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如何認識刑事法律諮詢?

如何認識刑事法律諮詢?

完美世界

 完美世界

水木年華 

00:00/04:40

刑事法律諮詢能給我們帶來什麼?是的,刑事諮詢能給帶來很多未知的答案,這種答案內容很豐富,很泛化,有時也很粗糙,讓人目不暇接,某些還特別具有誘惑力。但是這些答案,真正能夠去做嗎,並最終實現,我想通過此文,教授大家一些辨識的能力。

當我們的家屬因為犯罪被關押,大家肯定會很焦急,四處問詢,托親友、托關係,窮盡一切辦法去拯救,也會在法律上進行驗證,找律師諮詢,這是一個比較靠譜並實用的方法,畢竟刑事犯罪是要用刑事法律來適用的,不能瞎子摸象不識廬山真面目,但是律師的解說也會千差萬別,「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諮詢十個律師可能會有十個不同的答案,這也是正常的,畢竟也只是就諮詢者的一面之詞所作的主觀分析。當然這種分析有時是在律師毫無準備下的應急解答,很是考驗提供諮詢的律師的知識儲備和辦案經驗,這一點從律師的交流中就能看出,往往主辦刑事案件的律師會交流得更深入,而非刑事律師可能只是泛泛而談,甚至有些就法律規定都不甚記得,即使記得也只是就法律規定進行表述而已,還有些喜歡對諮詢者所關心的「取保候審」「緩刑」來轉移話題,進行誘惑,甚至欺騙。

如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刑法規定量刑會在十年以上,對於一般的律師會直接告知諮詢者,而不會就諮詢者提供的案情進行分析,考慮死亡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更不會考慮如何去阻斷因果關係。針對強姦案件,不會考慮實踐中多為熟人作案的現狀,繼而不會考察雙方認識過程、案發前的情景、案件發生的經過、報案的時間、物證等,來綜合分析婦女是被強制的,還是有其他合理懷疑。還有,如對強制行為的解釋有爭議,認定不了強姦,是否能證明為自願,當事雙方為三人以上繼而被認定為聚眾淫亂。勒索財物為綁架罪的內容之一,往往伴隨非法拘禁,侮辱、毆打等,索財不得僅僅是結果,還需考慮行為人的起始意圖是什麼,在索取錢財時做了哪些,前後行為是否有延伸,主觀目的有無變化,考察主觀故意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需要在綁架、搶劫、敲詐勒索之間酌定,還需考慮行為之間能否相互吸收。

每個案件都是證據堆砌、法理論證的過程,律師一定要保持永遠學習的意識,一顆求索挖潛的心,重視每一個細節,不信口開河,解答審慎負責。針對刑事案件的諮詢,我有很多的感觸,在此,我想對諮詢者做一些提醒:

一、不以律師費論律師,不要輕易相信「取保候審」「緩刑」「定罪」「關係」等說法

我曾在無數次的諮詢中,體會到諮詢者很喜歡諮詢以上問題。

有人電話上來就問費用,說明他只關注律師費用,其選擇律師的標準只是律師費用的高低,這不是選擇律師最好的標準。所謂便宜沒好貨,在律師服務中同樣適用,律師往往根據案件的難度、案件的階段、辦案地點、參考手頭上同等案件報價等收費,諮詢者需要考察的是律師的能力,收費在刑事案件的辦理中從來都不是主要的。

關於「取保候審」,諮詢者最為關心,因為當事人可以不用羈押,但「取保候審」不是一「保」永逸。「取保候審」從字面意思來看,就是等「候」審判,還有審判的可能。問律師能否取保候審,本無可厚非,但以律師的回答來判斷是否委託某一律師,卻顯得武斷。畢竟取保候審有其法定條件,並非每一當事人均符合。「緩刑」同樣如此,緩刑是在定罪的基礎上的量刑,請先將「定罪」辯好,再談緩刑的問題。

「定罪」是個大問題,刑事案件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審判,最終才能定。律師只是就諮詢者的提供的案情進行分析,這樣的分析有可能是不全面的,畢竟沒有看到案卷材料。在信息有限的情況下,律師不輕言「會勝訴」,正是謹慎的表現,這是負責的。

再談談「關係」的問題,小事情關係可能會起到一定的作用,大事情關係人可能只會順水推舟,作用並不大,具有關係、且能夠通過關係擺平刑事追訴的律師極少,我也沒有看到過,也從來不會將關係作為我辦案的關鍵。

二、從思想上重視公安機關、檢察院的辦案能力,但不聽之任之

公安機關、檢察院均是強大的公權機器,公安有強大的偵查能力,取證能力的強大不是律師能夠比擬的,檢察院作為起訴機關,犯罪的論證能力也是一般律師所缺乏的,這些都是成功控訴犯罪的關鍵,因此,削弱指控同樣需要一個專業能力超群的刑辯律師,這也是辦好案件、維護好當事人利益的關鍵。故而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公安、檢察院的辦案能力,但是不要聽之任之,隨意輕信公安、檢察院的認定,要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要用高度懷疑的心理去驗證案件的指控,法律也設置了法院的審判,繼而還有法院的改判。當然諮詢者的訴求也一定是階層性的,不能想到什麼就是什麼。我們是與強大的國家機器對抗,我們最大的法寶只有法律,只有熟諳刑案特性,熟練運用刑事訴訟各種規則,才能保證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聘請專業律師盡其所能在案件的偵辦、起訴、審判階段切實維護當事人的相關權益,將該做的事情做足做好,這就是對當事人最大的負責。

總而言之,不要將刑事法律諮詢視為簡單的知識問答,而要關注刑事司法現狀和案件背後的隱情,如何去驗證紛繁複雜的社會活動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重或罪輕、從輕或減輕,這是迫切需要去做的事情。刑事案件的偵辦就是一個造「罪」的過程,需要熟諳辯護一造的積极參与驗證。有人問我:「你認為能不能給他定這個罪?」我的回答是:「按照規則能定就可以定,看他符不符合,熟悉並用好規則很重要!」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湖南精密刑事辯護 的精彩文章:

TAG:湖南精密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