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勇|李斯的思想品格與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原標題:馬勇|李斯的思想品格與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在中國歷史上,秦帝國第一次面對幅員遼闊、文化發展極度不平衡的社會現實而採取了統一的文化政策。
在秦帝國文化政策的決策與執行系統中,李斯起過至關重要的作用。
鑒於此,本文擬從研究李斯的思想品格入手,以期揭示李斯的文化主張與秦帝國文化政策得失之間的內在關聯。
時代挑戰
通觀李斯一生的全部經歷特別是其咎由自取的悲慘結局,其個人人格似乎並不足道,他如同中國傳統社會絕大多數由平民而躋身於最高統治層的知識人一祥,具有極為複雜的雙重人格。
一方面,他們憑藉自己早年的刻苦努力獲得真才實學,而後憑藉自己的真才實學加上某種外在的偶然機遇而步入高層,因此從本質上說,他們瞧不起那些不學無術的貴族官僚;
另一方面,他們也時常為自己的卑微出身而困擾,有時甚至經常地必須壓抑自己的個性去迎合貴族官僚,以期自己已經獲得的榮譽、地位有較為可靠的憑藉和美好的結局。
不過, 他們一個最大的共同點就是無不具有遠大的抱負以及為實現這一抱負而不擇手段的心計與忍耐性。所有這些,在李斯身上都有較為突出的表現。
李斯出身的家庭背景史無明言,但知他是楚國上蔡人。青年時曾為「掌鄉文書」的郡小吏,屬於社會結構的低層顯而易見。
不過他並不安分於社會的低層,較早即有一種發憤向上的自覺意識。「見吏舍廁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數驚恐之。斯入倉,觀倉中鼠,食積粟, 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
於是李斯感慨系之,稱「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自然界的不公平啟發李斯意識到社會的不公平將長期存在,促使他決心充分利用這種不公平而改善自己的現狀。
這一由李斯個人生命體驗而獲得的思想啟迪,在先秦諸子中並不多見,除楊朱的學說中偶爾流露出一點這類個人主義、自我中心的意識外,李斯的這一見解委實是他的創造,在思想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隨著中國政治統一的進程,血緣關係、宗法關係正在瓦解,新的社會關係尚未形成,而個體的生存只能憑藉個人的奮鬥與努力。社會條件的急劇變化迫使下層知識人必須作出新的選擇。
李斯的這一見解對他個人來說也至關重大,它既是李斯一生為人處世的出發點、歸宿點。擴而大之,也是李斯政治主張、文化見解的思想理論基礎。
在確立了這樣明確的人生觀念之後,李斯乃師從當時著名的思想家荀子學「帝王之術」, 以期在急劇變化的社會轉型期能有所作為。
荀子是儒家學說的傳承人,就本質而言,其思想見解對傳統儒學有重大修正,使傳統儒學更切合於社會實際,但在根本點上,荀子並沒有背離孔子儒學的思想精髓,依然以仁義禮等儒學原則作為自己思想展開的基本框架。
荀子的思想主旨與李斯所期望的「帝王之術」之間有一定的距離,據荀子的另一位弟子陳囂說,荀子議兵「常以仁義為本」。
李斯對此深感困惑,嘗與荀子辯論說:「秦四世有勝, 兵強海內,威行諸侯,非以仁義為之義,以便從事而巳」。
哪裡有什麼虛偽而不切實用的仁義,唯一的只是實力政治、強權政治而已。針對李斯的困惑,荀子作了耐心的開導。
荀子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因而再三強調統治之本在於仁義禮等儒學原則。可惜此時李斯已經確立了自己基本的價值觀念,已不太容易聽得進荀子的告誡而一意孤行。
李斯追隨荀子從學的時間巳不可確考,但到了公元前247年時,李斯自以為學已有成, 乃有辭師遠遊的傾向。
