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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型新艦載機又到選型關鍵時

原標題:兩型新艦載機又到選型關鍵時



(首艘國產航母開始海試)

隨著國產首艘航母開始海試,下一艘航母的面目也日漸變得清晰起來,可以說必然是彈射型航母。隨之而來的就是艦載機的選型。盼望已久的彈射型艦載戰鬥機和缺位已久的固定翼預警機必將在彈射型航母之前投入服役,才能趕上彈射型航母服役的節點。


從「遼寧」號航母的改裝服役情況就可以看出,殲-15艦載戰機的研製,艦載飛行員的培訓,與「遼寧」艦的服役時間驚人地吻合,2012年9月25日正式交付海軍服役,而僅僅2個月後,11月25日前就完成了首次艦載機著艦訓練返港。這說明中國海軍的規劃能力非常強,也得益於中國軍工企業發展能有實力趕上進度拿出合格的艦載機。使得我國航母不至於服役了先成為毫無戰鬥力的擺設,也不使艦載機等待多年沒有航母可以使用。效率之高,看不出10年前還是家黃水海軍。



(殲-15艦載機在遼寧艦滑躍起飛)

現在又到了新一代航母和新一代艦載機同步研發的時期,關於新一代航母,目前所有公開的信息都是大型常規彈射型,正在建造階段初期或中期,而彈射型艦載機首先是殲-15的改進型露面,並且在地面彈射起飛獲得成功。



(國產彈射航母隱約出現)



(殲-15地面彈射試驗(圖片來自網路))

彈射型航母上還需要不需要殲-15?當然需要!就像美軍航母有了F-35C也不會拋棄F/A-18E/F和EF-18G一樣。但僅僅只有彈射版殲-15是肯定不行的,海軍需要隱身版彈射型艦載機。


而在重型殲-20艦載型和中型FC-31「鶻鷹」艦載型的選擇中,民間支持者分立兩派,呼聲都很高,雖然不算數,但意見畢竟可以作為參考。



艦載殲-20設想圖


實際上,對我國海軍來說,選擇隱身中型機還是重型機,決定因素只有一個,就是能否實現對抗F-35B/C這一核心目標。在同等條件和技術水平下,重型機顯然在整體上優於中型機,比如起飛重量為25噸的中型艦載機正常載油量約為5噸,最大載彈能力一般為4-6噸,而重型機則可以分別達到6-8噸和5-7噸。

對於艦載戰鬥機來說,更大的載油能力往往要比更大的載彈量重要,這才是中型機與重型機之間最根本的差別。因為在作戰時,戰鬥機掛載的彈藥重量並不大。例如空戰掛載時,4枚中距彈和4枚近距彈的總重也不到1.5噸,對地(海)作戰時能掛到4噸載荷已經是非常可觀了。例如美國海軍在1991年海灣戰爭時,雖然具有絕對空中優勢,但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的A-6E、A-7E、F/A-18C/D最多也只掛載3噸左右彈藥。所以,載彈量大小不是重型機還是中型機上艦的決定性因素。



FC-31驗證機


但是兩型戰機載油量則存在很大差距,中型機由於機內油量少,在保證同等作戰距離的前提下,外掛載荷能力可能只有重型機的一半,在保證同樣武器載荷時作戰距離只能達到重型機的2/3,整體作戰能力和作戰使用靈活性較之重型機仍稍遜一籌。我國海軍未來的彈射型航母對艦載機遠程作戰有較高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中型機顯然是不適合的。選擇重型機應該是最保險、也更有利於實現抗衡F-35的這一核心目標。

有人也許會說,重型機的重量、尺寸過大,作為艦載機會減小航母載機數量,影響航母作戰能力。其實重型機重量過大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只要其飛行性能可以滿足在航母上的起降及作戰需求,重量無所謂。特別是在現代航空技術的支持下,更大的重量意味著更大的載彈能力和機內載油量,作戰能力也會因此得到很大提高。這也是美國海軍艦載機都在保持中型機尺寸的前提下,努力將起飛重量向著重型機方向發展的主要原因,F/A-18E/F和F-35C都是中重型戰機,別以為F-35C是單發戰機就以為它輕小,它一台F-135渦扇發動機推力可頂人家兩台。



美國海軍下一代艦載機F-35C


在重型機整體作戰能力有著較大優勢的前提下,用中型機有限的搭載數量增加來換取航母整體作戰能力的提升是根本無法實現的。除非有實力研製出像F-35C這樣的尺寸重型機,否則所謂體積較小的中型機比尺寸大的重型機更受歡迎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在各方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重型機仍然是各國海軍艦載機的首選。有人說法國「陣風」是中型雙發艦載機,對!可是法國的國防壓力只有那麼大。



FC-31二號驗證機


除了中重之爭,殲-20艦載版還有成熟度的優勢,FC-31確實也在發展之中,第二架比第一架機改進很多,但從一架驗證機或原型機來發展一型艦載機更快,還是從一架已經服役並受到肯定的戰機改型來得更快更踏實呢?毫無疑問是殲-20改。而且殲-20改型是早已在進行的事,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航空研究院副院長、殲-20戰鬥機總設計師楊偉今年3月十三屆人大會議期間,就殲-20的發展回答了記者提問。楊偉稱,殲-20採用中國獨創的設計,並且將系列化發展。系列化,雖然不能肯定包括艦載型,但誰又能否認艦載型不在其中呢?


如果說彈射型航母下水是2021年,那艦載機服役必須在此之前完成,然後進行飛行員訓練,2020年可能就是隱身艦載機試飛節點,後續還要編寫訓練大綱,這和空軍型必然不同,那麼,殲-20和FC-31,你會認為誰更能接近目標呢?



我國艦載固定翼預警機設想圖


除了艦載戰鬥機之外,艦載固定翼預警機也必然要趕上彈射型航母的服役,沒有這個空中指揮所,航母的戰力其實是大打折扣的。從最新信息來看,所謂從運七改型來發展固定翼預警機是不對的信息,運七飛機的底子也不足以肩負此任,畢竟是原型是上世紀50年代蘇聯設計的老飛機,陸基飛機和艦載飛機本身的差別就很大,結構強度,耐腐蝕性能,發動機推力,尺寸大小,還要摺疊機翼,扛上大盤子,把運七改翻了天也改不出來,還不如重新設計。



網上出現的我國固定翼艦載預警機1:1模型


從尺寸上看,這種新設計的艦載預警機,機身長度和殲-15艦載戰機相差不大,雷達尺寸也相應縮小,這得益於我國機載相控陣雷達技術的快速發展,最好是能像王小謨院士所言,最終能取消盤子,將雷達系統與機身融為一體,但從進度來看,可能趕不上003航母的服役。


我認為,彈射型航母和隱身艦載機及艦載固定翼預警機仍會像「遼寧」艦和殲-15一樣,保持同步發展,在新一代我國海上力量服役節點,順利完成研發服役任務。


《聯合防務》原創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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