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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想「四天工作制」,須先扭轉加班現象

王琦

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休閑綠皮書:2017-2018年中國休閑發展報告》顯示,2017年中國人每天平均休閑時間為2.27小時,僅有部分發達國家的一半。報告提出我國休假制度中長期改革建議,在勞動生產率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2030年起,可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四天(36小時)工作制。屆時,就可取消每年通過前挪後借形成的黃金周或小長假制度。

「四天工作制」的話題由來已久。此前,在2014年中國國際休閑發展論壇上,就有專家表示,我國落實帶薪休假的阻力是因為勞動生產率較低。從經濟發展來講,我國到2030年將達到可施行四天工作制的經濟條件。在新浪網發起的調查中,贊成「四天工作制」的網友佔到85%以上。但也有網友吐槽:雙休日都沒有,更何談「做四休三」?

應該看到,同樣是五天工作制的情況下,國人的平均休閑時間僅為一些發達國家的一半,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加班現象。近年來,加班正日益成為職場年輕人不得不面對的生活狀態。某些公司變相鼓勵加班,誘導員工自願加班,也就逐漸形成了不得不加班的公司氛圍或者是提倡以加班為榮、自願加班的公司文化。一些企業甚至推行「996工作制」,即工作日早9點上班,晚9點下班,並且一周工作6天。可見,對這種加班現象不加以扭轉,即使推動了四天工作制,恐怕對於一些勞動者來說也只是鏡花水月。

在一些企業看來,加班是勞動者敬業的體現,而不少勞動者也敢於拿青春當籌碼,過勞死、猝死的新聞時有出現。人並非機器,無節制的過度加班,不僅透支了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而且容易降低工作效率,反而事與願違。

四天工作制,只是專家的一種說法,更多還只是暢想。這顯然不會簡單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水到渠成,還需要做相應的工作來助推。當下,有關部門不妨加以宣傳倡導,讓更多企業認識到畸形加班現象的危害,同時主動積極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發揮「鯰魚效應」。各級組織也要切實履行職責,對於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的行為予以曝光和查處,讓勞動者充分享有法律賦予的休息休假權。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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