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此人背負五條人命,後被判處死刑,臨死前竟不要臉地說出這句話!

此人背負五條人命,後被判處死刑,臨死前竟不要臉地說出這句話!

導讀:近日越南國內一名罪犯的行為讓整個世界都議論紛紛了起來,那麼究竟是什麼事呢?原來是胡志明市一個18歲的阮姓男子想要捐贈自己的器官,然而這個人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惡魔,他殘忍殘殺了別人一家五口。

據了解,這名18歲的阮姓男子不久前殘忍殘殺了別人一家五口後,輾轉逃竄多地,後終被胡志明市的警察抓捕,被抓捕後的他顯得十分的沮喪與後悔,後來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哭著說了這句話:「我想要捐獻我的器官。」

目前就該男子捐贈器官一事引起了越南國內外所有網名的熱議,對此網友主要持有兩種態度,根據投票結果統計,贊成和反對的人數各佔一半,雙方都屬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贊同者的主要觀點是,無論什麼人,主要是出於善意的捐贈器官就應該得到認可,有很多犯罪人士之所以會犯罪是因為他們受限於自身的教育、社會環境等等,然而他們這份心是不應該被抹掉的。此外捐贈出來的器官也會造福一部分人,何樂而不為呢?

而反對者的主要觀點是,接受了這樣的人捐贈的器官,恐怕受捐者得知真相後會接受不了,並且容易引起社會爭議。

此外據了解,目前在越南並沒有限制死刑犯捐贈器官的法律,也就是說死刑犯捐贈器官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是在社會道德上合不合理就頗有爭議了。但我們還要考慮到的是,採用的是怎樣的行刑方式。

目前越南實行的是注射實施死刑的方法,而這些注射進去的藥物多多少少會導致器官的萎縮,因而移植後的器官會不會有後遺症或是價值會不會不高還有待考究。對此各位讀者你們是贊成還是反對該名男子捐贈器官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子辰說史 的精彩文章:

此女曾艷驚世人,14歲嫁給順治,後竟因一事而被殘忍打入冷宮!
此人背負三條人命,逃竄10年終因賭博被抓獲,被捕後說了這句話!

TAG:子辰說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