當是時,除秦之外,「六國皆弱」,楚國雖為六國中的東方大國,並於兩年前滅魯,具有相當的軍事、經濟實力,按說李斯完全可以在楚國尋求發展。
但楚國統治者「厚賦斂諸百姓」,「恃其國大,不恤其政」,李斯「度楚王不足事……無可為建功者」,不值得為其效力,於是決定離楚赴秦。他在向荀子辭行時說的一段話,較為真實地表露了他的心跡。
他說:「斯聞得時無怠,今萬乘方爭時,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此布衣馳騖之時而遊說者之秋也。處卑賤之位而計不為者,此禽鹿視肉,人面而能強行者耳。故詬莫大於卑賤,而悲莫甚於貧困。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惡利,自托於無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將西說秦王矣。」
在李斯眼裡,天下之事沒有正義非正義之分,對個人來說,成功與否的唯一標誌是能否改變現狀,由處卑賤之位上升到高貴之位,由貧困之境變為富裕之家,這種極端個人主義的人生觀就是李斯為人處世的唯一標準。
對李斯的選擇,荀子似乎並不贊成。在此之前,荀子曾對秦國進行實地考察,並與秦最高統治者進行過交談。
他通過自己的深切體驗,對秦國的未來前景並不像李斯那樣樂觀。他不僅對秦國不重視儒學的現狀持批評態度,而且對秦的未來前景作了較為暗淡的描繪。
李斯無心注意荀子的意見而執意入秦,他似乎已有足夠的信念憑藉自己的真才實學和智慧去獲取自己欲獲得的一切。
入秦不久,秦莊襄王子楚卒,太子政繼位,年十三,國事皆決於文信侯呂不韋。於是李斯設法求為呂不韋舍人,不韋賢之,任以為郎。李斯獲得了入秦之後的第一步成功。
積極回應
李斯入秦時,秦已取得明顯的戰爭優勢,秦國所面對的時代課題已不是怎樣消滅諸國, 而是戰後秩序怎樣重建的問題,這也是李斯入秦後遇到的第一個挑戰。
就如何重建戰後秩序,李斯提出了一套系統的方案,他說:「今諸侯服秦,譬若郡縣。 夫以秦之強,大王之賢,由灶上騷除,足以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此萬世之一時也。今怠而不急就,諸侯復強,相聚約從,雖有黃帝之賢,不能並也。」
很顯然,李斯主張乘勝追擊,不僅消滅諸侯,平定天下,而且根絕復辟的可能,建立萬世一系的統一帝國。他的這一方案是對時代挑戰的一種積極回應,因而甚得欲有所作為的少年君主秦王的賞識,拜斯為長史。
「聽其計,陰遣謀士齎持金玉以遊說諸侯。諸侯名士可下以財者,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離其君臣之計,秦王乃使其良將隨其後。」秦王又拜李斯為客卿,似乎更加倚重李斯的智慧。
秦王對李斯的倚重,使李斯在秦的發展獲得了良好的外在條件。然而出人意料,當李斯順利發展的時候,秦王以韓國派鄭國間秦而下令驅逐客卿,李斯剛剛獲得的榮譽地位又面臨丟失的危險。
當李斯離開秦國的途中,給秦王上了一封言辭懇切的著名諫書,歷舉客卿為秦不同時期的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客何負於秦哉?」
在這份諫書中,他將以個人為中心的價值觀念擴展到政治領域,勸告秦王只要有利於自己的統治與發展就要不拘形式地採用一切手段。
他說:「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強則士勇。是以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 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仇,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更何況秦國統一天下之後,這些人仍是秦的臣民呢?
