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中國科技人才深陷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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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地時間7月7日,加州聖何塞機場。一位旅客購買了「最後一張」海南航空的機票,準備從聖何塞飛往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中途中轉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只是,這位旅客在試圖通過聖何塞機場安檢時,FBI出現並將其逮捕。幾天後,這個消息,在美國媒體、華人工程師群體乃至大洋彼岸的中國科技媒體中刷屏了。
這名被逮捕的旅客叫Xiaolang Zhang(張曉浪),此前為蘋果無人車團隊華裔工程師。根據FBI 7月9日在加州北區法院的指控,張曉浪涉嫌竊取蘋果公司關於自動駕駛的「商業機密」,已構成「重罪」。一旦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
更尷尬的是,在被逮捕控訴前,張曉浪表示將跳槽到國內創業公司小鵬汽車位於美國山景城的辦公室工作。從當前法院披露的案件訴狀來看,張曉浪故意竊取商業機密的罪名,已很難開脫。
這不是第一個被指控的華裔工程師,過去多年來,有多為華裔工程師都被類似指控。只是,在這個中美貿易戰摩擦升級、知識產權話題越來越敏感的時間,張曉浪事件,給華人工程師帶來的影響,或許將遠超人們想像,不僅讓當前在美中國人才或再陷信任危機,甚至對我國的科技發展也會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被FBI逮捕的華裔工程師
相關起訴文件
「一個下午我們都在討論這件事,這起事件也給矽谷所有華人工程師再次警醒。」7月11日,一位在矽谷英特爾總部工作的華人工程師安迪(音),在社交媒體上對記者表示。
「作為敏感部門的員工,不應該不知道相關保密協議的規定,張曉浪的做法讓人難以理解,而且顯得非常低級,手段令人匪夷所思。」他說。
相關資料顯示,2004年-2008年張曉浪就讀於東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00年-201年進入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此後在邁威爾半導體公司工作了四年,2015 年 12 月,他加入蘋果,成為蘋果極為神秘的自動駕駛項目「泰坦計劃」(Project Titan)的一員,擔任硬體工程師,工作內容包括設計和測試電路板,同時還有對自動駕駛感測器數據進行分析。也就是說,張曉浪被授權可以接觸到該項目的機密內部資料庫信息及相關知識產權。
FBI向法院提交刑事訴訟的指控書顯示,今年4月1日至28日,張曉浪在休陪產假期間回到中國,4月30日,在假期結束並重返工作崗位後,立刻與直接上級進行了一次會談,表示自己希望回到中國工作,同時他表示,自己將為中國的XMOTORS(小鵬汽車)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一家中國初創公司,小鵬汽車也專註於研發無人駕駛汽車技術,去年12月小鵬汽車上線北美官網XMotors.ai。
不過,張曉浪的上司覺得他在會面期間「閃爍其詞」,便立即叫來蘋果新產品安全部門的一名員工加入此次會談,會談結束後,張曉浪被要求上交了兩台蘋果iPhone和一台蘋果Macbook筆記,並在陪同下離開蘋果園區。
5月份,張曉浪從蘋果離職,並且在小鵬汽車的矽谷分部辦理了入職。此後,蘋果安全團隊在查看張曉浪上交設備歷史記錄時,發現他的下載量大幅增加,僅在 4 月 28 日這一天,就生成了 581 行用戶活動記錄。
FBI在法庭文件中稱,張曉浪的大部分活動包括大量搜索和有針對性地從各種機密資料庫應用程序中下載信息。基於張曉浪在蘋果無人駕駛汽車團隊中的訪問級別,下載的信息中包含許多商業機密知識產權。
