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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的權利

改版後的第2篇隨筆

全文697字 需要閱讀3分鐘

一個多月前,秉楠問我:「你覺得,社會主流觀念是否剝奪了我們不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個問題,我沒有能力回答,但我覺得很有趣:什麼是「幸福」?人一定要追求「幸福」嗎?今天,當我開始閱讀《通往奴役之路》時,我突然想起這些問題,隨即陷入深思。

我不知道,「幸福」到底有沒有一個普遍的定義。但我至少知道兩個事情:對於不同人來說,「幸福」的含義是不同的;可是受到主流觀念認可的「幸福」,卻只有那幾種。

如果我追求的是此種「幸福」,而主流觀念卻不認可,並強迫我承認此種「幸福」——在這時,就會出現秉楠問我的那個問題:「我能追求不幸福嗎?」這裡的「幸福」,指的是受到社會認可的「幸福」。

例如說,一些人認為生活在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中,就非常「幸福」,哪怕生活窮苦。可是,當下的主流觀點卻否認這種「幸福」——他們認為,富裕才是「幸福」。

然而,在富裕的過程中,人們的貧富差距變大了,社會矛盾加劇。一些人開始懷念昨日的「幸福」時光——那時我們都窮,但人與人之間起碼沒有剝削,沒有壓迫,大家友善相處,團結互助。他們不滿,控訴社會剝奪了他們的「幸福」。他們高呼,讓我們回到那個「幸福」的時代去吧!

可是,社會不認可他們的「幸福」。主流話語對他們說:「你們這群忘恩負義的傢伙!我讓你們過上了富裕的幸福生活,你們為什麼不感謝我,反而要詆毀我?」

這是因為,人們對「幸福」的理解,本來就是多元的——如果把「幸福」的理解單一化,並強迫人們為這個單一的「幸福」目標奮鬥,那麼,遭到質疑甚至抵制,這難道不是正常的嗎?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才會提出「我有追求不幸福的權利嗎」這種問題。

實際上,我不相信有人會追求「不幸福」——這裡的「不幸福」,只是一種不被認可的「幸福」。

千萬不要一廂情願地認為,實現「幸福」可以成為政治正當性的全部來源——人的追求是多元且複雜的。有些時候,他們更需要得到尊重,而不是被「幸福」。

「 可當初的我是多麼快樂

雖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 在橋下 在田野中

唱著那無人問津的歌謠」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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