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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之戰,沒有主角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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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交流時,貝殼找房CEO彭永東曾說過這樣的話:貝殼這件事其實不應該由我們來做。

當時沒有追問。現在想來,可能有兩個意思。一是時間不對。做早了,應該由五年之後的人來做;二是人不對,不應該由企業來做。

老彭還說,貝殼這件事要做成,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對客戶真有價值,二是企業間真能達成合作。

現在看來,對有價值這件事,大家並無異議,比如真房源。但企業對於合作好像有分歧,起碼58一派對鏈家是說NO的。

你會問,真房源為什麼不能大家一起用呢?如果可以分享,那這兩個問題不就都解決了嗎?

恭喜你問到點子上了!

這裡先說一個全世界房產中介行業著名的「不可能三角」定律:完美達成一筆二手房交易需要三個條件,但這三個條件不可能同時被滿足。

這三個條件是:房源達到最大範圍的曝光;經紀人利益有保障,不被「搭便車」;避免道德風險,消費者能找到值得信任的經紀人。

回看中國,房產中介行業是多家代理制,即房產買賣方可以同時委託N家代理詢盤,誰做成算誰的,其他中介白乾!所以,經紀人利益得不到制度性保障。

這個零和遊戲造成了房源信息獲取和使用的窘局。作為這個行業最重要的生產力,房源信息的獲取成本很高,為了避免同業和客戶跳單,房源只能做有限披露,第一個條件也不符合。

至於第三個條件,全世界都滿足不了,就不說了。

2

怎麼辦?

不得不提一下美國的MLS(Multiple Listing Service),即多方掛牌服務平台。簡言之,就是一個會員制的房源信息匯總和使用平台。這解決了信息收集和公平使用的問題。

MLS還有兩大幫手,一是獨家委託制,二是買賣雙方傭金分享制。前者是指,一宗房產只能與一家中介簽訂合同;後者是指,任何一單因MLS平台成交的交易,買賣雙方經紀人平分傭金。

這樣,美國解決了「不可能三角」的兩角半。國內現在只解決了「半個角」,即房源的有限披露,所以近幾年來,行業仍屬戰國時代,各種大戰小戰,就沒有停過。

(詳細內容參見《豪言》之前的相關文章《一隻裝得下大海的貝殼》)

近一周來的貝殼之戰,左暉和貝殼找房成了滅霸。但老左真的是主角嗎?

假使以美國為師,那實施獨家代理制和平分傭金才是關鍵,但這是改變規則的大事,老左能說了算嗎?我看不行。

獨家代理和傭金平分之外,美國的MLS還有一個重要幫手,就是經紀人得大頭,比如70%,而公司或加盟平台得小頭,比如30%。

為什麼要這麼做?

從美國的經驗來看,嚴格的牌照準入和豐厚的佣金收益(美國的傭金本就高達6%!)使得經紀人成為這筆生意的「關鍵人物」,他們因此會有強大的自覺和自律意識。

所以,在美國,開最好車的人往往是房產經紀,這一方面是掙得多,二也是職業體面的需要,要讓客戶對他們有信心。而在中國,經紀人的標準坐駕是電動車。

左暉曾提到過,他的理想之一是讓經紀人有更大的尊嚴和體面,降低人員的離職率和流動性。

但現在,他也就是說說,而已。

3

需不需怕鏈家?

豪哥認為,到目前為止,鏈家還未具備機制優勢,還停留在同維度的積累優勢上面,否則不好解釋為什麼在非京城市的進展如此參差不齊?

那你會問:萬一有了呢?

大家總喜歡舉2016年鏈家在上海的「滑鐵盧」故事。我不知道鏈家是主觀做惡,還是工作紕漏?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事件的結果:一個舉報者、幾家媒體和上海本地監管部門,就已然把鏈家扒了層皮,並連帶著廢掉了鏈家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金融業務。

美國是最典型的資本主義國家,國家權力有限。但從一百年前的洛克菲勒和摩根,到現在的比爾蓋茨和扎克伯格,反壟斷大棒一旦舉起,說打就打,說拆就拆。以我天朝ZF之權威。鏈家和左暉再大,也是盤小菜,應不在話下。

真正應該擔心的是什麼?

先看房產中介這一行有何特點。

一是對買賣雙方來說,是低頻生意;好了,你們會說對於經紀人而言,是高頻生意,因為他們整天買賣房子。你說的對,但房產中介又是低限而非高限生意;

二、高限生意主要靠獨佔技術、創新力生產出有巨大附加值的產品,比如智能手機、導彈和文學名著,價值之高,上不封頂。但房產中介,業務不複雜,增值部分幾乎沒有,因為產品(房產)質量和定價權都不在你手裡;

三、它又是個本地生意(local business),除非是旅遊或純投資性地產,否則需不需要那麼廣泛的個體知名度?再加上地域性強,並不需要大撒其網。

所以,房產交易雙方對中介的要求,70%是安全,這個只要人不壞,基本就夠了;30%是效率,這個不是太笨的人就可以做到。

好了,你會說豪哥太na?ve了。因為需要真房源呀!

我也奇怪,真房源的前提是先有假房源!那說明「人不壞」這個基本問題還沒有解決。那麼「人不壞」這個基本要求,真得需要移動互聯技術出台才能解決嗎?法律的管制和規則的約束,真的不work嗎?

豪哥不認為na?ve是個貶義詞,因為它意味著你更重視常識。

一個牛人說過:常識是異端中的異端。我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對一件事,常識看似簡單,但它具有的拷問力和穿透力往往最大。

現在常識告訴我們:以公平為基礎的制度框架未建立,以人為中心的商業模式尚未出現,同時生意越做越大,競爭關係扭曲嚴重,再加上資本和花式創新的助推,將來路在何方,真不好說。

主角不出現,這場仗打的意義不大,因為解決不了真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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