李斯的話深深打動了秦王,使秦王收回成命,廢除逐客令,並派人追回李斯,復其官, 卒用其謀。
李斯的這一建議不僅使他已經獲得的榮譽、地位失而復得,更重要的是,這一建議在文化的意義上至為深遠。
實際上它是李斯關於戰後秩序重建整體構想中的重要一環,是 一統帝國在人才智力資源上如何統一調配與利用的重要設計。
因而在一定意義上說,李斯的 《諫逐客令》也是他對時代挑戰的積極回應。
秦王採納李斯的意見任用客卿,收到了相當良好的效果。同年,大梁人尉繚投奔秦國, 並向秦王獻計:
「以秦之強,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諸恐侯合縱,翕而出不意……。願 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
意見雖為李斯曾經說過,但由此可見李斯「諫逐客」在秦國吸引外來人材方面的積極效應。在人材吸引方面的最大效應莫過於韓非入秦。
而韓非在秦最終冤死,千百年來幾乎無不歸咎於李斯的個人人品。假如我們將這一事件放到當時廣闊的時代背景中來考察,就很容易看到韓、李之間的衝突並不僅僅是他們個人之間的恩恩怨怨。
關於韓非公案,司馬遷有詳細記載,通觀這些記載和其他相關材料,我們覺得有幾點需要加以辨明。
第一,李斯對韓非的根本態度。李斯與韓非均為荀子的弟子,在學術方面,斯自以為不如非,因而當韓非的影響力有可能超過李斯。
或者將影響李斯的既得利益時,李斯起而反對,借他人之手置韓非於死地不是沒有可能。不過從已有文獻中可以看出,這種假設似不能成立。
首先,向秦王推薦韓非的是李斯;其次,韓非在秦及秦王面前的影響力並沒有超過李斯,更沒有對李斯的利益構成威脅。再次,李斯一貫主張借用各國謀士之力為秦所用, 故不會平白無故殺害韓非。李、韓之間的衝突顯然不能歸結為個人之間的恩恩怨怨。
第二,秦王對韓非的態度。秦王與韓非謀面之前,非常賞識韓的幾篇文章。對未能與 作者謀面表示甚為遺憾。後因秦攻韓,韓王遣非使秦,秦王始得與韓非謀面。
但這次謀面,韓非不是作為客卿或謀士,而是作為韓國的使節,故秦王對韓非的談話或建議,雖「悅之」 而終不能用。
之後,秦王聽從李斯、姚賈的建議,下吏治非,導致非的冤死。由此看來,韓非致死的根本原因不是別的,而是他與秦王的談話。正是這次談話鑄就了韓非的結局。
韓非與秦王的談話,《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缺載,而《史記·秦始皇本紀》與《資治通鑒》的記載不僅甚為簡略,而且嚴重混亂,特別是後者僅截取《韓非子·存韓》篇中的一段材料,不足以反映這次事件的全貌。
茲取相關資料,將這次事件排比如下:
秦始皇十年,「李斯因說秦王,請先取韓以恐他國,於是使斯下韓。韓王患之,與韓非謀弱秦。」顯然,李斯提出先攻取韓國,不是為了秦王欲見韓非一人,而是出於一種戰略考慮。
當李斯奉命將攻韓的時候,韓王起用久不見用的韓非。又很顯然, 韓王的這一做法是一大陰謀,因為韓王此時不可能不知道秦王對韓非甚為賞識,於是韓王決定向秦國奉獻出韓非以換取秦國停止對韓國的進攻和「弱秦」的雙重目的。
聰明的韓非不論是否覺察到韓王的陰謀,但作為「韓國諸公子」,為了本國利益,他答應了韓王的請求,願意前往秦國遊說。
另一種可能是久不見用的韓非也相當珍惜這次重要使命,覺得他為國效力的時候到了。總之,不管是什麼原因促使,韓非自願受命出使秦國。
韓非抵達秦國之後,深知正面勸阻秦王攻韓不甚可能,於是他施展自己的智慧,盡量使秦王相信他是站在秦的立場上進行客觀分折,並向秦王提出兩套方案供其選擇。
第一套就是《韓非子·初見秦》篇所載的方案,「今秦地折長補短,方數千里,名師數十百萬,秦國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以此與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臣昧死願望見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從,舉趙亡韓,臣荊魏,親齊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鄰諸侯之道。大王誠聽其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大王斬臣以殉國,以為王謀不忠者也。」
第二套方案見於《韓非子·存韓篇》。韓非對秦王分析了當時秦國所面臨的形勢,指出 若依「貴臣之計」,「釋趙之患,而攘內臣之韓」,乃為策略上的嚴重的失當。
他說:「今賤臣之進愚計:使人使荊,重幣用事之臣,明趙之所以欺秦者;與魏質以安其心,從韓而伐趙,趙雖與齊為一,不足患也。二國事畢,則韓可以移書定也。是我一舉,二國有亡形,則荊、魏又必自服矣。」
韓非和盤托出的這兩套方案,分析透闢,情懇意切,滅韓與存韓的利弊得失對秦王來說一目了然,無需多想。
更何況第一套方案也不是第一次提出,在韓非之前即已有人作過類似的建議。因此,秦王對韓非的建議「悅之」,決定採用韓非的第二套方案,「詔以韓客之所上書,書言韓之未可舉下臣斯。」
