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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退出難:矛盾難解 呼籲良性清盤機制

最近,P2P暴雷潮,每天平台暴雷或清盤成常態,僅七月前兩周就有幾十家平台停擺。

由於整個行業面臨流動性危機,有些中小平台頂不住壓力,轉型、清盤、退出是為數不多的選擇。

但在實際過程中,退出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因為金融不像是其他行業,發個公告退出就完事,還涉及到諸多投資者的資金,債權債務的關係,有借款期限等問題,且近年來P2P剛性兌付深入人心,一旦出現清盤退出,投資者難以接受損失等,問題比較複雜。

最近,一家P2P想良性退出但卻退不出來。

據這位平台原合伙人介紹,平台做了幾年抵不住這輪的流動性危機,有的項目逾期了,只能選擇良性清盤。「平台的資產是夠覆蓋的投資者資金的,但是債權的回收、催收是要時間的,也就是說兌付要等待,平台發了清盤公告後,有些投資人接受良性退出,有些投資人不幹了。」

其實這很好理解,投資者被最近的暴雷潮嚇壞了,現實中有些平台表面良性清盤變成惡意倒閉,投資人認為錢拿不回來自然而然會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報警,警方立案了自然就要抓人,不管你是不是良性退。

這家P2P老闆遇到的情況也類似,投資者報警了,警方控制了P2P現在的實際控制人和高管,並開始拘押。

但是,一些接受良性退出的投資人不幹了,鬧到了當地金融辦,他們支持良性退出並要求放人,讓他們儘快處理逾期債權。但另一些人則認為,如果放人了平台老闆跑路了更麻煩,所以雙方僵持不下。按當地金融部門的說法,因為警方介入了,金融辦無權干預公檢法的程序,那就只能按公安的流程辦事。

據金融方面的律師稱,執法機關介入後所有證據都會被封存保全、進行偵查取證,後續如果確實負責人確實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檢查院會起訴,判決是否有刑事附帶民事責任,還需要廣泛調查取證出借人與平台間的權益證據等。在公檢法偵查、起訴、審理階段,取保候審是有嚴格的規定。

當然,現在不知道是這個公告良性出退的平台會以什麼罪名立案,一般目前P2P平台出問題是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案來論,還具體涉及到民事或刑事案的問題,有時間周期,所以資產處置、催收等問題都得等了,投資者的錢也不知猴年馬月能還。

我看了投資人代表在金融辦的交談實尋,投資人群體確實是存在分歧的。一些投資人建立微信群,搜集債權人信息等,他們是希望能夠良性退出的,並且希望這個平台成為當地退出的標杆案例。但現實呢,另外一些人不同意,至於不同意無非是因為怕老闆跑了。當然,這些投資人則指責另一方是借款人或代理人。

最近,一些論壇上確實有些情況,有些人公開說要搞死某平台,一些平台的借款大戶策劃圍攻平台,把平台搞倒好逃廢債,平台宣布退出後,這些借款人最希望平台負責人呆在監獄,這樣他們就不用還錢了。中國互金協會最近召開的座談會也表示,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打擊惡意逃廢債等行為,這說明逃廢債不是空穴來風。

上述合伙人認為,如果能良性退出,平安降落是最好的辦法,「能良性退出不去追究所謂刑事責任是利好投資者的,否則走刑事,一審幾年,最後給老百姓什麼都不剩了,而且浪費大量的公共資源。」

有平台人士感嘆:現在輿論一直說保護投資人和借款人,但現在平台情況有變,環境不好,有些借款人太精,投資人也極端,平台左右為難。

事實上早在兩年前,就曾有P2P老闆感嘆說,做P2P就像上了船,沒有退出機制,你上了船就基本下不來,而退出只有跑路、自首等。據行內人士稱,因為沒有太多什麼良性退出的案例,所以這行創業者都有些焦慮,能否良性退還要取決於多方能不能達成共識。

P2P高峰期有六千多家平台,現在只有一千多家,幾千家平台涉及大量投資人。行業沒有良性的退出機制,且這一輪暴雷又特別猛,所以往往造成行業的劇烈震動。

好在最近,監管方面也意識到這個問題,廣州深圳等地的互金協會呼籲P2P做好穩妥退出工作。深圳互金協會下發《關於積極穩妥應對當前P2P行業流動性風險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擬主動清盤轉型或退出的P2P平台,應建立退出領導小組,退出中定期向監管部門報送業務數據、退出計劃執行情況和資金清退進度,並及時安撫投資人情緒。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網貸機構風險防範及穩妥退出工作的通知》,對於擬退出的網貸機構,做好穩妥退出工作,做好借款人、出借人的溝通工作,防止因不良媒體鼓動、恐慌情緒蔓延等因素引發群體性事件。

當然,對監管來說,面對不斷退出的平台,確實需要一個良好的清盤退出機制,還要嚴厲打擊惡意清盤和惡意逾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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