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止小偷被刺宣判 因小失大太不值
作者:張洪泉
2017年7月23日,崔全政的父親崔靖祥在河北廊坊楊稅務大集的早市上制止幾名小偷行竊,隨後,沒有得手的小偷刺死了崔靖祥。事發後4天,該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今年4月9日,案件在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幾天前,崔全政收到法院通知,案件將在本月18日一審宣判,「現在希望殺死我父親的人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他說。(華龍網7月18日)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喝止小偷被刺死亡,小偷被宣判合情合法,至於幾個小偷誰是死刑或者有期徒刑自有公斷。但是無論是死者還是小偷,因為一點小物品致死,或者面臨牢獄之災,實屬因小失大太不值得。
查閱了一下新聞,崔靖祥當時是為了制止小偷剪斷一位婦女佩戴的項鏈而遭報復的,公訴機關對6名被告人提起訴訟,其中,圍毆崔靖祥的5人均被以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起訴,另有1人事發時在車上,沒有參與攻擊崔靖祥,此人被控盜竊罪和窩藏罪。一根項鏈其實值不了幾個錢,即便價值數萬也買不了一個人的性命,殺人和被殺給雙方、給社會帶來無限的傷害。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那些救人於水火,給人以重生的,歷來為人所敬仰。但是凡事有度,投桃送李講究是一個尺度,火中救出一個孩子,為救他人性命受傷或者死去,這樣的死可謂偉大。其實,像在農村偷個瓜摸個棗,不算什麼大事,大喝一聲,小偷或許會被嚇跑。包括小賊偷割項鏈,善意提醒也要看對方的數量,拿著刀子的小偷很多時候為了自保,或恫嚇對方,會大打出手。見義勇為也需考慮個人安危,比如對於兒童見義勇為已經不再提倡,考慮的就是孩子的人身安全問題。
再看《八仙過海》的電視劇,知道了不同的妖怪需要不同等級的神仙去制服。一塊美玉硬和一個爛石頭碰,結果玉石俱碎,可惜了。在日常生活中,談起在和對手PK過程中,有「殺敵一千自傷八百」一說,說的就是兩敗俱傷。善惡終有報,做惡之人自然有法律或惡人去懲罰,一個正直善良的普通人,用命去懲治邪惡之徒,感覺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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