很顯然,韓非的建議獲得秦王的認可,達到了存韓的目的。但這畢竟僅僅是秦王個人的意見,能否順利執行當然還要看看李斯這樣重要謀士的意見。
李斯收到秦王的命令之後,迅即作出反應,「甚以為不然」。
他說:「秦之有韓,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虛處則駭然,若居濕地,著而不去,以極走則發矣。夫韓雖臣於秦,未嘗不為秦病,今若有卒報之事,韓不可信也。……非之來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韓也,為重於韓也。 辯說屬辭,飾非詐謀,以釣利於秦,而以韓利窺陛下。夫秦韓之交親,則非重矣,此自便之計也。臣視非之言,文其淫說,靡辯才甚。臣恐陛下淫非之辯而聽其盜心,因不詳察事情。今以臣愚議,秦發兵而未名所伐,則韓之用事者,以事秦為計矣。臣斯請見韓王,使來人見,大王見,因內其身而勿遣,稍召其社稷之臣,以與韓人為市,則韓可深割也。因令蒙武發東郡之卒,窺兵於境上而未名所之,則齊人懼而從蘇之計,是我兵未出而勁韓以威擒,強齊以義從矣。聞於諸侯也,趙氏破膽,荊人狐疑,必有忠計。荊人不動,魏不足患也,則諸侯可蠶食而盡,趙氏可得與敵矣。願陛下幸察愚臣之計,無忽。」
李斯的建議得到秦王的首肯,「秦用李斯謀,留非」,「遂遣斯使韓」。韓王此時自知陰謀已基本敗露,故遲遲不願與李斯相見,李斯甚為惱怒,留下一封最後通牒,返回秦國。
返回秦國之後,李斯將出使情況向秦王作了彙報,並對如何處置韓非作了如下建議,他說,「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同,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
再加上曾受韓非離間計之冤的姚賈存心報復,秦王遂同意李斯之請,下吏治非,導致韓非之死。
基於上述分折,我們看到李、韓之間的糾葛並不限於個人的恩恩怨怨,實際上關涉戰 後社會秩序重建的根本問題。
李斯主張天下一統,故必須消滅韓國;而韓非或許基於狹溢的國族主義立場或愛國愛邦情結,主張戰後應建立「聯邦式」的政體,即秦可以在全國範圍稱帝, 類似於韓國的各國均應保留相對的獨立性,可以成為秦的藩屬,但不應被消滅。
這或許正是李斯、韓非之間糾葛的實質性問題。
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李、韓衝突的高低優劣本文無意討論,本文所關注的問題仍然是李斯面對時代的挑戰而作出的回應,以及這一回應所導致的利弊得失。
李斯是堅定的統一論者,他相信戰後社會秩序重建的唯一憑藉只能是統一的帝國和劃一 的制度,因而他不能容忍韓非也在情理之中。
從當時社會文化氛圍看,統一的期望確實是人們的共同願望,反映了人們的共同呼聲。這一點正如賈誼所分折的那樣:
「秦滅周祀,並海內,兼諸侯,南面稱帝,以四海養。天下之士,斐然向風。若是,何也?曰近古之無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滅,令不行於天下。是以諸侯力政,強凌弱,眾暴寡,兵革不休, 士民罷弊。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即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虛心而仰上。當此之時,專威定功,安危之本,在於此矣。」
換言之,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元元之民」依然渴望建立新的至上權威穩定社會秩序,他們不習慣於這種混亂、競爭的生活。
正是在這種社會文化背景下,李斯堅定的統一主張在秦國的統治層長期居於主導地位,「卒用其計謀,官至廷尉。二十餘年,竟並天下,尊主為皇帝,以斯為丞相。」
至公元前221年,隨著齊國的滅亡,秦王朝終於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大業。
統一帝國的建立,是前無古人的大事業。但統一之後的帝國如何建設與發展,對秦朝的統治者來說,也處於一種探索中。
李斯雖然在此之前有過戰後社會秩序重建的方案,然那畢竟只是一些原則,而現實生活中不斷湧現的具體而複雜的事件,則遠遠不是李斯所能料及的。
按照李斯的本意,帝國的建設與發展必須蠃得一個和平的內外部環境,為此,李斯提出了一系列的方針和措施。第一,確立新的至上權威、樹立社會信心。
用秦王的話說:「寡 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
也就是說,必須有一正當的名分才能保障有效的統治。於是李斯等人提出「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
第二,棄武用文,並採取實際措施防止帝國內部發生武力衝突。「夷郡縣城,銷其兵刃,示不復用。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功臣為諸侯者,使後無戰攻之患。」
