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案再生變故,董璇面臨艱難抉擇,周立波應該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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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高雲翔性侵案前前後後已經持續4個月,中間過堂數次,仍未有實質性的進展。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高雲翔得以保釋成功,董璇舉家遷往澳大利亞為老公打氣。
現在的局勢很微妙:已知受害人和王晶關係十分曖昧,曾一起唱歌,兩人舉止十分親密;受害人十分喜歡高雲翔;受害人在法庭陳述高雲翔的時候存在前後不一,屢次改變說辭的情況,這對高十分有利;
另一方面據媒體報道,澳洲警方在酒店檢測出高雲翔精液,案情又一次撲朔迷離。
董璇剛把高雲翔保釋出來,剛搬去澳大利亞與老公同居,就爆出這種醜事,不知道她會怎麼想。
最近高雲翔案又有新進展,據澳洲媒體報道,受害女提出可以庭外和解,條件是高雲翔支付她1000萬澳元的賠償費。1000萬澳元摺合人民幣差不多5000萬,即使兩口子都是明星也是相當大的一筆錢。
高雲翔出了這5000萬,受害女就會撤訴,高雲翔重獲自由身。這情節跟周立波持槍案有一拼啊。周立波第二任律師建議他認罪,這樣判罰會比較輕,不用坐牢,做作義工就結束了,否則可能面臨3年牢獄之災。
但是問題來了:高雲翔如果選擇庭外和解,就意味著承認 自己性侵,自己一世英名就毀於一旦了,回國也不會有人請他演出。當年周立波選擇不認罪,也是基於這種考慮。
這個時候最考驗董璇了:是相信老公絕無性侵,還是信心動搖乾脆拿錢了事?這真是個艱難的抉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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