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爆雷潮」背後:「無罪」的監管和「有罪」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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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多月,P2P網貸行業「雷聲」不斷,並且一些在業內頗有名氣和地位的平台也都開始「爆雷」,行業內立時一片唏噓。可以說,今年暑期這場「雷潮」,開啟了又一輪的行業教育,無論是對投資者還是行業從業者而言都是如此。
教育什麼內容呢?那就是監管層的行業監管,無論是從思路設計還是方式方法,都已經發生本質性的變化。
先從一些大的視角來觀察。從政府部門視角來看,對於一般行業亦或是某個地域範圍內的經濟增長情況,早已不會再像以往那樣投入太多的關注度了。以往是什麼樣的情況呢?甭管地方政府做錯了什麼事情,只要能夠保證GDP增長,保證政府稅收和公共財政,那麼再大的問題都是小問題;反過來那就是,甭管房價控制得多低,環境保護做得多好,天多麼藍水多麼清城市多麼適宜居住人們多麼安居樂業,經濟不增長,GDP數字不好看,那就是大問題。
這幾年的風向變化得很快。中央三令五申做什麼,監控什麼,那就必須去做,否則就要被約談,好比說房價。中央說「房住不炒」,要嚴格控制房地產價格,那對於地方政府來講就是其他事情都別去管,去庫存最重要,房屋價格至少是看上去沒再往上漲最重要,不然就有領導要被約談。約談就意味著事情沒做好,政績不好,也就容易在官場的競爭中被幹掉。而在現如今的官場上,能做到這一點也是前所未有能夠實現的。
那麼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做什麼呢?房價、環境保護、扶貧、人們的健康,這些都是要做到的。沒有要求做的是什麼呢?例如GDP就不再做要求了。
於是反觀P2P爆雷的事情,政府的監管就容易理解了。有人覺得P2P網貸構成了金融體系的重要補充,所以應該給一條活路。但無論是從體量上還是從行業影響度來看,這些都不構成政府目前監管的主要考慮目標——爆雷再多也不會引發金融風暴,也很難導致大規模金融風險的爆發。央行一個定向降准可以解決的問題,各大商業銀行普惠金融部可以解決的問題,本來也不需要P2P網貸來解決。
P2P網貸爆雷會給投資者帶來損失,所以有人認為政府應該負責。但是多數P2P網貸平台的背景都是民間,即便是有上市或是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背景,跟政府的關係也比較遠。國資背景?仔細去查一下會發現跟想像中的大相徑庭,孫企業甚至曾孫企業都要算作國資了。從原則上講,政府開展公共管理要與市場經濟發展嚴格區分開,政府調節經濟發展也應在宏觀政策層面上,P2P跟政府關係不大。
但是由P2P網貸爆雷導致社會動蕩的問題就要由政府來負責了,這屬於公共管理範疇,特別是一定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這是絕對不被允許的。所以從政府監管的角度看,投資者投資P2P網貸,不建議不提倡也不反對;投資者踩雷了,告訴投資者會盡量追回損失(但是全額追回不是義務,沒有法律規定了這項義務);行業有不規範不健全,那自然是監管部門的責任,要通過立法和設立制度來規範;投資者要上訴要鬧事,法律範圍內可以,超過規定範圍政府就不會給好果子吃了。
那政府豈不是「兩不問」——這也不問,那也不問了?顯然不是。恰恰是從P2P網貸行業的監管來看,政府堅持「問兩問」:一是勿謂言之不預,二是政府的監管角色定位。勿謂言之不預就是預先告訴大家遊戲規則了,出了問題不要怪政府。例如說從去年開始就在提「去剛兌」、不兜底。投資人自己得在意這些,甭管是在投資什麼項目,是在什麼機構——銀行、證券、基金還是P2P,本金有損失了別怪政府沒早提醒;還有早就在說P2P網貸只是一個互聯網信息中介機構,不是信用機構,沒有信用增信的義務和權力。那P2P要想存活,就得朝著這個方向去努力發展,不然爆了雷政府也不負責。有人說「小而美」的P2P平台是未來的發展方向,這一點小編就很認可——只負責撮合信息,其他的「累贅」業務都可以砍掉,當然小而美。
至於說政府的監管角色定位,那就是前面所講的:經濟增長得好不好跟政府沒什麼太大關係,政府不可以直接去問市場的事情,否則就是政府的「越位」;但是市場或者行業發展滿眼都是亂象,沒有規則沒有裁判員沒有監管,那麼政府就要負責,否則政府就是「缺位」。
以上是作為監管部門的政府視角對於P2P網貸這個行業的看法。今年夏季行業的爆雷,監管部門顯然會堅定已有的這些原則和做法,投資者和行業從業人員無法避免的則是經歷行業教育了。但願又一輪「風暴」結束以後,一個更加成熟的P2P網貸行業能夠展現在人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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