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
鹿先生故事會
講故事的人,
總有一個故事不願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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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
忘掉一個人,需要多久?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尋找了兩年。
最後發現,原來根本就沒有答案。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
當你覺得自己能夠徹底放下一個人的時候,他其實早就已經住在你心裡了。
我曾經也喜歡過一個人,後來分手了。
分手後的一年多里,總是會時不時的想起她。
有時候朋友看我發獃,問我在想什麼,
我笑了笑說有風吹過。
再者,當我在路上看見一個和她很像的背影,或者是通過一部什麼電影看到了自己,又或者是做了一個關於她的夢,夢醒時分的失落感。
起初我特別討厭這樣的自己,這些回憶簡直壓的我喘不過氣,我會想如果當初自己能做的更好一點,是不是結局就會不一樣,但這種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即使有,那也是你的自欺欺人。
我採取了很多方法,試圖放下這段感情。
我會在夜晚繞著跑道一圈一圈的跑,以為跑得足夠多了,總有一天能忘。
後來卻發現,跑圈的時候腦子裡裝的全部都是有她的畫面,我起初也嘲笑過自己,甚至責備自己的無能,以為自己是真的忘不掉了。
那段時間,朋友聚會,我很怕從別人口中聽到她的名字,那是一種非常不自在的感覺,就像有一團棉花堵在胸口,明明心跳個不停還要假裝出漠不關心的樣子,好像就能騙過自己一樣。
後來有一天我發現,回憶的弔詭之處,就在於曾經得不到的或者是失去過的,都會成為磨滅不去的。而人之所以想不開,就是因為沒勇氣承認自己的這種無奈。
無奈是最不容易被自己接受的,但倘若你試圖接受了它,就會發現一切結果都是那麼明了。愛不愛,和能不能在一起,是兩碼事;想不想她,和想不想和她在一起,也是兩碼事。
你可能不是很懂,我繼續解釋下,拿我自己來說,
我從來就沒有真正意義上忘記過她,在很多場合很多時刻都會不經意間想起她,但這對我來說並不是一件丟人或者難為情的事。
我可以承認我想起了她,
我可以毫不掩飾的承認這一切。
我還是會想她,甚至可以說想的次數比其他任何一個人都多,但這並不代表我還執著於想和她在一起或者說是因為沒能和她在一起而深感遺憾的心情。
相反,這讓我感到安心。因為這讓我感受到當初奮不顧身愛一個人的心情是多麼的真實,那段感情是自己真心付出過的,這讓我回憶起來能夠充滿感激,能讓我想起當初的自己和當初的她時,臉上自然而然揚起一種笑容。
那種笑容,是一種對於往事的和解,也是同過去的自己的講和,是讓你不用再背負著沉重往事的包袱艱難行走,你完全可以帶著回憶去尋找新的事物。
明白了這一點,我不會再拒絕或是責備任何一次一晃而出的想念,就像坦白接受自己所有的缺點,不會再因為不完美而感到氣憤。相反感覺到的是一種踏實,是一種能夠睡得安穩,就算做夢也能笑著醒來的安全感。
是的,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沒有一種方法是能比自己想通更直接有效的。
我不想也不屑煲什麼雞湯,勸你說「別擔心,總有一天會忘的」,那都只是善意的欺騙,人從來都是不擅長遺忘的動物。
我想的,是把我自己真實經歷的一些東西,包括故事啊情感啊之類的,分享給你,希望你能夠明白,對待回憶的最好的方式,並不是遺忘。
我們要做的,從來不是忘掉一個人,放下一段感情,而是要把回憶放在一個正確的位置,不讓它時不時地竄出來侵蝕你。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比心存感激更好地保存方法,只要你當初的愛是真實的,彼此之間也曾讓對方快樂過,彼此珍惜過,那就算對得起青春,對得起你們之間的感情。
至於那時不時泛出來的想念,更像是一種證據,證明你也曾無怨無悔的青春過。
會有那麼一天,你能夠不能聲色的把自己的故事講給別人聽,完了說一句,好懷念過去,但也過好了現在。
這篇文章是我在凌晨兩點寫下的,不管是否能帶給你一點點的力量,都希望你能夠善待回憶,也能變得成熟堅強。
晚安。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