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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若尚方寶劍遇到免死金牌,到底該殺還是該留

原標題:在古代若尚方寶劍遇到免死金牌,到底該殺還是該留


記得小時候看金超群主演的電視劇《包青天》,每當犯法的皇親國戚和貪官污吏要被包大人送上斷頭台時,皇親國戚和貪官們就會疾呼,我是皇上的誰誰,我是朝中大臣的誰誰,你無權斬我。


於是包大人冷笑一聲,義正言辭,威武不凡的說道:「聖上賜我尚方寶劍,予我先斬後奏之權,見此劍,如見聖上,展護衛,有請尚方寶劍」。於是威風凜凜的展昭亮出寶劍,前一刻還不可一世,就算我罪大惡極,你能拿我怎樣的皇親國戚和貪官一見寶劍,立刻蔫了。然後包大人一聲開閘,壞人便人頭落地。

於是小可便漸漸產生了這樣一個疑問?如果說尚方寶劍是可以先斬後奏的「矛」,那麼是否有一面可以抵擋它的「盾」呢?想必大家應該想到了這面「盾」的鼎鼎大名了吧?沒錯,那就是免死金牌。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有一天尚方寶劍要斬之人手上剛好有一面免死金牌,那會是種什麼情形,是「矛」刺穿了盾,還是「盾」抵擋住了矛。


下面就和朋友們淺談下這「矛盾」之爭,當尚方寶劍遇上了免死金牌,是格殺勿論,還是收劍回鞘。



《包青天》劇照_圖

尚方寶劍


我們先來看看尚方寶劍是何物,竟有如此大的權力——「如朕親臨」,歷史上是否真有尚方寶劍呢?


此劍既然名為「尙方」劍,所以我們先來看看「尚方」二字是何意義?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有這樣的記載: 「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庸知其盜買縣官器,怨而上變告子,事連污亞夫。」這話的大概意思是說:周亞夫的兒子從官方機構――尚方工廠購買甲盾五百套作為周亞夫的陪葬品。可周亞夫的兒子不給搬運陪葬品的工人工錢,工人知道這些陪葬品是特供的,只有皇帝才可以用的。因此工人就向朝廷告發,事情牽連到了周亞夫。


周亞夫(前199年-前143年)_圖


唐代著名的史學家,司馬貞在其著作《史記索隱》中對此解釋道:「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屬尚方,故云工官尚方。」就是說尚方所製造的器物只屬於帝王專用,周亞夫的兒子買了違禁物品了,這些從尚方買來的陪葬品不是他們這個級別可以用的。而「尚方劍」,顧名思義就是出自尙方的劍,理所當然這柄劍就是皇帝專用劍。由此可見作為皇帝的專屬佩劍,必然也是一種皇權的象徵。


《前漢書》記載:朱雲上書皇帝說:「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明代劉伯溫也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是至少是大臣級別的,是皇帝身邊的人。而尚方劍有「斷佞臣,誅奸臟」的特權,但使用這特權的時候也要按照劉伯溫所說的那樣「按法」,不能看那個當官的不順眼,就隨便一斬。



袁崇煥(1584年—1630年)_圖

明朝時有這樣一件大事,至今為人津津樂道。就是,持有尚方劍的袁崇煥在沒有上報朝廷的情況下,斬殺了同樣持有尚方劍的毛文龍。天啟七年明思宗朱由檢即位,同年七月,袁崇煥害怕自己到邊關鎮守後,朝中難免會有人背後在背後說自己壞話,給自己背後插刀子。於是就向崇禎倒苦水。崇禎表示,愛卿不用害怕,有朕的尚方寶劍罩著你,見劍如見朕。於是將尚方劍賜給了袁崇煥。由此可見,尚方劍對於臣子來說簡直就是一顆穩穩的「定心丸」。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以閱兵為由去見東江統帥毛文龍,邀請毛文龍觀看將士射箭。而袁崇煥安排手下,預先在帥帳外埋伏了全副武裝的士兵。毛文龍到了之後,袁崇煥一聲令下,士兵一擁而上,三兩下就把毛文龍綁得嚴嚴實實的。接著,袁崇煥列數了毛文龍十二條罪狀,拿出尚方寶劍,將毛文龍斬殺。


