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港獨」組織勾結「台獨」 港府擬禁止其活動
海外網7月17日電「香港民族黨」從成立以來就一直鼓吹「香港獨立」,其召集人屢次赴台勾結「台獨」人士。對此,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表示,已通知該黨暫時停止運作。一旦該黨正式被禁,其任何非法的社團活動都將面臨刑罰。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星島網)
據「大公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向媒體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行使《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李家超稱已去信「香港民族黨」,並會給予該黨21天的時間作申述,再做正式決定。
此前有消息稱,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接獲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要求保安局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的考量,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李家超強調,香港市民的結社自由並非完全不受限制,可以根據法律,為了國家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權利自由等而作出禁止,有關規定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清楚訂明。
他還表示,原則上所有香港組織必須依法,而香港特區政府就「港獨」的立場清晰,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不符合香港利益,會為社會帶來動蕩,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報道稱,「香港民族黨」(Hong Kong National Party)是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政黨,成立於2016年3月28日,召集人為陳浩天,陳浩天曾於2016年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中被剝奪參選權。該黨鼓吹「建立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鞏固香港民族意識」等,香港特區政府指該黨的「港獨」主張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
此前有報道稱,陳浩天曾屢次赴台勾結「台獨」人士。7月1日,在台北出席一場記者會時,同場還有被視為「台獨」的「台聯」、「時代力量」及「基進黨」代表,陳浩天在發言時大肆鼓吹「港獨」。
另據「東網」報道,一旦該黨被禁,該社團就將變為非法社團。任何非法社團的幹事、管理者或協助管理者,即屬犯罪;任何人以其成員的身份行事,參加其集會,或向該社團付款捐款,亦屬犯罪。此外,任何人煽惑、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該社團的成員,或幫該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也是犯罪。刑罰包括罰款及監禁,後者可監禁2至3年。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麥美娟、郭偉強對禁止該黨運作表示支持,認為需要堅決「向港獨說不」,批評「香港民族黨」多次明目張胆宣揚「港獨」,甚至勾結其他地區的分裂國家勢力,明顯違憲違法,衝擊「一國兩制」。(海外網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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