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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要交稅?國家發女朋友?沒錯,這些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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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單身稅」成為不少網友熱議的話題。從消息的來源看,是某草案規定:有子女的家庭可以在教育支出方面享受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單身者沒有子女,自然無福享受咯。因此,不少吃瓜群眾將其視為變相的「單身稅」,認為政府是在有意「催婚」。

說到單身,那真是一個五味雜陳的話題。

你單身嗎?

你喜歡單身嗎?

你還在為脫單而苦惱嗎?

遙想十年前,人們通常把沒有對象的男性稱為「光棍」;後來隨著網路發展,「單身狗」一詞脫穎而出。這個群體忍受著孤獨、寂寞,偶爾吃狗糧,還是一些疾病的「高危人群」。

不過,單身也並非沒有好處:

政府催婚、開放二胎,說明未來的勞動力可能會短缺。那麼男女青年的婚姻意願、生育意願為什麼下降呢?原因很多吧:

男多女少。2016年,中國男性人口70815萬,女性人口67456萬,兩者相差3359萬……

房價。丈母娘的經典之問:「沒房你憑什麼娶我女兒?」結婚一般都要買房,居高不下的房價使不少年輕人望而卻步:不敢結婚,不敢戀愛,怕因此分手;或者不想當一輩子房奴,降低生活質量。

撫養後代的成本。奶粉錢,培訓班,服裝費……了解一下……

忙碌的工作。沒時間,沒時間……

觀念改變。「其實一個人也挺好的」;「單身久了,發現最愛的人是自己」……

緣分沒到。不願將就,想等等,找更好的。

……

層層重壓之下,不少單身旺已經對脫單失去了信心。他們常常問:「國家怎麼還不發(男)女朋友啊!」那麼問題來了,國家真的不發嗎?非也!國家發!只是想領的話,必須滿足一個條件:穿越。

發女友、當紅娘

晉武帝泰始九年,政府規定:「女子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長吏配之。」如果一個女子年滿十七歲,父母還不把她嫁出去,就由所在地的官員分配給未婚男性。對於單身男青年來說,這真是國家包分配了,只是女方有點可憐,到十七歲,不嫁也得嫁,身不由己,萬一分配給渣男怎麼辦?所以正常人家應該會提前嫁女兒,等到十七歲就被動了。當然,有些條件不好的,實在嫁不出去的,還是會被政府安排的。遼朝初期,契丹諸部宮衛兵丁「鰥寡不能自存者,官為之配。」宮衛兵丁中有老弱孤苦的,政府安排他們的婚事。如此一來,這些將士就有家庭、有依靠,對朝廷的忠誠度肯定提升。

司馬炎的朝廷是逼婚,是分配。李世民的政府稍微溫柔點,當起了「紅娘」。貞觀元年,唐太宗發布《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其庶人男女無家室者,並仰州縣官人,以禮聘娶……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喪達制之後,孀居服紀已除,並須申以媒媾,命其好合。」男的年滿二十歲,女的年滿十五歲,或者喪妻、喪夫達到一定時間的,有關部門要幫他們撮合呀!那有沒有例外呢?有的!如果男子年過花甲,女子年過五十,或者女性有子女、願意為亡夫守節的,官府不能強求他們結婚、再婚,要尊重個人意願。

單身稅、福利

對於母胎單身多年的男性來說,上面提到的政策絕對是利好消息。可是,對於不願結婚的白富美來說,那無異於噩耗了。我嫁不嫁人,關你政府什麼事!在中國古代,直接分配對象的還是少數,但徵收單身稅、為多口之家提供福利,還是蠻多的。

春秋戰國時期,為了打敗吳國,越王勾踐發布了如下政策:

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當室者死,三年釋其政;支子死,三月釋其政。必哭泣葬埋之。

