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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盛世很開放嗎?不,那時有夜禁制度

許多人都在讚美大唐盛世的開放、包容與自由,卻可能沒有想到,唐朝是有嚴厲的夜禁制度的,比如在首都長安城,每日入夜之後,街鼓會準時響起,城門與坊門會準時關閉,「五更三籌,順天門擊鼓,聽人行。晝漏盡,順天門擊鼓四百捶訖,閉門。後更擊六百捶,坊門皆閉,禁人行」 。所有居民都被限制在各個坊內,不準上街晃蕩。坊外街道實行宵禁,你偷偷蹓出坊外大街,即為「犯夜」。按《唐律疏議》,「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閉門鼓後、開門鼓前行者,皆為犯夜」。

惟元宵節三天不禁夜:「西都禁城街衢,有執金吾曉暝傳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許馳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唐詩名句「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說的便是元宵節的「放夜」。

入宋之後,夜禁制並沒有被正式宣布廢止。不過,乾德五年(967)正月,宋太祖下詔將元宵放燈時間延長至五天:「上元張燈舊止三夜。今朝廷無事,區宇乂安,方當年穀之豐登,宜縱士民之行樂。其令開封府更放十七、十八兩夜燈。後遂為例。」 換言之,「金吾不禁夜」的時間,從三天變成了五天。

稍前,乾德三年(965),宋太祖已宣布縮短夜禁的時間:「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又「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 不妨跟唐朝的夜禁時間對比一下:唐朝夜禁是從「晝漏盡」,擊鼓六百下之後開始,至次日「五更三籌」結束,換算成現在的時間單位,大約從晚上7點至第二天早晨4點為夜禁時段。宋初將夜禁的起始點推後到「三鼓」,約夜晚11點。那宋初的夜禁時間又結束於何時呢?從天禧元年(1017)東京的官營賣炭場「以五鼓開場」可推知,開封的夜禁結束於五更,即凌晨3點左右。也就是說,唐代的夜禁時間為9個小時,北宋初的夜禁時間只有4個小時,夜禁縮短了5個小時。

——不要小瞧這短短的幾個小時,它可以滿足許多市民的夜生活了。

近人張孝友界畫《樊樓夜市》

到了北宋後期與南宋時期,夜禁制度即便仍然保留,也已經完全鬆弛下來,甚至可能名存實亡了。因為我們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與吳自牧《夢粱錄》的記述,開封的「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耍鬧去處,通宵不絕」;杭州的夜市,「最是大街一兩處麵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麵店,通宵買賣,交曉不絕。緣金吾不禁,公私營幹,夜食於此故也」。「通宵不絕」、「通宵買賣,交曉不絕」、「金吾不禁」的信息均顯示,在孟元老與吳自牧生活的時代,城市夜禁的古老制度已被突破了。「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不再只是元宵節的「夜未眠」,而是成了宋朝城市生活的常態。

夜禁制的鬆弛,或者說廢棄,促使宋代的城市出現繁華的夜市,城市居民開始獲得豐富的夜生活。

唐朝的城市也有夜市,特別是在坊市制不那麼嚴格的城市,比如揚州,唐詩人王建就有一首《夜看揚州市》描述揚州的夜市:「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但在長安,夜市是被禁止的,唐文宗開成五年(840)十二月,朝廷特別發布了一條敕令:「京夜市宜令禁斷。」 以至民間偷偷交易的夜市,被誤以為是「鬼市」:「俗說務本坊西門是鬼市,或風雨曛晦,皆聞其喧聚之聲。秋冬夜多聞賣乾柴,雲是枯柴精也。」

而在北宋東京,入夜燈火通明,人聲鼎沸,瓦舍勾欄,酒樓茶坊,笙歌不停,通宵達旦。「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 。馬行街的夜市尤其繁華:「天下苦蚊蚋,都城獨馬行街無蚊蚋。馬行街者,京師夜市酒樓極繁盛處也。蚊蚋惡油,而馬行人物嘈雜,燈光照天,每至四更鼓罷,故永絕蚊蚋。」 徹夜燃燒的燭油,熏得整條街巷連蚊子都不見一隻。

唐朝人也有徹夜不眠的夜生活,但不眠之夜通常只屬於貴族官宦之家,就如一首唐詩所形容:「六街鼓絕塵埃息,四座筵開語笑同」 ,市井的冷清與朱門的喧鬧,構成強烈的對比。

到了宋代,這樣的對比竟然顛倒過來——市井間喧嘩、熱鬧的夜生活,將豪華的皇宮襯托得冷冷清清。我舉個例子吧:某日深夜,宋仁宗「在宮中聞絲竹歌笑之聲,問曰:『此何處作樂?』宮人曰:『此民間酒樓作樂處。』宮人因曰:『官家且聽,外間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宮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為渠,渠便冷落矣。』」

其實宋仁宗時代街鼓的廢棄,已經顯示了夜禁制度的鬆懈。官府都懶得敲響街鼓,「以警昏曉」了,說明已經沒有多少人在乎夜禁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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