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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新中國「債主」,72年前借給八路軍1100萬,40年後收回一筆巨款

「八路軍」是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抗日武裝力量,全稱「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後改稱為「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在抗日戰爭期間,八路軍憑藉優良的紀律作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獲得了廣大群眾的認同和支持。

此外,八路軍在抗日戰爭中,充分發揮不怕犧牲、英勇奮戰的精神,為抗日戰爭的勝利,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八路軍自成軍以來,完全可以用一個字來形容他們的境遇——「窮」,記得有一首歌是這麼唱的:「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那麼八路軍是如何解決「窮」這個問題的呢?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借」。

八路軍是怎麼個借法呢?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主動借:在迫不得已的時候,八路軍會主動向比較富裕的百姓借糧、借錢、借物等;第二種是被動的借:為什麼說是被動的借呢,那是因為許多百姓看到八路軍的困難時,會主動拿出家中富餘的糧錢,無償援助他們。

由於八路軍有規定「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因此無論是哪種借法,八路軍都會開具借條,以此作為日後償還的依據。新中國成立後,凡是持有八路軍或紅軍寫下的欠條,依然可以找當地政府按照當時的物價進行兌換,當然前提是要「核查無誤」後方可兌換。

1986年,一個名叫郭建英的山西老漢,拿著一張1946年八路軍寫給他的1100萬「巨額」欠條找到了當地政府,經核查無誤後,當地政府立馬償還了他8萬元。

雖然當地政府僅為這張1100萬的欠條,償還了8萬元,但這一舉動卻獲得了群眾的一致稱讚,為什麼呢?那是因為當時八路軍向他借的是1100萬法幣,按照1946年的購買力,100法幣大約只能買一隻雞蛋,而1100萬法幣,大約相當於當時的3500美金。

而1986年的8萬元是什麼概念呢?當時全國職工的年平均工資也不過千餘元,由此可見,就當時而言,8萬元是一筆多麼讓人心動的巨款。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老祖宗所留下的優良傳統並沒有被我們給丟掉,只要繼續堅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相信大國終有崛起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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