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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對福貴人定下殘忍的21條,多年後李玉琴前來造反,溥儀慫了

李玉琴是溥儀的第四任妻子。當年,還是康德皇帝的溥儀選年僅15歲的李玉琴為妃,冊封為福貴人,並對其制定了極不合理的21條規矩。令溥儀沒想到的是,多年後李玉琴因此找他造反,溥儀卻認慫了。

溥儀之所以選擇還是小學生的李玉琴,是因為那時她既不懂人情世故,也沒有社會經驗,比較容易控制。溥儀每娶一個妃子,都要立規矩,對李玉琴卻是尤其苛刻,因為她「出身貧賤」。

溥儀訂出的21條規矩有:必須無條件遵守清王朝的祖制;必須絕對服從,一切言行都得順從旨意;忠實伺候一輩子;不許變心,如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該起的念頭,也得立即自我揭露和請罪;不許給娘家人求官求職,不許回家和親人見面;不許私蓄一分錢;不許干預政治,打聽外事.....

另外,溥儀對李玉琴的家屬也制定了6條限制辦法,如不許泄露她與自己的關係;不許前來看望,除非經過御批,等等。李玉琴後來回憶:她就是受溥儀擺布的「宮廷玩物」,每天任務就是伺候溥儀,使其高興。溥儀叫她唱歌就得唱,有時還叫她一起打坐,一坐兩小時,不小心睡著了,溥儀便又打又罵。

隨著偽滿政權的垮台,溥儀被關押,改造。李玉琴在艱難困苦中等待溥儀多年,據說她是靠著一種迷信的力量在堅持,一直認為「一切是命中注定的」。但兩人最終在15年後離婚。

大運動開始後,曾是福貴人的李玉琴受到批判而失去了工作。甚至她的哥哥當年由於當上「皇親國舅」而挨整,妻子也撈到一頂「反屬」的帽子。於是,姑嫂兩人一起找北京找溥儀澄清歷史。

1967年,兩人來找協和醫院病房,李玉琴一看到病床上溥儀便大聲怒斥:」我們是代表東北人民來的,同你算老帳。」她要溥儀寫一份文件,替她澄清問題,說明她入偽皇宮後如何受壓迫,如何被迫在21條上簽字等等,以表明自己是被壓迫者,和溥儀區別開來。

李玉琴的做法在當時是可以理解的,溥儀也承認這些都是事實,他支支吾吾不敢多吱聲,臉色變得蒼白。當時,溥儀心裡也非常害怕,本來就擔心被批判,李玉琴來造反,更是嚇得腳打抖。

溥儀的最後一任妻子李淑賢倒是厲害得很。她見溥儀大氣不敢出,便站出來與李玉琴大吵一架。只有小學文化的李玉琴不是其對手。待兩人平靜後,溥儀最後給李玉琴寫了份證明材料,並給了她100元的離京路費。這場「末代皇娘造反鬧劇」終於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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