不準青壯年嫁老漢,娶老婦,因為老漢老婦年齡大了,生不出孩子。女子滿十七歲還不嫁人,男子滿二十歲還不娶妻,追究父母刑事責任,這是逼迫老百姓及時完婚。然後是福利了,如果生下男孩,獎勵兩壺酒、一條狗;如果生下女孩,獎勵兩壺酒、一隻小豬。要是嬰兒斷奶了,上報,由官府派醫生代為哺養。一對夫妻,如果比較能幹,生的多,也是有獎勵噠!生三個孩子,官府為他們雇奶娘;生兩個,官府提供免費的食物。哪天家門不幸,長子死了,父親可以免除三年徭役;庶子死了,父親免除三月徭役。總之,結婚越快越好!孩子越多越好!在越國定居,你值得擁有

又過了幾百年,漢高祖、漢惠帝在位時,國家剛剛經歷了反秦戰爭、楚漢之爭,戶口大規模減少,經濟不振。《漢書·食貨志》記載:「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皇帝出行,找不到顏色一樣的馬匹,高級官員出門,坐的是牛車。已經窮到了這個地步,不增加人口怎麼行呢?於是劉邦下詔:「民產子,勿算二歲。」老百姓家有生孩子的,免除兩年徭役。漢惠帝劉盈則規定了單身稅:「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一算是120錢,也就是說:一個女人,從十五歲開始算,不嫁人的話,就要交單身稅,也就是120。單身時間越長,交的越多,到三十歲還沒嫁,罰五算,即600錢。

漢章帝元和二年,詔曰:「《令》雲『人有產子者復,勿算三歲』。今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斛,復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婦女有懷孕的,朝廷賜給穀物三斛,他的丈夫可以休「產假」,免除一年徭役。你還別說,章帝這條政策還是挺人性化的,怕孩子出生後,沒飯吃,沒人照顧。

除了分配女朋友、徵收單身稅、發福利,為了鼓勵婚配,古代政府還有許多措施。比如釋放宮女,宮女作為宮廷人員,當然是不能結婚的,把年齡稍大的宮女放出去,增加民間的女子數量,一些單身男士就可以解決婚姻問題了。比如限制宮刑,宋初規定:「士庶敢有閹男童者不赦」,擅自閹割男童是不赦之罪。明朝規定:「文武諸司不得擅用宮刑,絕人嗣續」,各政府部門不準濫用宮刑,害別人斷子絕孫。好,官府不能隨便用,那自宮可以嗎?也不行!「有自宮者以不孝論」。還有減免人頭稅,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宣布:「盛世滋丁,永不加賦」,這項政策一出,老百姓結婚、生孩子的意願會高漲一些。

催婚的理由

統治者操心老百姓的婚姻大事,又是催婚,又是逼婚的,圖什麼呢?還不是為了增加人口、保證勞動力。農業社會,種田需要人、打仗需要人,有了人,社會才能發展,財富才能增加,國庫的稅收才能上去。長期以來,形成一種觀念:人口多,意味著太平盛世,像漢武帝、唐玄宗、清高宗在位時,全國至少有四千萬人口。哪天勞動力短缺了,政府就要想方設法讓老百姓生孩子。特別是大規模戰亂後,這一政策經常露臉。上文提到的漢初、晉初、唐初、宋初、明初,莫不如此。

不過話說回來,人口少了不好,多了也不好。一個人要生存,需要糧食、水、衣物等生活必需品,這些東西無一例外,都取材於大自然。可是,自然資源是有限的,一個時期的生產力也是有限的。當人口數量遠遠超過環境承載力,就會產生動亂的苗頭。而且一個王朝發展到後期,不光人口多了,土地兼并日趨嚴重,貧富差距也懸殊起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本來就僧多粥少,大部分資源還被少數人佔用,一旦發生大規模災害,糧食絕收,走投無路的人怎麼辦?還能咋辦?殺人唄,起義唄,暴力謀生。

乾隆皇帝上台初期,全國人口1.4億,等他快退位了,人口已飆升至2.9億,而且看勢頭還要不斷上漲。那麼問題來了:拿什麼供養如此眾多的百姓?這個問題不解決,大禍不遠了。可是,老態龍鐘的乾隆能有什麼辦法呢?對此,他哀嘆道:「生之者寡,食之者眾,朕甚憂之」。

不知不覺,又過了幾十載,道光年間,中國人口增至4億;等到咸豐年間,戰火紛飛,硝煙瀰漫……

作者高成,一個熱愛歷史的孤寡「老人」,喜歡創新,擅長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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