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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旗人的民俗

舊京的旗人旗俗

文 李寶臣

旗漢分住完成於順治七年初,內城的非旗人居民全部遷到外城,就是現在的崇文、宣武兩門以南的舊城區域。如此表明了清統一中華定都北京的信心和保持滿洲風俗與組織制度的心態。

清代北京,因滿洲人的到來,內外城的文化氛圍與習俗,發生了巨大變化。禁旅八旗守衛京師,禁衛皇宮,自成系統,形成旗人社會。順治五年(1648年)八月發布漢人遷出內城的上諭,搬遷時限16個月。旗漢分住完成於順治七年初,內城的非旗人居民全部遷到外城,就是現在的崇文、宣武兩門以南的舊城區域。如此表明了清統一中華定都北京的信心和保持滿洲風俗與組織制度的心態。八旗按方位駐紮內城:正黃旗駐德勝門內;鑲黃旗駐安定門內;正白旗駐東直門內;鑲白旗駐朝陽門內;正紅旗駐西直門內;鑲紅旗駐阜成門內;正藍旗駐崇文門內;鑲藍旗駐宣武門內。鑲黃、正白、鑲白、正藍等四旗為左翼;正黃旗、正紅、鑲紅、鑲藍等四旗為右翼,簇擁中央的皇宮。每一旗區包括滿洲、蒙古與漢軍旗人。

八旗是融軍政、生產、司法、宗族為一體的社會管理制度。始自清太祖努爾哈齊,完備於清太宗皇太極。入關後朝廷沒有推行這一制度,始終執行以八旗制管理旗民,以郡縣制管理漢人。漢人兵民分治,軍隊通過招募組成,號稱「綠營」,就是軍旗是綠色的。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齊始建黃、白、紅、藍四旗,旗皆純色。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鑲亦作廂)。旗為純色鑲邊,黃、白、藍皆鑲紅邊,紅鑲白邊。清太宗時,又建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旗制與滿洲同。三類共二十四旗。

清 郎世寧 畫作 《瑪常斫陣圖》(局部)

旗,滿語gusa,漢音譯固山。最初的制度設計是300人為一牛錄,設牛錄額真一人,五牛錄為一甲喇(隊),設甲喇額真一人,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一人,左右梅勒額真(後改稱梅勒章京)為副職。牛錄作為基本組織,源於滿族先世女真人以血緣和村寨為紐帶的集體狩獵習慣,狩獵時的頭領稱為牛錄額真。牛錄意為大箭;額真,又作厄真,意為主。順治十七年(1660年)牛錄額真改稱佐領,甲喇額真改稱參領,固山額真改稱都統,梅勒章京改稱副都統。各旗事務均由都統管理。雍正元年,設八旗都統衙門,掌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之政令,稽其戶口,經其教養,序其官爵,簡其軍賦。入關前,兵丁平日勞作,戰時荷戈出征,自備軍械糧草。入關後,改成由兵餉支持的職業兵制。八旗軍制,均以營為單位,如親軍營、前鋒營、驍騎營、健銳營、步軍營等常規軍,與相撲營、虎槍營、火器營、神機營等特種兵。

佐領是八旗的基本行政軍事單位,在每旗分設五參領不變的情況下。佐領則隨著人口與投奔者增加而擴大。以鑲黃旗為例,光緒年間統轄84佐領與兩半分佐領,人口約13萬,兵丁2.6萬。其中包括順治、康熙年間歸附的俄羅斯人組建的俄羅斯佐領。

入關後,為了維護滿洲習俗與騎射剽悍勇戰之風,禁止旗人從事農、工、商各業,只能當兵或進衙門習事博得個一官半職。朝廷雖然特地設置了「滿缺」等專門容納旗人的職位,然而畢竟有限,對於普通旗人來說,披甲當兵是最主要的生活出路,各旗的壯丁參加兵丁挑選,俗稱「挑缺」,選中則謂之「披甲」,即成為正式軍人。從而掙到「錢糧」,包括銀、米兩項。康熙朝定製:京旗前鋒、護軍、領催,月餉4兩,馬兵月餉3兩,年米皆46斛(合23石);步兵領催月餉3兩,步兵月餉1兩5錢,年米皆22斛(合11石)。這是平日的「坐糧」,戰時出征另加「行糧」:月銀2兩,月米8合3勺。餉銀每月初三日發放。米除「行糧」月發以外,「坐糧」則按季發放,一年四次,或二、五、八、十一月,或三、六、九、十二月。

