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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版權的規範是長期的課題

近日,關於民謠個體音樂人李志原創音樂被侵權事件受到了公眾的高度關注,事件一經曝光,即引起了網友們的輿論熱議。實際上,這並非李志首次進行公開維權,在去年,李志剛剛結束了與酷我音樂耗時兩年的官司。其實,原創音樂侵權事件在近些年娛樂圈中屢見不鮮,《中國好聲音》、《跨界歌王》等節目,也曾出現過版權糾紛。

此次李志被侵權事件,哇唧唧哇高層領導馬昊也在事件發生後,接受了新浪娛樂的採訪,她表示支持被侵權音樂人合理、合法維權,並向李志表達了歉意。根據李志個人微博最新消息顯示,哇唧唧哇、騰訊方對李志所提出的300萬賠償金額不予認可,看來雙方將通過法律程序最終解決問題。

相繼發生的音樂版權維護事件,足以證明有越來越多的音樂人及企業,開始重視原創音樂版權的問題。音樂人被侵權後進行維權,是合理的,相關侵權企業或節目,也有義務與被侵權音樂人進行良性的溝通並進行合理、合法的金額賠償。

對於原創音樂的版權保護,在我國是有法可依的。音樂版權的保護,最重要的是對中國的音樂法律體系和司法實踐有所了解,被侵權方可依照《中國音樂著作權管理與訴訟》相關文件條款進行合理、合法的維權行為。中國音樂版權維護的問題,一直走在被重視的路上,版權侵犯問題時有發生,可以說是娛樂音樂行業多年來的慣性問題。我們所處在互聯網時代,且由於互聯網節奏的不斷加快,導致了娛樂企業製作進程的加快,有時又來不及與版權音樂人進行前期的有效溝通,所以才導致音樂版權的購買出現了疏漏。

在音樂行業發展較為成熟的歐美地區,行業內對於版權的購買、維護無論從意識上、行為操作上還是有關部門的監管力度上,都處在世界音樂市場的前端。據了解,在美國音樂市場中,《美國版權法》就版權權利人享有的基本排他性權利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也對侵權賠償金額等細項,做出相關法律法規的公證。而相對應大陸所對應的音樂版權管理部門,想必是音著協、國家版權保護中心等。由此可見,我國大陸地區音樂版權維護並非無法可依,也不是無部門機構在管控,所需要的是版權管理部門加強監管督促,提升企業、節目對版權的重視,以及音樂人維權的合理合法性。

明確版權管理規則,明確不同侵權程度下的賠償金額,對音樂版權管理進行有力監管監督,被侵權音樂人合理合法進行維權,是當下娛樂行業我們所希望看到的,音樂版權的規範是一個長期的課題,版權重視仍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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