此外,張曉浪還承認將設備的數據和信息通過「隔空投送」功能發到了他妻子的個人筆記本電腦上。在檢查其妻子的筆記本電腦時,發現多達40G 的相關數據,其中 60% 的數據存在「嚴重問題」,主要為高度機密的「技術性文件,包括工程原理圖,技術參考手冊和技術報告」。
更為直接的證據是,蘋果監控視頻顯示,在其休假期間,張曉浪在一個周六晚上9點後違反公司規定,返回園區並取走了兩塊電路板和一台Linux伺服器。張曉浪一開始並不承認,但是看到了視頻證據後,他承認自己確實去實驗室拿走了一些硬體。
蘋果公司因其嚴密的保密文化而著稱,《財富》評論說「蘋果的一切都是秘密」,自動駕駛項目Titan更是密中之密。要訪問這樣的敏感項目,員工必須登錄到蘋果的虛擬專用網中,並必須獲得「披露」(disclosure)等級許可權,這種狀態只能在另一名已經訪問該項目的員工保證下才能授予,而專門的管理員會檢查所有請求。
目前,大約有5000名蘋果員工可以獲取蘋果無人駕駛項目的數據,而張曉浪所獲取的資料庫僅有2700名「核心員工」有訪問許可權。
指控書稱,在被聘用時,張曉浪曾簽署了知識產權協議,並參加了強制性的保密培訓,他顯然違反了這一規定。6月底,張曉浪接受了FBI的問詢,承認自己竊取了這些信息。7月7日,張曉浪前往聖何塞機場,在過安檢時被FBI逮捕。
「竊取信息技術潛規則」
就在張曉浪涉嫌盜竊商業機密後不久,蘋果向員工發出了一份長長的備忘錄,警告他們不要向媒體泄露數據。在這封信中,蘋果公司稱,在2017年,他們抓獲了29名泄密者,其中12人被逮捕和起訴。
「我們主要通過民法保護知識產權,美國主要是通過刑法保護。在美國侵犯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是重罪,與搶劫銀行等同。」上海浦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邢路表示。
目前,案件已進入法院審判階段,如果罪名成立,張曉浪將面臨10年監禁、25萬美元的罰款。
而且,張曉浪的行為,也讓小鵬汽車在美國陷入爭議。7月11日,小鵬汽車在聲明中稱,公司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並始終將合規作為全體員工的基本準則。張曉浪在5月初入職當天簽署了知識產權合規文件,沒有記錄顯示他向小鵬汽車上報任何敏感和違規的情況。「我們於6月27日獲悉美國當地相關部門對張曉浪的調查,並按照規定封存了張曉浪的電腦和辦公用品。」
7月11日,小鵬汽車董事長何小鵬在朋友圈表示:「哎,我們實在也不知道什麼信息,這是一個針對個人的調查,謝謝大家的關注和理解。」今年1月,小鵬汽車完成22億元B輪融資,目前在自動駕駛、智能網聯等領域擁有超過600人的全球研發團隊。
根據小鵬汽車的聲明,張曉浪的竊密完全變成了他的個人行為。不過,有業內人士稱,是自動駕駛火熱背後,高管挖角、工程師攜帶代碼跳槽,甚至信息技術竊取成了一種「潛規則」。
7月11日,在聽聞張曉浪案件後,出門問問創始人李志飛就在朋友圈感慨:回國創業後,聽聞國內工程師跳槽「帶代碼上崗」很常見,震撼和無語。
「我在面試一些企業時,無一例外,他們都會委婉的提出,能否快速的將原公司或原來的研究成果複製出來。換句話說,就是讓你把原公司的技術『拿』到新公司來。」一位上市公司深度學習加速項目負責人表示,「這個行業的准入門檻這麼高,一些成立不到1年就融資幾十億、宣稱產品量產上市的公司,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
在自動駕駛領域,這並不是第一起商業糾紛案。2017年12月,百度以侵犯商業秘密為由,將其前自動駕駛事業部總經理王勁及王勁所經營的美國景馳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基於百度的訴訟壓力,王勁在今年2月底被迫從景馳離職,目前已淡出人們的視野。
在更早之前,谷歌也將前員工萊萬多夫斯基和新僱主Uber一併告上法庭——谷歌稱萊萬在離職時帶走了大約1.4萬份谷歌機密文件,包括他幫助開發的關鍵部件——激光雷達感測器設計圖。最後在訴訟進行中,萊萬被解僱,Uber創始人卡蘭尼克也被迫離職,並且Uber保證不在自家車輛中使用任何和谷歌技術相關的軟硬體。
其實,不僅僅自動駕駛領域,這種案件在其他高科技領域也有多起。2002年到2005年,台積電向中芯國際發起了長達四年的訴訟,指控被挖角的員工涉嫌透露商業機密。最後,在2005年2月,台積電稱同中芯國際達成和解。按照協議內容,中芯國際向台積電支付大約1.75億美元,以和解專利和商業秘密訴訟案。
