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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市場規模全球第三,大田作物佔83%

巴西農業部下屬國家商品供應公司(Conab)第一份關於2017/2018作物調查的結果預測,今年巴西的種植面積約為6202萬公頃,產量約為2.28億噸。

根據調查報告,大豆和玉米依舊是巴西的主要農作物,這兩種作物的產量將佔到總產量的89%。前兩個種植季的大豆產量可達1.08億噸,玉米產量可達9350萬噸。調查還顯示,棉花、豆類、葵花籽和蓖麻籽的產量在新的一年也會有顯著提高。

在過去的20年里,巴西糧食產量從7600萬噸增長至2億噸,而種植面積僅增長40%。研究指出,若仍保持過去的生產力,則需要增加7000萬公頃的耕地才能達到現在的產量。生產力的進步歸功於種子生產體系的發展。這些年獲得的大量投資,使生產者能夠種植更高產的品種,種植的作物對新的環境條件有更好的適應性,對病蟲草害的抗性也更強。

通過多年的研發投入,種子目前已經成為農業科技創新的主要載體,是巴西農業生產力顯著提高的重要因素。目前巴西玉米平均產量超過12噸/公頃,大豆平均產量超過3.5噸/公頃,這樣的產量數據在近年來已是常態。

巴西的種子產業已有超過30年的歷史,其國內市場的規模僅次於美國和中國,同時巴西也是全球種子產量最高的國家之一。

巴西的土壤氣候條件非常有利於優質種子的生產,某些作物每年可種植3-4茬,在種子生產及育種領域有很強的競爭優勢。

圖1. 巴西種子市場

目前,巴西國內的種子市場市值約為40億美元,其中大田作物佔83%,飼料作物佔11%,蔬菜佔6%。巴西種子產量已從2001/2002種植季的160萬噸,增長至2015/2016種植季的400萬噸,生產的種子主要為大豆、玉米、小麥、水稻、棉花、豆類和高粱這些種子市場上主要的作物品種。

圖2. 大田各類作物在市場上的佔有比例

2016年,巴西蔬菜種子的銷售額達2.45億美元,其中巴西東南部生產的番茄、洋蔥、胡蘿蔔、西瓜、萵苣、甜瓜、辣椒、黃瓜、甜玉米和花椰菜種子,佔到了總銷售額的45%。但其他地區的產量仍有很大的增長空間,可以通過擴大種植,或者用F1代雜交品種取代自由授粉品種來提高產量。

另外一個需要關注的種子是飼料種子,近年來巴西熱帶飼料種子產量的年均增長率高達122%,從2010年的2.7萬噸增長至2016年的14.4萬噸,創造了約6億美元的營收。肉類市場的繁榮,以及聯邦政府刺激方案——農牧業計劃(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lan)的開展,共同推動了飼料種子營收的大幅上漲。

圖3. 蔬菜各類作物在市場上的佔有比例

90年代下半葉之後,隨著種子領域新法規的出台,知識產權和生物技術安全性的發展,以及隨之而來的生物技術在種子領域的應用,巴西種業經歷了巨大變革。同時,巴西加入WTO也促使其國內立法一系列的改變和調整,尤其是在知識產權領域,對產業鏈上的利益相關者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包括公立和私立的研究機構、種子公司、貿易商,以及政府執行政策的機構。而專利法案(1996)和作物品種保護法案(1997)的出台,使知識產權有了更全面的所有權機制。

新的作物品種保護法案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巴西種子生產領域的技術研發模式。新模式下,私立機構需要參與新技術的研發,逐步改變種子市場的結構。這些私人企業為滿足市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制定了積極的發展戰略,為新技術的出現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貢獻。

在1991年新版本的種子法中,巴西依據1978年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的內容,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作物品種的知識產權保護期限從授予臨時保護證明的時間開始,為期15年,葡萄、果樹、森林植物和觀賞樹木除外,這些植物的保護期為18年。一旦保護期結束,作物品種將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能免費利用,不需要經過知識產權持有人的同意。

法律規定,新品種及其衍生品種若能夠滿足特異性、均一性和穩定性(簡稱DUS)的要求,則有權依法受到保護。換句話說,在連續種植過程中,作物品種必須不同於其他品種,性狀一致,穩定並保持種質不變。另外,由於品種保護的需要,如果在申請保護之前已經在巴西銷售超過1年,或者在育種家知情的情況下在巴西境外銷售超過6年的品種將不被認定為新品種,不能受到保護。

91年種子法對農民特權的規定是,法律賦予農民種植自留種的權利,允許自己利用從受保護作物中收穫的種子。對於育種家權利的規定是,允許利用遺傳變異的種質資源,但不允許為獲得雜交種或創造實質性衍生品種,而反覆利用栽培作物。

通過巴西採用的體制可以預見到,農牧業及食品供應部(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Livestock and Supply)下屬的國家作物品種保護服務機構(the National Service of Protection of Cultivars)所採用的作物保護系統將會由利害相關單位來執行。因此品種保護申請將由生產部門遞交,國家作物品種保護服務機構啟用新DUS指導方針或者修改已有版本,來受理申請。

目前巴西國家作物品種保護服務機構已將110個品種列入保護管理制度,頒發了超過3386份作物保護證書。

截至2004年,絕大部分的品種保護申請來源於主要作物,例如大豆、咖啡、水稻、小麥和棉花。2004年-2016年,觀賞植物、飼料作物、油料作物和水果的保護申請增長迅猛,這些作物已佔到申請總數的38%,僅觀賞植物就佔了21%。

圖4. 受巴西國家作物品種保護服務機構保護的品種數量變化

和國家作物品種保護服務機構不同的是,國家作物品種登記機構(the National Register of Cultivars, RNC)負責品種的登記,確保品種達到在巴西生產銷售的要求以及種子種苗使用質量的要求。同時負責在種子協調部門(Seed and Seed Coordination, CSM)、農業投入監管部門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Inputs Supervision, DFIA)和農業保護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其重要意義在於,作為調整市場的工具,保護農民的利益免受不合理的種子和種苗價格的影響。RNC旨在監管大規模種植的作物品種,使這些品種滿足DUS的要求,有很高的種植和利用價值。

目前,RNC已批准36000個品種的登記,其中僅有9%受知識產權的保護。登記的品種中,有42%為觀賞性植物,24%為蔬菜,22%為大田作物,8%為森林植物,剩下4%為水果。

圖5. RNC登記的各類品種佔比

這些數據非常令人驚訝,尤其是考慮到巴西的種子市場,相比美國或歐洲那些已穩定成形的市場,仍處於發展中階段。業內人士很容易就能發現,種子決定了食物產量的高低,也是調節國家農業的槓桿。此外,農業經濟發展的持續性,也受種子市場表現的影響。

儘管存在周期性的困難和挑戰,巴西種業仍一直強化自身的發展,將來定能具備讓巴西在全球種子市場中立足的條件。然而,為了讓巴西種業體系衰弱的勢頭停止,業界領導者應該明白,農業產業鏈始於種植的片面觀點是不正確的。產業起始點遠比種植早,科研人員對新品種和技術的研發才是整條鏈的開始。重視知識產權是巴西種業的根基。

中小種植者都應該有這樣的意識:只有高效利用科技,才能最大限度得獲得產量和效益,這也是巴西農業經濟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

農業是巴西最重要的產業,而國家的種子和種苗制度體系,是巴西發展農業戰略的根本。

作者:巴西種業協會 執行總監 Paulo Campa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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