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如何選擇有效的治療方法?
肺癌如何選擇有效的治療方法?
近年來,肺癌的發病率逐年上升,且由於種種原因,患者在確診時,大多已有不同程度的轉移,失去了手術機會,也有些病人雖然作了手術,但不久在肺或其它部位又出現轉移病灶。因此,肺癌的化療,作為一種全身治療方法,其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視。那麼,肺癌患者應該如何選擇治療方法呢?
肺癌患者如何選擇手術治療
目前對於大多數的癌症手術治療還是首選的治療方法。那麼,那些患者適合手術治療呢?具有下列條件的患者一般可作外科手術治療:
1.無遠處轉移者,包括實質臟器如肝、腦、腎上腺、骨骼、胸腔外淋巴結等;
2.癌組織未向胸內鄰近臟器或組織侵犯擴散者,如主動脈、上腔靜脈、食管和癌性胸液等;
3.無嚴重心肺功能低下或近期內心絞痛發作者;
4.無重症肝腎疾患及嚴重糖尿病者。
而具有以下條件者一般應該慎作手術或需作進一步檢查治療:
1、年邁體衰心肺功能欠佳者;
2、影像學檢查所見除原發灶外縱隔亦有幾處可疑轉移者。
專家指出肺癌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是關鍵。
肺癌治療的一般原則
一、急治標,緩治本,局部全身相結合。肺癌患者須根據全身狀況和臨床癥狀選擇不同的化療方法,如有嚴重氣急或大咯血等癥狀的,可採用介入化療,即選擇支氣管動脈或肺動脈插管治療;如有大量胸腔積液者的,則應採取胸腔引流後的胸腔內局部化療,一旦癥狀改善或確診時病變已有廣泛或骨、腦、肺等遠處轉移者,則應首選全身靜脈化療。即使只有比較局限的腫瘤也必須加用全身化療,因為肺癌的遠處轉移是比較普遍的,而全身化療則是一種防止腫瘤轉移的有效手段。
二、肺癌治療必須規範化,術後清掃不可少。不少肺癌患者經化療後腫塊明顯縮小,甚至消失,但不久卻又複發或轉移,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治療不夠規範。肺癌有鱗型、腺型和小細胞未分化型等不同的細胞學類型。臨床分期亦不同,用藥方案、化療方法和療程也各不相同,所以必須給予規範化的治療。一般來說,小細胞未分化型肺癌由於惡性程度高、遠處轉移早,要儘可能採用全表脈化療,療程需長一些。鱗、腺癌多考慮局部化療,療程可稍短一些。肺癌術後病人由於體內可能存在著尚未發現的微小轉移灶,為慎重起見,應該進行「清掃性」全身化療,以殺傷體內的殘餘癌細胞,至於術手分期在Ⅱ期以上者,術後必須進行化療,時間在術後3-4周為宜,方法和療程須按不同的細胞類型和分期而定。
三、免疫化療相結合,生物導彈療效好。由於化療藥物具有較大的毒性,有些化療方法如介入治療等有一定的創傷性。使化療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免疫和化療相結合的方法,即單克隆抗體(簡稱單抗)與抗癌藥物相結全治療則彌補了這一不足,大大拓寬了抗癌治療的道路。由於單抗具有特異的導向性,故被稱為生物導彈進入體內後能直達腫瘤組織,此時與其相連接的藥物或放射性物質(稱為彈頭)與載體(單抗)分離後對癌細胞產生特異性的休殺作用,而對正常組織損傷極少,可顯著提高療效,減少化療的毒副作用。
四、中西藥結合療效好。化療藥物有一定的毒性,會對正常細胞造成損傷,而若結合中醫藥治療,一方面能提高療效,一方面能減輕化療的毒副作用,提高人體免疫機能,治療效果比單純化療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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