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三」不過是「朝四暮三」罷了 特約
李曉亮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最近,社科院一個「上四休三」的休閑綠皮書報告(7月16日中新網)引發熱議。表面是建議先國企過渡,十二年後,全國推行四日工作制。但熱心好意卻引冷嘲譏諷。
因為這不啻傷口撒鹽。這不是新鮮話題,從有先前所謂黃金周和後來小長假,關於國人休假權,多休少休;積少成多的連休,還是化整為零的散修;是因人而異,還是整體打包,如何保障,怎樣維權……休假總是人人都深感最有發言權的焦點民生。
因為就如交稅,就如生老病死,婚喪嫁娶,這是大部分勞動者都難逃過的,與自身權益最緊密的問題。然而尷尬也在這,休假權對不少人,好像還只是紙面上的權利。就連周末雙休日,都不是人人得享。
雖然正式一周雙休已經實施二十多年,但是,這也只是對機關事業單位等來說,較為有保證。在企業,特別是私企,要是跟老闆死摳法條,輸的絕對是你。即便是軟性的國務院有關職工工作時間規定,也只是一個較為籠統的一天八小時,一周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彈性當然是企業自主決定。
再說聽起誘人的各種假,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有些入職十來年的,除了年假,可能很多都從來沒享受過,甚至都沒聽過。如果膽敢較真,和單位人力去掰扯,吃虧的估計也是自己。更別說不少雞賊單位,早早設限,比如某些假期,按說只以工作年限為準,但到人家這,可能只認本單位入職時間——因為最終解釋權歸自己所有。
這種壟斷解釋權的強橫,對應的當然是單個勞動者的孱弱權利現狀了。可能單位還叫屈呢,認為現狀人力成本飆升,經濟不景氣,特別年輕員工權利意識覺醒,較之過往踏實肯干、任勞任怨的老黃牛式員工,已經很「刺頭」了。而且,勞動保障等各種條條款款近年也有偏向勞動者,給單位施壓的意思。
但是,這不過是彌補欠賬。只是以前血汗模式一去不返,以後勞工權益保障,各種用工規範只會越來越層層加碼。這是文明發展社會進步勞資博弈的必然。哪個單位早點認識到這一點,並儘快做出適應調整,哪個日後就能在同業競爭中,至少人力和人才吸引這塊將輕鬆勝出。制度規範、勞動監察、社會文化引導,到企業自覺,未來企業用工規範、以及休假權在內的勞工權益保障,才更為可期。
所謂的休閑發展報告,之前也不是沒有。十年前國民休閑綱要就有各種規劃,但是有閑有錢才能有休閑。三年前國務院還有過所謂的「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的從「雙休」到「2.5休」的「周五假」。
這就和建議國企先行先試的「上四休三」一樣。而一部分人先休起來,若不能制度保證,一視同仁,最終雙休的先2.5休再到三休,而長期義務加班如家常便飯的,卻仍苦哈哈無改善,那這永遠是一部分特權,甚至比可憐的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耍猴把戲都不如。(責任編譯 毅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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