旗人是朝廷財政供養的族群,無論政治還是經濟上的待遇都比非旗人優厚,擁有比較通暢的當兵從政的通道。但這並不等於族內所有的人都能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旗人男子也非今人誤解的那樣生下來就享有一份錢糧,必須在十六歲註冊,旋通過騎射滿語考試方能披甲領餉。隨著歷史演進,旗人人口迅速增加,財政支持與兵額遠遠跟不上人口增速,很快旗丁成年披甲領餉越來越困難。康熙朝八旗生計問題日趨嚴重。雍正二年(1624年)為緩解旗人生活壓力,增設「教養兵」(後改稱養育兵)5120人,馬兵月銀3兩,步兵月銀2兩。乾隆年間繼續增加名額。到乾隆十八年,增至26200人,同時統一發放標準,一律月銀1.5兩。養育兵在十到十六歲的旗人少年中考選,優先錄取家庭生活困難者。養育兵亦有限額,每佐領不能超出本佐領實際披甲人數。養育兵制是具有福利性質的候補兵制,從而讓那些丁多而「披甲」少的家庭增加挑補關餉機會。然而好景不長,隨著人口繼續膨脹,挑補養育兵的機會也日見艱難,因此,「賴餉而食」的旗人,不能「披甲」或當差,不免成為「不仕、不農、不工、不商、不兵、不民」之人,陷於生活困境亦在情理之中。最後,清末朝廷也無力再包攬旗人生活,不得不遷閑散旗人到關外屯種。

旗漢分住之後,內城明代形成的工商業資源一同遷出,內城更像一座兵營。茶樓酒館等娛樂設施一概不許建立。從居民成分、流動性、生活多樣性等方面上看,內城遠遠比不上外城豐富多彩。乾隆年間分住界限鬆動,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腳步加快,但直至清亡,內城居民主體仍是旗人。據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民政部統計,內城男女人口414,528人,其中旗人223,248人;外城291,076人,其中旗人13,523人。內城旗人仍佔到多一半,從而使旗俗完整延續。旗俗與漢俗多有不同,捃摭幾例,以窺一斑。

清代畫作中的旗人狩獵場景

北京話語習慣把男子稱爺。在具體使用時,存在旗人與漢人的差別。漢人冠姓,旗人冠名。譬如張姓兄弟三人,依序為大爺、二爺、三爺。作為第三者指示時可稱張家幾爺如何,見到本人時,平輩的往往尊稱幾爺,多省略姓。旗人與此不同,用名的第一個字,加上他在家中排行。近支王公皇族又不同,用名的第二個字加上排行,例如晚清民國以來的第一京劇名票愛新覺羅·溥侗,在家排行第五,人稱侗五爺,而不稱溥五爺。概因康熙以後諸帝子孫按照允、弘、永、綿、奕、載、溥、毓、恆、啟、燾、、增、祺排序。同輩之人甚多,如果用表示行輩的第一個字,則不容易區分不同家庭,所以選用名的第二個字。順治以前諸帝子孫沒有設定統一行輩用字,命名比較自由,稱謂從普通滿洲習慣。譬如在辛酉政變中輸給慈禧的肅順系鄭親王端華之弟,行六,人稱肅六而非順六。此外,旗人家庭只要嬰兒降生,即使夭折,也要排序。上述的溥侗之兄溥倫,人稱倫四爺,當時都說他是道光皇帝曾長孫,也曾是同治過世後的皇位候選人之一。不禁要問,既謂之長,何以稱四爺?其實,他上面還有三位哥哥,不過都夭折了,雖然行四,在存活的道光諸曾孫當中年紀最長。