僅僅1年後,中芯國際未經允許使用了台積電90nm技術,由此再次遭台積電起訴。這次起訴戰爭一打又是持續三年,直到2009年雙方簽訂和解協議。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通信行業。2001年,華為光傳輸研發的三位技術骨幹離職創業時,拷貝帶走了大量技術秘密,並隨後被華為京東對手UT斯達康收購。最後三人被判兩到三年有期徒刑。
不被信任的華人工程師
「張曉浪案件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是,讓矽谷甚至美國政府,對來自中國的華人工程師,更加不信任。」一位華人工程師就評論稱,自貿易戰以來,美國多次指責中國在大量竊取美國的知識產權和技術專利。雖然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表明張的行為是個人所為,還是利益方的指示,但肯定會讓華人在美國科技公司更加難以生存,晉陞高管和核心職位的希望更加渺茫。
「現在美國政府對華人學者、工程師普遍有一種不公平的看法,總是以『防賊』的心態看待我們,他們認為來美國留學或者從事科研就是要偷美國的技術,這很荒唐。」有著親身經歷的天津大學教授張浩說。
2015年5月16日,張浩受到邀請,赴美國參加一個學術會議,當他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被等候在當地的執法人員逮捕。根據美國司法部指控,張浩等科研人員在美國公司參與了尖端技術的研發,回國後,張浩自然而然地將該項技術也應用到了自己公司的產品中。
不過,也有華裔工程師對此有不同看法。在安迪看來,在目前中美貿易摩擦升級大環境下,作為華裔工程師,所作所為應當特別謹慎,無論在哪個崗位,對職業的忠誠度和操守是非常重要的,所謂「瓜田李下」就是這個意思。
「作為一個華人工程師,應該時刻謹小慎微,不落他人口實。」安迪說,自己回中國出公差都不能帶自己的電腦,度假時聯繫工作也不能用私人電腦。
另一位在美國某大經濟公司工作的高科技人員賈志宏稱,在他們公司,所有電腦不能連接私人硬碟,所有紙張都必須用碎紙機打碎。這些保密協議在人事聘用之初就已經簽署。
據賈志宏介紹,他所在公司華裔研究人員在回國探親等非工作場合,不允許談論工作。口頭上向競爭對手介紹自己的科研成果,也算是泄密。FBI對於高精尖人才基本都有非常詳細的背景調查。事實上,你的一舉一動,都在監視之下。
這種不信任,甚至已影響到了中國的留學生政策。最近,特朗普政府針對美國的高等教育界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行動,不僅收緊對申請高科技專業研修的中國留學生的簽證政策,而且開始審查部分高校與中國公司之間的科研合作項目。
6月6日,美國領事事務局簽證服務副助理部長拉莫托夫斯基表示,已向美國駐華使領館發布一些「額外的審查指示」,以處理在某些敏感領域從事研究工作的中國申請。美國這項新政策限制的專業領域都屬於「中國製造2025」計劃里的重點發展行業。
據多數美國媒體報道稱,新簽證政策已經從6月1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最新政策,到美國大學研讀STEM(機器人技術、航空和高科技製造)等專業的中國留學生簽證有效期將被限制在1年。此前,美國給中國留學生簽證的期限最長為5年,且學生簽證普遍給予5年最長期限。
相關數據顯示,中國2017年在美留學生總人數約37.7萬人,其中半數是STEM專業的學術。另一項統計數據顯示,全美的STEM專業留學生達到51.4萬人,印度留學生人數比中國還多,不過,對印度留學生卻沒有上述規定。
「一年一簽帶給我們的限制,不僅是回家困難,還會影響到參加國際會議,與海外科學家合作、論文的發表等等。」一位STEM華人留學生抱怨說,航空、化工、能源、電子、計算機這些專業大概率都會被審查,特別是在博士圈裡,可能給中國計劃赴美留學生造成心理恐慌。
美聯社稱,美國還將更嚴格審查非學生身份的中國公民赴美簽證,如果中國公民在美國商務部制定的一份要求嚴格審查的名單中擔任實體公司的研究人員或管理人員,他們將需要來自多個美國機構的特別許可。這意味著簽證申請可能長達數月。
揭秘:美國為何頻頻指控華裔工程師?
