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被奇葩病人投訴,說明了什麼?
早上,科室晨交班後,傳達了醫院周會內容。周會上,醫院領導通報了兩起病人投訴我院醫生的事情。
一起病人投訴急診科。說有一天晚上,一個發熱38℃的病人來就診,一個急診醫生僅僅是問了問,用聽診器聽了聽肺,看了看嘴巴和扁桃體,就給病人下診斷為感冒,還給病人開了葯。
事後,該病人認為,醫生沒有給他抽血化驗和拍片檢查就下診斷,就用藥,說明這個醫生看病不負責任。雖然這次自己病好了,只能說是自己僥倖!為免更多病人因為這個醫生受害,因此投訴到醫院,要求醫院整改!
另一起病人投訴婦產科。醫生叫病人去藥店買醫院裡已經斷貨的葯,還告訴了病人在哪個藥店有葯。病人認為醫生指定藥店讓她買葯,有貓膩,遂投訴。
對於第一個病人投訴,讓人非常嘀笑皆非。醫生要診斷一個病人的疾病,首先要問病史,就是問病人有什麼不舒服,什麼時候開始不舒服等等一系列問題,接下來就是體檢,就像那個病人一樣聽聽肺,看看口腔扁桃體之類就是體檢。一般來說,有了這兩步,有些簡單的疾病,診斷依據明確,就不需要化驗血液或者拍片做檢查了。
化驗和檢查在醫學上叫做輔助檢查,這些手段再先進,都不是診斷疾病的必要手段。常規疾病的診斷中,問病史和體檢,佔了70%以上的比重。說到底,在問病史和體檢以後,醫生迎接有了初步的診斷,有時候,會開一些化驗單或者檢查單,只是為了驗證自己的診斷是不是正確。有些診斷明確的疾病,根本不需要做什麼化驗和檢查。
這種奇葩的投訴,只有在中國大陸才會發生,其實質性的根源就是,醫生的智力勞動 不值錢,因此在很多病人眼睛裡,問病史和體檢這類最能夠體現醫生水平和醫生智力勞動的過程,不值錢。在很多病人眼裡,需要昂貴儀器的化驗和檢查,才是真正值錢的看病。
有一次門診,我給一個腹部皮下腫塊的人看病。通過問病史和體檢,病人患的就是最常見的皮下脂肪瘤,大約1厘米直徑,可以不用處理。我沒有給他開任何檢查,告訴他這是常見的皮下脂肪瘤,目前不用處理,可以觀察隨診,如果有變化再處理。結果,病人要求我給他退門診挂號費,理由是我既沒有給他開檢查,也沒有給他開藥,就摸了幾把,說了幾句話,不算是看病。電腦系統里,沒有辦法退挂號費,因為只要接診了,挂號費就不能退。因此他大鬧診室,為了不影響後面的病人就診,我退了他14元挂號費。
我們看一個病人,挂號費提成也不知道是幾元,但肯定不會有10元,也就是說,我給他好好看了病,明確診斷了,告訴方案,還要賠錢。
這就是中國大陸的現實處境,也是醫生的悲哀,醫生的醫術不值錢,醫生的智力勞動不是看病,醫院裡只有儀器才值錢,才是看病。
我國的公立醫院,普遍實行藥品集中招投標制度。有時候,一隻葯,在招標的時候,藥品價格被政府部門壓得很低的時候,藥廠沒有利潤,甚至虧本的時候,就不供貨了,或者,乾脆就停產了。這幾年,幾百隻價廉物美療效確定的老葯從醫院裡消失了,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這就會導致,醫院裡,經常會有藥品斷供。有些藥品斷供是由於本身藥物很緊俏,比如白蛋白,有些斷供,是藥廠不供貨了,有些則是藥廠永遠不生產了。
各地衛計委給醫生還規定了看病的時候有一個指標,叫做葯佔比。也就是藥物費用占醫療總費用的百分比。這個比例大概在30%-40%之間,各地略有不同。因此,醫生在門診給人看病,經常是給病人開了葯還會被扣錢,因為葯佔比超標,扣錢可厲害了。
如果醫院裡沒藥,或者一些醫保里要自費的昂貴的藥物,醫生會開個處方,讓病人自己到藥店去買葯。
如同第二個投訴一樣,因為醫生告訴病人哪個藥店有葯後,被病人投訴說醫生和藥店有貓膩的事情,在我們醫院,光去年就發生了好多起。被投訴多次後,我們大部分醫生都已經吸取教訓,讓病人去買葯的時候,只告訴病人藥名,謹慎的醫生甚至只告訴病人化學名,連商品名也不告訴病人。醫生即使知道哪家藥店有葯,也絕對不告訴他們哪家藥店有,讓他們自己滿大街去找,總可以避嫌,可以避免被投訴了。只是,為了防備以小部分刁民,害得很多病人跑冤枉路。
那位,婦產科醫生還是太年輕太善良,她想不到人性會有那麼多險惡,如果她總是想讓病人少跑路,再不吸取教訓,結局悲哀啊!
事實上,醫生告訴病人哪家藥店有葯,主動權完全在病人手上,他如果覺得有貓膩,完全可以自己另外找一家藥店買啊。
這種奇葩的投訴背後,其實也從一個方面反映了中國大陸地區患者對醫生的極度不信任。要想治療好疾病,首先要信任自己的醫生,心理因素在疾病的治療中,佔了很重要的地位,病人信任醫生,會有對自己疾病會好的心理暗示,對自己的疾病起正面作用。一個人連自己的醫生都不信任,怎麼可能治得好自己的病呢?
所以,醫生告訴病人哪個藥店有葯賣,卻被投訴,這不僅僅是中國大陸醫生的悲哀,更是中國大陸病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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