如此看來,李斯確實期望新建的帝國能有一個有利於建設與發展的和平環境。然而,秦帝國的建立畢竟僅靠武力征服,政治的變革遠遠大於文化傳統的變革。
更何況,秦國的文化傳統遠較東方諸國落後,因此,被武力征服的東方諸國並不甘心於自己的失敗, 秦帝國隨時都有分崩離析的危險。
對這種危險李斯並不是沒有一點點預感,但既往的成功和他以自我為中心的人生觀使他 只相信強權和實力,他以為包括文化傳統在內的所有一切都是可以靠強權加以征服的。
於是 當有人提出立諸侯以衛社稷的時候,「群臣皆以便」,獨李斯持異議。他的理由是:
「周文 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 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 寧之術也。」
他將這一本來正確的理論推向極端,以為在帝國內部,不僅政治、經濟要統一,文化要統一,而且包括人們的意識、思想都應統一在帝國的根本原則下。
所謂分天下為三十六郡,更名曰「黔首」,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等等措施,其真實的歷史意義無疑都在於以強力去征服被征服族群的文化傳統。
文化傳統對一個族群來說決不是可有可無或以武力可以廢除的外在形式,而是這個生命共同體得以發生、發展的內在動因。
在中國這樣一個多族群的龐大國度里,不論中央政權的政治、 軍事實力多麼強大,只要人們生存的物質條件沒有發生根本變革,任何文化統一的期望 總要落空,文化發展的內在規律必然導致文化發展的實際結果與文化統一者的主觀願望相反。
在中國傳統社會條件下,帝國文化政策的正確選擇似乎應該是充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傳統,在不可能根本動搖、推翻帝國統治的前提下,允許文化發展不平衡的各個地區採取不同的文化政策。
在一定範圍內允許知識人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使知識人所慣有的怨氣、不滿有正常的發泄渠道。這樣或許較文化專制主義更能有效地維護帝國的統一、穩固,進而和諧。
不過,我們這些見解畢竟都是事後聰明,雖然秦以後的文化政策在大多數時間裡較為接近我們的上述說法。
但在李斯那裡,無論如何也不會贊成我們的主張。他必然依其思維定勢採取強硬的思想管制政策,最典型的事件便是焚書、坑儒兩件事。
焚書坑儒的實際過程及其效果,前賢已多有辨證,本文也無意討論。筆者所感興趣的依然是李斯的理論依據及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秦皇置酒咸陽宮,大宴群臣。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等稱頌秦皇威德說:
「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 德。」
周青臣的話作為「頌辭」,雖有那麼一點誇大之嫌,但大體說來也並沒有多少不妥,且討得秦始皇的歡心。然而,博士齊人淳于越則不這樣認為,他接過周青臣的話說:
「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無拂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等又面諛以重陛下過,非忠臣也。」
淳于越的話要點有二,一是指責周青臣面諛,二是借古諷今,對秦王朝廢封建而立郡縣的政策有所不滿。不過其思想的出發點似乎依然在為秦王朝著想,並沒有站在秦王朝的對立面。
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像淳于越這樣的「持不同政見者」尚屬「內部矛盾」,他們的存在對帝國統治應該是利大於弊。因此,秦始皇並沒有怎樣責備淳于越,只是將淳于越的意見「批轉」給了丞相李斯。
淳于越
作為帝國政策的主要決策者、執行者,李斯的建議至關重要。在他面前有各種選擇:
- 一是採取強硬手段制服這些「持不同政見者」;
- 二是「正面引導」,收撫這些人;
- 三是和稀泥,此亦一是非,波亦一是非;
- 四是反省檢討帝國政策是否切合社會實際,是否尚有可從內部加以改舉的餘地等等。
然而我們看到,由於李斯個人思想品格的局限性,相信意識的統一不是靠意識本身和社會實踐,而是靠武力、靠強硬的手段加以征服。
因此,他義無反顧地作出第一種選擇,將問題推到了極端。李斯說:
「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 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
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之不舉者與之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
李斯的理論就其前提而言,無疑是正確的,具有進化、變化的傾向。但其推論則是錯誤的,因為政治上的統一併不意味著思想意識的統一。