宗室王公可以根據爵位籠統稱王爺、貝勒爺、貝子爺、公爺。具體到某位王公,親王、郡王由於擁有封號,在指認敘述時,一定用封號,如晚清的恭親王奕稱恭王或恭邸,而不用王爺,貝勒以下由於沒有封號,習慣上用名的第二個字加爵位指認,如溥儀的六叔載洵、七叔載濤,皆爵秩貝勒,分別稱洵貝勒、濤貝勒。溥倫、溥侗兄弟,兄為貝子,弟為鎮國將軍,所以又分別稱倫貝子和侗將軍。

所謂旗人指名為姓,今人往往理解成兒子用父親之名為姓。這是很大的誤解。旗人都有姓氏,漢譯字數較多,如葉赫那拉、瓜爾佳、紐祜祿等,使用起來繞嘴不方便,不像漢姓多為一字,複姓也不過兩字。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把姓氏稱為老姓,棄之不用,直接以名行世。在漢人姓名文化系統中,姓不可缺少,久而久之,旗人之名的第一個字,就被人看作姓,而發揮姓氏的功能。

當代姓名與名字的概念已經混同,古代並非如此,就一個人的身份識別符號而言,最基本的分姓、名、字、號四項。姓源於祖宗,不容更改;名是父親賜予的,《儀禮》「喪服傳」講「子生三月,則父名之」。名包含貴賤雙重意義,在使用中,只有皇上和本人的嫡親長輩可以直呼,或用於自稱,其他人絕不能當面使用。字是從名衍生出來的,《儀禮》「士冠禮」講「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字從名義衍生,「義相比附」。早期男子在二十歲舉行成年禮而加冠始有字。後世多在入學之際由老師賜予。號有自號、送號之分,或出於個人自擬,或由他人冠之。字與號才是社交中最經常使用的個人指認信息與當面稱呼的敬語。旗人名之外,同樣有字型大小。漢人的字型大小與姓相連。旗人不同,以名的第一個字,加上本人的字或號。譬如晚清重臣榮祿,正白旗滿洲人,瓜爾佳氏,字仲華,號略園。以字型大小行世,則稱榮仲華或榮略園。

旗人中的漢軍較為特殊,在民族血緣上是漢人,而身份歸屬旗籍,享受的權利比普通漢人多。他們生活在旗人社會中,必然接受滿洲習俗,但仍保持了相當的漢人文化習慣。即以姓名而言,漢姓一直保留,在社會交往中,自報家門時,見到漢人則冠姓,見到旗人就不冠姓,只稱名。

漢人以家鄉某縣的縣令為父母官。旗人以旗分佐領為父母官,從來沒有稱自己是什麼地方人的,如果非要以地域指證,一般都籠統稱長白即關外長白山。譬如兩人初次見面互相自我介紹,旗人必稱「某旗第幾佐領,某某佐領下」。漢人則稱「某省某縣人」。官員致仕(退休),旗人歸旗,漢人還鄉。一位隸屬京師八旗的官員,不管外放地方任職多少年,也無論怎樣留戀其地,一旦致仕都要回到北京歸旗生活。

旗禮是旗人帶到北京的禮節,分跪安、打千、請安、打橫、肅禮、達兒禮等多種形式。根據貴賤、親疏、輩分、性別、場合分別使用。跪安是皇室禮節,普通旗人家庭不用。譬如皇帝召見大臣時,大臣必須行跪安禮,做法是先邁左腿,右腿跪在地上,收左腿,直立上身稍停片刻,隨之起右腿站起來,跪下時並不叩頭。打千,平輩旗人相見彼此問候,左腿稍向前邁,同時右臂向身前下垂,頭微低。請安,左腿向前邁步,左手扶左膝,右腿彎屈,右臂自然下垂,眼睛平視。在實際操作中,行禮的對象不同,根據標準動作變化,所見的人越尊貴,右腿彎曲與右手下垂程度越低,直至觸地。皇族之間幼見長輩,請安時右腿要跪地,雙手放到左膝上。打橫,俗謂「打橫退步」,乃是告辭之禮。客人辭行,主人送出,到大門外,回身雙手貼身垂下,橫退一兩步,向主人表達謝意。