華裔水文專家陳霞芬(左)和天普大學華裔教授郗小星共同向記者講述自己「蒙冤」的經過。2015年6月21日清晨,天剛剛亮,任職於美國天普大學的美籍華裔科學家郗小星被一陣猛烈的敲門聲驚醒。
他剛打開門,十多名身著FBI字樣制服的探員一窩蜂地衝進屋來。「他們端著槍指著我,讓我的妻子和孩子舉起手站到角落裡,在他們的面前給我戴上了手銬。」郗小星說。
此後,FBI指控他涉嫌犯下包括將美國機密敏感國防科技輸送給中國企業在內的四項重罪,如果罪名成立,郗小星將面臨最高80年的監禁和100萬美元的罰款。
在郗小星被捕6個月前,另一名美籍華裔科學家,美國國家氣象局的水文專家陳霞芬也在她位於俄亥俄州的辦公室內被FBI逮捕。她被認為將敏感的水文信息資料非法發送給中國官員。
幾個月後,由於沒有發現任何可以確鑿指控郗小星和陳霞芬間諜罪的證據,美國司法部最終撤銷了對兩人的全部指控,然而彼時兩人的生活已天翻地覆,再也無法恢復到以前的樣子了——郗小星得以重回學校,但他的物理系主任的頭銜卻沒有能夠保住。而在恢復工作僅兩個月後,陳霞芬就收到了解僱通知。
而這,只是多年來美國頻頻指控華裔工程師和科學家的案例之一而已。就在2018年,前密歇根州立大學機器人及自動化實驗室主管席寧、美籍頂級海洋學家王春在就接連在美國被逮捕或判刑。
2014年3月,美國司法部公布的22個經濟間諜案件中有19件涉及華人或中國企業,佔比為86%。
美國能源部前國家監察員胡善慶博士幾十年來一直在追蹤關注美國政府對華人群體的「經濟間諜」調查案件。他和專業人士聯合搭建了一個名為「Fedcase」的公共資料庫,其數據同樣顯示,截止到2017年底,在總計180起經濟間諜和盜取商業機密的案件中,至少有55起涉及中國公民或者美籍華裔,其中1997-2008年間每年平均至少3起,2009-2015年間至少4-6起,目前仍有19起案件未結案,結案的當中,至少9起為提前撤訴或定無罪、另有3起罪名被減輕。
「這兩個案子略有不同,但是相同點很明顯,兩位當事人都是華人,華裔身份顯然是他們被調查的首要原因。」 郗小星和陳霞芬案件的代理律師蔡登.博格對媒體表示。
在美國政府中,明顯針對中國留學生和華人工程師的言論隨處可見。2018年2月16日,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就在國會聽證會上公開宣稱,「華人教授、科研人員、學生」都可被視之為「非傳統的情報收集人員」 ,需要美國全社會關注應對。這一言論,甚至隨後得到了中央情報局長等多名美國高官的附和。
30年前就開始的經濟間諜法
據記者了解,目前大多數指控,都是以涉嫌經濟間諜罪來起訴的。
1996年,美國通過了《經濟間諜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簡稱EEA),首次規定「竊取商業機密或知識產權等無形資財」為刑事犯罪。
美國司法部的指導手冊顯示,「經濟間諜罪」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件:一、被告人竊取、或者在未獲得商業機密持有人允許的情況下獲取、破壞或者傳播信息;二、被告人明知相關信息是為人所專有;其三、信息是商業機密;第四、被告人的行為是基於使外國政府、外國機構或者外國代理人獲益的目的。上述四要件缺一不可,其中,第四個要件成為犯罪能否成立的關鍵。
