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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禮儀爭端最後是如何解決的?

原標題:中西禮儀爭端最後是如何解決的?



王開璽,男,1949年10月10日生,漢族,河北省辛集市人,中共黨員,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中國近代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晚清政治史。主要著作有《南國風煙》,《隔膜、衝突與趨同──清代外交禮儀之爭透析》,《清通鑒 道光卷》。


伴隨中國在政治上日益淪為半殖民地的歷史進程,清廷再也不能維持那怕是表面的,自欺欺人的天朝上國門面,於1890年頒諭表示,今後凡有外國公使就任或離任,清帝一律接見,勤見禮儀遵依。


1873年的外國公使向清帝五鞠躬之禮。義和團運動失敗後,列強公使與清政府圍繞中外禮儀問題又一次進行交涉商兌。這次交涉具有不同於前幾次交涉的極其鮮明的時代特點。


首先,各國公使反客為主,完全居於發號施令的主導地位,全然無視中國的主權與尊嚴。以往幾次中外禮儀之爭,基本上是清廷以主位的身份提出清帝接見外國使臣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和禮儀細節,多少帶有以上馭下的色彩(姑不論其當否)。


各國使臣雖可表示不同意見,甚至予以抵拒或部分變更,但基本上處於客卿地位,基本上是在清廷劃定的禮儀範圍內的爭辯。日本大使副島種臣雖頗為兇橫,然除以摒當歸國相脅迫之外,別無它伎。這次禮儀之爭,則由各國公使對渴見清帝的地點、方式,禮儀各節,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清政府則處於屈辱的服從接受的地位,只能在各國公使劃定的範圍內與之磋商,探詢可否稍作變通。1901年4月19日,


列強領銜公使葛絡干代表列強照會清政府議和大臣,提出「諸國會同覷見皇帝必在太和殿,其一國使臣單行人覷者,必在乾清宮;使臣呈遞勃書或國書,必派御輿暨應有之侍衛前往使館,並參隨各員同遷,數見禮成後,一體送回;使臣資奉國書,必由各中門行走,皇帝必親手接收國書;諸國使臣至宮殿階前降輿;倘設宴款待(各國公使),必在乾清宮皇帝必躬親人座。



其次,列強公使「乘聯軍大勝後,「一有挾而求」所提條件極為苛酷,極富強迫性。例如,列強公使提出的公使呈遞勒書或國書,必乘御用黃色轎,公使渴見清帝在乾清宮階前降輿升輿等,使清廷感到萬分難堪。按中國體制,只有至尊無上的皇帝一人可以乘坐黃色轎,清廷認為,各國公使乘坐御用黃轎,「與中國體制太不相符」,「未免駭人聽聞」。各國公使乘坐中國王公所用綠呢大轎「足以昭隆重」。中國王公大臣人宮,皆於宮門外下轎,

推有經皇帝特賞紫禁城內乘肩輿者,方可乘椅轎至景運門。因此清廷認為,各國公使仿中國王公大臣特賞紫禁城內乘坐肩輿之例,乘椅轎至景運門外下轎「較為相宜。」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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