女子禮與男子不同,女子請安,雙手扶膝下蹲,屬於肅禮。做法分三類,標準的是直立雙手扶大腿根,緩緩下蹲,然後起來,要做到上身不動,保持目光平視。女子體形年紀不同,如果較胖或上了年紀,再按標準行禮,顯然有些困難,自然雙手要向前扶到膝蓋上,同時下蹲,保持頭平視。還有一種方式,可能是受漢族婦女萬福的影響,直立時,左腿稍向前邁,雙手扶左腿上,同時下蹲,保持平視。京劇《四郎探母》,劇中鐵鏡公主向楊四郎行禮下蹲的動作就是模仿肅禮,相傳當初陳德霖等人進宮為慈禧太后唱戲時,不但偷偷模仿太后的走路姿勢,還有機會了解宮中的禮節動作等細節,從而運用到表演中,並且作為程式動作傳給了後代。梅蘭芳先生飾演鐵鏡公主的禮儀動作特別瀟洒漂亮。

達兒禮是一種變通的女子禮節。婦女梳兩把頭,穿敞衣,足蹬高底鞋時,為了避免磕頭時,頭飾掉下造成在長輩面前失儀,故用行達兒禮替代。旗人並不是只行旗禮而不磕頭。磕頭是那一時代全體中國人通用的禮節。達兒禮的做法是先邁左腿,右腿跪在地上,收左腿直身,抬右手,同時頭稍向右低,摸兩把頭的頭翅。頭向右微低表示磕頭。現在清裝劇中的女子有事沒事總拿著手絹亂擺,逢人致意問安,就屈膝把絹子向後腦後一甩,實在令人不可理解,可能是對達兒禮的一種超級發揮吧。

昔日北京茶館較多,在類似的公共空間,客人之間問候究竟如何表示敬意?朱季黃先生講過,當時的茶館裡並不流行旗禮問安,而是以打拱致意為主。進而考察,不但茶館如此,就是在酒館、戲園,無論旗人漢人,招呼問好也不行旗禮。一般來講,在日常生活中,旗人見旗人行旗禮,見漢人則不行旗禮。然而在茶館等場合,旗人之間也不行旗禮。所以要暫時放下旗俗從漢禮,源於朝廷嚴禁旗人到上述的娛樂場所消遣的規定。清朝諸帝不斷頒布禁止旗人官兵出入茶園、戲園、酒館。譬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鑒於前門外戲園、酒館迅速增加。八旗當差人前往游宴者亦復不少。命八旗大臣,步統領衙門不時稽查,一經拿獲,官員參處,兵丁責革。同時再次讓都察院、巡城御史、順天府等衙門在各戲園、酒館門前張貼告示,禁止旗人入內。嘉慶八年(1803年),命令步軍統領衙門、巡城御史在酒館、戲園等處設崗盤查,如有改裝潛往游宴者,即使是王公大臣亦不得有意隱瞞,一律上報處分。

清末時期旗人喝茶打牌的情景

內城少有漢人的時代也沒有茶館、酒館、戲園等公共消閑空間。旗人若抑制不住遊樂慾望,只能喬裝改扮潛往外城。為了消遣娛樂,又逃避懲罰,偷偷前往的旗人必須刻意掩飾,混跡於漢人之中,免得身份暴露引起麻煩。久而久之,形成了旗人進戲園、茶館等場所從漢禮的習慣。店主夥計也不會在明知禁令存在,而向旗人行旗禮致意,那樣做無異於公開客人身份,得罪顧客耽誤買賣不說,還可能引火燒身招來官府盤查懲治。就像當代網吧禁止接待未成年人一樣,出於贏利目的的老闆一旦決定違規操作,與網癮少年之間必然達成默契,彼此心照不宣各取所需,誰也不會主動昭示來人的身份。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外國在內城開設了使館,旗漢分住的界線越來越模糊,漢人遷居內城的逐漸增多。尤其是庚子事變以後,昔日的禁令失效,內城始開設戲園、茶館。不過娛樂消閑環境雖然改變,但旗人仍然保持進茶館從漢俗的習慣。毋庸諱言,晚清以後旗人的社會地位與名聲愈來愈差,清亡以後,旗人為了生計與躲避歧視更需掩蓋個人身份。原來為逃避制度制裁而形成的習慣,正派上用場,繼續發揮遮掩功能。一般說來,馳禁以後,旗人在茶館相遇,除非彼此十分熟悉,可能會以旗禮問候,而與其他人致意仍是打拱。