在任何社會條件下,人們面對同一事物,必然會產生不同的認識、想法,思想的專制與獨裁決不是一個政權強大的表現,恰恰相反,它是這個政權極端虛弱和自我恐懼的必然流露。
在李斯之前很久的時候,聰明的統治者即已認識到「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人們對政權的非議,只能疏導,而無法堵塞。顯然,李斯的理論是中國政治學說史上的一個大倒退。
思想專制的結果從表面上看或許有助於消除「言人人殊」的現象,但其實際結果則必然加重思想異端的潛流與再生,使政府的權威大大下降,信用極度減低,合作者越來越少,離心者日益增多。
因此,當政府一旦遇到風浪、挫折,這些本可與政府同舟共濟的人則勢必站到政府的對立面,促進政府的危機、崩潰。
我們看到,在秦末混亂局面中,之所以有那麼多知識人投奔「革命」,其根本的原因也只在於秦王朝的文化高壓政策。這一點正如司馬遷所揭示的那樣:
「及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陳涉之王也,而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於是孔甲為陳涉博士,卒與涉俱死。
陳涉起匹夫,驅瓦合適戍,旬月以王楚,不滿半歲竟滅亡,其事至微淺,然而縉紳先生之徒負孔子禮器往委質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業,積怨而發憤於陳王也。」
至於對政府的不信任與離心者日多的現象,在焚書事件之後也有明顯表現。侯生、盧生曾私下裡說:
「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 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
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
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且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
於是乃亡去。侯、盧所揭露的事實以及他們的實際行動已充分表明秦王朝文化高壓政策在知識人心理上投下的陰影,整個社會普遍畏懼以言獲罪,舉國上下都在看著統治者的臉色說假話,那麼這個政權還有希望嗎?
不久,侯生被緝拿歸案,他在臨刑前與秦始皇的一段對話,較為真實地披露了這批知識人不願合作,或無法合作的心跡。
秦始皇說:「老虜不良,誹謗而主,乃敢復見我!」
侯生至,仰台而言曰:「臣聞知死必勇。陛下肯聽臣一言乎?」
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
侯生曰:「臣聞禹立誹謗之木,欲以知過也。今陛下奢侈失本,淫佚趨末。……所以自奉麗靡爛漫。又急誹謗,嚴威克下,下喑上聾,臣等故去。臣等不惜臣之身,惜陛下國之亡耳!聞古之明王,食足以飽,衣足以暖,……今陛下之淫,萬丹朱而千昆吾、桀、紂,臣恐陛下之十亡也而曾不一存。」
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
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雲,飄搖於文章之觀,自賢自健,上侮五常,下凌三王,棄素樸,就末技,陛下亡征見久矣。臣等恐言之無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 死,故為陛下陳之。雖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
作為社會中堅的知識人發現了問題而懼死不敢言,這固然是知識人的失職,但從政府的政策來檢討,則是文化高壓政策的必然結果。
更有甚者,這些原因與結果互為交織,惡性循環。知識人的離心與不合作,激化了與政府之間的矛盾,政府必然採取更嚴厲的高壓政策,更嚴厲的政策導致知識人更離心……
如此循環不已,最終只能是政府自食惡果。焚書引發的侯、盧事件,侯、盧事件引發的坑儒災難,焚書坑儒引發的縉紳先生往歸陳王,都生動說明了文化政策不僅僅關涉文化本身,而在相當程度上決定著政府、國家乃至民族的命運。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秦亡朝速亡,除了其他複雜的內外在條件之外,而文化政策的重大失誤也是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而這一系列文化政策的制定而又幾乎無不歸因於李斯的個人思想品格。李斯創造了秦帝國,又親手將它埋葬。因此,李斯的悲慘性結局並不值得人們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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