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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職業 PCLL LLB JD LLM

在這幾年裡,我見過不少的LLM來了香港甚至是已經開始找工作了才意識到:原來在香港,LLM這個學位離律師很遠

讓更多的內地法學院學生知道香港的各個法律學位和相互之間的關係,是港漂法學狗最希望帶給目標讀者的信息

廢話不多說,我們開始。

1. PCLL

PCLL全稱叫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香港的中文翻譯成法律深造文憑。

之所以一開始就介紹它,是因為它身上有個驚人的信息不對稱:內地法學院學生對這個學位知之甚少,而港漂法學狗很負責任地告訴大家,這是香港法學院最重要的法學文憑,沒有之一

為什麼PCLL如此重要,因為PCLL的證書本質上等於內地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從事法律職業(無論是Barrister還是Solicitor)的必須前提。

當然香港還有外國律師通過Conversion Examination拿到香港律師資格的制度(內地律師在香港算是外國律師)。

但對於內地法學院學生而言,因為大部分人都沒有律師證,一般更沒有相應的執業年限(中國律師需要5年),所以想通過法學教育的途徑走向香港律師的職業方向的話,PCLL就是必須品。

不同於內地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通過司法考試(現在叫法考)拿到的,PCLL是一年的學位,是需要修滿學分考試及格才能畢業的,關於PCLL我們日後會有單獨詳細的介紹。

2. LLB

LLB就是Bachelor of Law,法學本科。

雖然是本科,但因為普通法系的特點,其實LLB的教育是非常全面和深入的。

傳統上而言,普通法系的法學院沒有那種(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進階概念(請注意,這套東西一定程度上是蘇聯教育體制的產物)

而在普通法系裡面,最懂法律的人,不是呆在象牙塔裡面的教授,而是法官,所以實際上,對普通法系而言,法官=法學家,只有個別有名的教授算得上法學家,而算不算得上的標誌,很可能還是看這個教授的觀點會不會被法官在判決中引用。

而通常情況下,一個普通法法官的教育背景,很可能就只是LLB+PCLL而已,這在香港就很普遍。

再加上,LLB通常要上4年,港大要5年,更長的教育年限,也意味著更好的英語和更好的法律意識。

而且香港的法學院會設置各種雙學位,港大的LLB就有很多同時修了公共管理或者商科的雙學位,這就導致了香港的LLB是個非常值錢的學位,甚至可以這麼說,對比JD,LLB有很多獨特的優勢。

中大LLB的學位路徑圖

當然,對於香港的中學生而言,進入香港三家法學院的任何一家讀LLB,都是很不容易的

香港法學院最成熟的教學體系可以說就是LLB,因為直到進入21世紀之後,香港才出現JD學位,在那之前,所有香港本土培養的律師都是讀LLB的。

3. JD

JD全稱Juris Doctor (法律博士),當然我們自己一般自稱Juris Dog。

JD本來是美國的學位,在美國,本科教育裡面是沒有法律這個專業的,美國的法律職業教育就是JD,通常情況就是學生先拿到一個本科學位,然後考嚇壞了很多人的LSAT,接著就進入法學院,拿到一個學位,這個學位就是JD。

香港本來是沒有這個學位的,但是在進入21世紀之後,因為市場的發展和法律職業的需要,三個法學院都開設了JD項目。

為啥要設置JD項目呢?因為在原來,只有LLB才能申請PCLL。

PCLL的申請資格是一定要在香港的法學院接受大概十幾門課程的教育(比如Contract和Tort這種),而原本只有LLB才能提供這樣的教育,所以想做香港律師,就必須先去讀一個LLB學位。

這對於香港大量的優秀海外本科留學生而言,等於他們大學一旦去了外國讀書,以後就很難成為香港律師了(只有拿到外國律師牌然後再轉)

於是乎JD在香港應運而生,主要吸引的學生是在國外或者香港本地已經修過一個本科學位但未來想從事法律職業的學生,因此,在香港法學院的JD項目里,存在很多本科是海外名校的學生。

至於內地學生,以香港中文大學為例,每一年的JD(Full-time + Part-time)大概有超過200人,但一般只有30個左右的內地學生。

JD和LLB上的課程內容基本是一樣的,但JD的時間只有LLB的一半:通常而言,港大和中大的全日制(full-time)JD是兩年修完的。

兩年內修完LLB四年上的課,可想而知JD的節奏之快。

因為JD本質上是postgraduate的項目,人家本來就不打算把你當本科生一樣對待,既然想清楚來法學院了,就等於準備好了要去戰鬥。

同時,JD還有很多Peer Pressure,比如作為內地人,我們必須和海外名校本科畢業甚至壓根就是在海外出生長大的學生拼英語和拼找工作的能力。

4. LLM

LLM是Master of Law,法學碩士。

香港三個法學院都各自有不同的LLM項目,從教育質量和學院投入上看,這些項目都不錯。

但從本文的目的出發,這篇文章需要告訴讀者的一點是:LLM和PCLL之間沒有關係,換句話說,LLM不是一個可以通向香港法律職業的學位

原因其實上文已經說過了,申請PCLL的一個必須前提是接受十幾門香港普通法的教育。而LLM項目通常情況下只會涉及幾門或者根本沒有這些課程。

但香港的LLM是不是因此就沒有價值呢?不是的。

香港LLM項目可以全面讓人感受英語教育環境,接觸更廣闊的平台和有更高的視野。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對自己的規劃有進一步的了解和判斷。我們有不少JD同學也曾經修過LLM學位,在更好地了解世界和了解自己之後,再做決定。

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我們會介紹Training Contract,敬請期待

我們是一群正在路上或者已經上岸的香港法學博士(Juris Doctor),因為從前缺乏對香港職業信息的了解,各自都走過不少彎路。希望這個平台能幫助更多有夢想的人在香港找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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