而針對華人的「經濟間諜」案件,則要追溯到30年前——1988年,在美國法律史上首次被陪審團起訴的一起「經濟間諜案」中,一位美籍華裔工程師被英特爾起訴,指控涉嫌盜取商業機密罪。4年後,這名心力憔悴的工程師才被宣告無罪。
「那時候美國政府還沒有制定國家層面的經濟間諜法,但是州層面已經有了。矽谷的大企業已經開始以盜取商業機密的罪名來對潛在的競爭對手提出起訴,以期將他們扼殺在搖籃中。」有著40多年刑事訴訟經驗的加州律師托馬斯·諾蘭說,他自上世紀80年代起就開始代理美國政府針對所謂華人「經濟間諜」的案件。
以諾蘭幾十年來接觸華裔商業間諜案件的經驗來看,除了對於華裔的種族偏見以外,美國政府和企業對於中國的認知在類似案件中也起著重要的作用——根據他們多年來的統計,他們所經手的每一個案件幾乎毫無例外,都是先由大公司去聯繫政府要求他們調查其員工,同時政府又高度依賴於企業去評估這些案件是否真的涉及商業機密。
在諾蘭的合伙人歐莫斯看來,「過去幾十年來,美國經濟從中國和其他亞洲國家來的人才當中獲益巨大,而現在這些人想要離開美國前往中國,因為中國經濟增長比美國要快,然而美國大企業想要控制這些人才更不想自己的技術外流。所以他們與政府合作,試圖阻止任何個人與中國的同伴分享信息以及去中國創業,以和美國競爭。」
2009年,在歐莫斯代理的一起華裔商業間諜案中,一名FBI探員在庭審中直言:一個美國公民去中國開企業就是違法的。「這種可笑的論斷當然是錯誤的,但是卻反映出美國政府是如何看待華人和中國的。」
觀點:
人才引進需風險審查
針對美國對華裔科學家和工程師頻頻的指控,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管理合伙人、黨支部書記車捷就提交了《關於就引進海外高端人才建立法律風險評估和審查機制的建議》(下稱「《建議》」)。
車捷建議就國家、政府層面引進海外高端人才設立法律風險審查和評估機制,相關人才管理及人才聘用部門要聘請法律專家或專業律師就此項工作進行把關。
具體建議為,首先對引進人才原所在國有關法律風險的評估。主要包括人才原所在國有關法律,如美國《經濟間諜法案》、《商業秘密盜竊澄清法》及《外國經濟間諜懲罰加重法》的規定;原所在國基於人才特定身份,如國家公職人員等而施加的限制,人才原所在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相關約束。
其次,對引進人才所受合同約束的審查和評估。對於擬引進的人才,引進單位應當審查其與之前各僱主之間簽訂的僱傭合同、保密及不競爭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以確認是否存在對人才的競業限制或其他限制性規定。
最後,對引進人才遵守原所在國法律和與原僱主合同的審查和評估。統一制定引進人才法律風險評估申報表,要求擬引進的人才披露所簽訂的僱傭合同、保密及不競爭協議或其他重要協議的主要內容;披露有關合同是否失效;披露涉及的糾紛或潛在糾紛情況;披露與原僱主單位有關僱傭合同、保密協議的履行情況,同時要求擬引進人才如實填寫和申報,並知曉重大遺漏或虛假陳述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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