僅僅過了一年,袁崇煥就被判處凌遲,其中一條罪狀就是擅殺毛文龍。


可見,就算你手中有尚方寶劍,但也必須像劉伯溫所說的那樣「按法」,而不是擅殺,最起碼也要先上報朝廷,可見這先斬後奏之權要真正實踐起來也是很難。因此雖有尚方劍,可先斬後奏之權不是想用就用的,搞不好還會給自己帶來不小的麻煩,尚方劍更多是起到震懾鎮場子,象徵皇權和「定心丸」的作用。


毛文龍與皇太極的書信_圖


免死金牌


說完了尚方寶劍,接著我們來看看免死金牌又是怎樣的存在。其實免死金牌的稱法更多是戲劇和電視上的稱法。在歷史上,它還有一個鼎鼎大名——丹書鐵券。


丹書就是用硃砂寫字,大家都知道,硃砂封建時期皇帝批註奏摺的專用,鐵券就是用鐵制的憑證。《漢書·高帝紀》和《祭遵傳》里最早有記載:「丹書鐵契」、 「丹書鐵券」。


鐵券的形狀一般是圓筒瓦形,上有金字。左券頒發給受券人保存,右券藏入皇家內府或宗廟內,遇到特殊情況,將左右兩券合在一起,以檢驗真假,防止偽造。這就好比現在,甲方乙方各拿合同憑證的意思了。


漢高祖劉邦建立漢朝後,為鞏固其統治,籠絡人心,頒給功臣丹書鐵券,作為褒獎。當時的鐵券還無免罪和免死等許諾,僅作為一種功績和榮華富貴的憑證。



錢鏐鐵券_圖


到了明代,丹書鐵券的製作、頒發、定級、功能等有了比較完整的一套制度。現存最早的丹書鐵券,是中國歷史博物館珍藏的錢繆鐵券。據學者查證,這道鐵券是公元896年,唐昭宗為嘉獎吳越王錢繆討伐董昌有功,特頒賜於錢繆的。此劵由鐵質鑄成,形狀猶如瓦塊,鐵券的主要內容是記載錢繆的功績,因其對朝廷有如此功勞,所以「卿恕九死,子孫三死」,是皇帝賜給臣下的一種獎賞和信物。


可見,不論歷朝歷代丹書鐵券的製造如何演變,記載的內容如何改變,鐵劵更多的是表彰受劵之人的功績,彰顯皇朝的天恩浩蕩。


歷史上還沒有明確記載,哪位大臣在皇帝要殺他的時候,亮出免死金牌就可以撿回一條命。朱元璋立國後,賜予開國功臣的丹書鐵券不在少數。可大家都知道,老朱殺起功臣來從不手軟,被殺的功臣中有多少不是手中有鐵劵的。自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算你有鐵劵也不好使。



丹書鐵券_圖


大概說完了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的性質和權力。我們可以看到,手握尚方寶劍的大臣真有一天如果遇到了手握免死金牌(丹書鐵券)的大臣,私以為拿劍之人很難敢先斬後奏。袁崇煥拿著尚方寶劍斬了毛文龍,最後得了個「擅殺大帥」的大罪。且不談對方有沒有丹書鐵券,能獲得丹書鐵券的起碼是封疆大吏以上的大臣。誰敢不先請示皇上,就拿著尚方寶劍先斬後奏,擅自斬殺大臣,那是很嚴重的政治事件了,這讓皇帝的面子往拿擱。擅殺大臣之罪可不是開玩笑的,這是足以處死的死罪。


其實,不論你手提尚方寶劍也好,手握丹書鐵券也罷,最大的終究是皇權,最終解釋權歸皇帝所有。封建時代,君要臣死不得不死,不就是至高封建皇權的體現。那時人治永遠大於法制,君主的個人喜好和意志才是最鋒利的「矛」和最堅硬的「盾」。


文:影舞葉


參考文獻:《史記》《漢書》《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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