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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敲詐勒索罪 15名「套路貸」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繼「校園貸」「裸條借貸」後,「套路貸」又盯上大學生。原本創業借款3000元,最後竟背上了10萬餘元債務,重慶大三學生小張(化名)掉進了「套路貸」的陷阱。近日,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批捕該市首例校園「套路貸」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12月,小張想創業,無奈手頭資金緊張。一天接到了推銷辦理貸款的電話,對方稱「不需要徵信,手續簡單,秒批到賬」。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小張借款3000元,約定一個月內還清。簽完合同,對方以「周息30%和手續費100元」的理由扣除1000元,小張實際拿到2000元。4天後,對方要求小張還清3000元借款,要挾稱「不按時還款,就騷擾你的同學朋友」,並提出若資金不足可以從其他貸款公司借款填平債務。於是,小張陸續找了13家借貸公司,「借新債還舊債」,貸款十多次,最終債務高達10萬餘元。

此後,借貸公司的催款方式不斷「升級」,發送一些不雅信息,並打電話騷擾小張的親朋好友,小張只好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公安機關開始偵查,並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犯罪團伙以金融科技公司的名義對外發放貸款,宣稱「不看芝麻分,不看黑白戶,秒批秒到賬」,通過各種網貸、微貸平台以及校園貼吧、兼職群投放廣告。選擇在高校發放「套路貸」,正是看中大學生群體「涉世未深、珍惜名譽、有家庭『兜底』還款、壞賬率低」等特點。

檢察官總結了校園「套路貸」的5個特徵:一是借貸門檻低,以「不看信用、審批極快、迅速放款」為誘餌,吸引急需用錢的高校學生借款;二是巧借名目扣款,通過騙取借款人簽訂所謂「正式」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再以利息、手續費等名義收取各類費用,實際放款金額遠低於合同借款;三是肆意違約要求還款,借貸公司單方違約,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對無法償還的借款人層層轉貸,壘高債務;四是刻意製造逾期陷阱,當還款日期臨近,借貸公司不主動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電話故障、系統維護為由導致借款人無法還款,隨後以違約的名義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費;五是使用軟暴力手段催收,例如使用軟體群髮帶有侮辱的信息,達到勒索的目的。

辦案檢察官提醒,大學生「超前消費」要慎重,確需借款要到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辦理。遭遇「套路貸」,保持沉著冷靜,避免直接與對方產生暴力對抗,保存相關證據,及時報警求助。

《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16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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