當代也許有人奇怪,茶館怎麼能與酒館、戲園相提並論,旗人入內也需遮掩?這是出於茶館與演藝之間密切的歷史關係。傳統的戲園、戲樓,大都源自茶樓、茶園。茶樓、茶園本是喝茶談天說地之所,但是光喝茶談天,有些人可能停留的時間很短。為了留住客人,充分利用空間資源增加收入,經營者與演藝團體一拍即合,演藝進入茶園。演藝逐人群稠密之區,乃是職業天性,一旦進入茶園,久而久之,一些大型茶園,戲劇表演變成了主業,喝茶聊天的功能反倒下降了。自從這類茶園主業發生巨變,成為戲園,直至上世紀頭幾十年,也沒能完全丟棄舊習,變成單純的劇場。園子裡面總是特別熱鬧,永遠有喝茶聊天的,吸煙的,吃東西的,賣東西的,隨時進出的。民國初年還一度出現了飛手巾把兒的。戲園之外的茶館,儘管主業未變,但只要具有一定規模,常與曲藝、雜耍、說唱、評書等演藝結緣。即使不伴隨演藝,茶館的清談悠閑之風,畢竟與朝廷竭力維繫的國語騎射傳統格格不入。

清末北京內城的旗人

旗人在迎娶時間上,忠實於古禮程序,皆在晚間。雖然也預備儀仗樂隊,卻是設而不作,並不發出響動。由於迎娶在晚間,儀仗執事以貼喜字牛角燈為主,隆重程度由使用數量上表現。清朝史籍記述迎娶隊伍時,常出現「燈炬前引」之類的話,即是指此物,半透明近圓,圍長二尺上下,用長約七尺一端彎出的紅漆桿挑起。旗人結婚皆可使用牛角燈,在數量上,官員不得超過六對,平民不得超過四對。晚清制度鬆弛,貴胄豪富之家競逐奢華,使用數量激增,從十六對直到三十二對。

旗人貴族結婚,新娘上轎要穿婆家事先送來的舊棉襖。棉襖越舊越好,如果家裡沒有,找親戚至交去借。當然,棉襖穿在夾層,外面還有色彩鮮艷的罩褂。棉襖貼心保暖,「舊」音義皆與「久」通,越舊寓意越長久。足蹬藍布鞋。據說是為了攔婆婆眼睛,期待婚後生活不被婆婆盯住挑錯。旗人家庭做姑娘的比較自由,做兒媳婦的不但辛苦,還要謹言慎行以免婆婆刁難責罰。旗人重如意。行聘當天,新娘盤腿端坐在炕上,迎親太太到來,徑直將如意放置她的懷中。

迎娶花轎一定要趕在子初之前進家門。如果過了這一時刻,行過合巹禮之後,新郎必須退出,要等到第二天晚上夫婦才可同房。如此新娘苦矣,習慣要求新娘在同房之前不能下地,只能待在炕上忍耐。所以旗人新娘上轎之前,基本上不吃喝,就是防備出現類似的尷尬局面。子初就是晚十一點,古人認為過了此刻,即將迎來第二天,由於陽氣漸升,不利於陰陽平衡,所以不惜忍耐一天。

旗人迎娶只備一頂紅呢大轎接新娘,新郎與四或八位迎親老爺一律騎馬前往。漢人娶親的轎子一紅兩綠共三頂。紅轎用來迎新娘;綠轎兩頂,一頂娶親太太乘坐,另一頂接送親太太,新郎簪紅戴花,也是騎馬前往。旗人迎親的全福太太不隨新郎出發,而是提前乘車到女家,與送親太太一起為新娘上頭,回程時與送親太太一同乘車。迎親花轎可用八抬,不受官轎只許四抬限制。

作者系北京文史館館員、北京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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