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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政治革命及黨派分野

原標題: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政治革命及黨派分野



上篇:陳寅恪 | 唐代政治史述論稿·統治階級之氏族及其升降


唐代政治革命依其發源根據地之性質為區別,則有中央政治革命輿地方政治革命二類。何以安史之亂以前地方政治革命均不能成功,且無多影響?而中央政治革命亦何以有成功與失敗?又唐代皇位之繼承常不固定,當新舊君主接續之交往往有宮廷革命,其原因為何?及外廷士大夫黨派若牛李等黨究如何發生?其分野之界線何在?斯皆前人所未顯言而今此篇所欲討論者也。


上篇言宇文泰以「關中本位政策」創建霸業,隋唐因之,遂混一中國,為極盛之世。《陸宣公奏議》壹《論關中事宜狀》(參《新唐書》壹伍柒《陸蟄傳》、《通鑒》貳貳捌建中四年八月條》)云:

太宗文皇帝既定大業,萬方底乂,猶務戎備,不忘慮危,列置府兵,分置禁衛,大凡諸府八百餘所,而在關中者殆五百焉,舉天下不敵關中,則居重馭輕之意明矣。承平既久,武備寢微,雖府衛具存,而卒乘罕習,故祿山竊倒持之柄,乘外重之資,一舉滔天,兩京不守。


寅恪案:陸敬輿所言唐代內外輕重之形勢與政治之關係固甚確切,但唐人論事多追頌其祖宗創製之美,此不獨臣下立言之體宜然,實亦由於府兵制度之起原及其發展頗有誤會所致。蓋府兵製為宇文泰當日「關中本位政策」中最要之一端,此政策之實情自唐初以降已不復為世人所知,如李繁之《鄴侯家傳》為唐人論府兵制主要之書,其間多所未諦,他更無論矣,此事已於拙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兵制章詳言之,茲可不論。然可由宣公之言推定其在「關中本位政策」猶未完全破壞以前凡操持關中主權之政府即可以宰制全國,故政治革命只有中央政治革命可以成功,地方革命則無論如何名正言順,終歸失敗,此點可以解釋尉遲迥、徐敬業所以失敗,隋文帝、武則天所以成功,與夫隋煬帝遠遊江左,所以卒喪邦家,唐高祖速據關中,所以獨成帝業。迨玄宗之世,「關中本位政策」完全改變,所以地方政治革命始能成功,而唐室之衰亡寶由於地方政治革命之安、史、龐勛、黃巢等之起事,及黃巢部將朱溫之篡奪也。


或問:唐代在「關中本位政策」即內重外輕之情形未變易以前,其政治革命惟有在中央發動者可以成功,但中央政治革命有成功,亦有失敗,其故又安在?應之曰:其關鍵實繫於守衛宮城北門禁軍之手,而北門之重要則由於唐代都城建置之形勢使然,其詳見拙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禮儀章附論都城建築一節。茲僅略述大意,附載唐代歷次中央政治革命與宮城北門有關之史寅,以資證明焉。


《舊唐書》壹貳陸《李揆傅》(參《新唐書》伍拾《兵志》及壹伍拾《李揆傳》、《通鑒》貳貳壹干元二年三月條、《十七史商榷》捌玖南衙北司條)云:


時京師多盜賊,有通衢殺人寘溝中者。李輔國方恣橫,上請選羽林騎士五百人以備巡檢。揆上疏曰:「昔西漢以南北軍相統攝,故周勃因南軍入北軍」(寅恪案:《新傳》亦與《舊傳》同作「因南軍入北軍」,其實應作「因北軍入南軍」,此揆元疏之誤,非傳寫之訛也。《通鑒》此條胡註明知其誤,猶只雲「恐不如此」,亦太謙慎矣),遂安劉氏。皇朝置南北衙,文武區分,以相伺察。今以羽林代金吾警夜,忽有非常之變,將何以制之?遂制罷羽林之請。


又同書壹陸捌《馮宿傳附弟定傳》(《新唐書》壹柒柒《馮宿傳附弟定傳》同)云:


改元(開成),御(宣政)殿,中尉仇士良請用神策仗衛右殿,定抗疏論罷。


《通鑒》貳肆伍開成元年正月載此事,胡注云:


南衙十六衛之兵至此雖名存實亡。然以北軍衛南衙,則外朝亦將聽命於北司,既紊太宗之紀綱,又增宦官之勢焰,故馮定言其不可。


據此可知唐代之北軍即衛宮之軍,權力遠在南軍即衛城之軍之上,其情勢輿西漢南北軍所處者適相反。關於西漢南北軍制,自宋迄今,論者多矣,可以不贅。茲所欲論者,即唐代北軍及都城建置,與中央政治革命之關係一端而已。

《周官?考工記》匠人云:


面朝背市。


據通常之解釋,王宮居中,其南為朝,其北為市。故止就宮與市之位置言,則宮在市之南,或市居宮之北也。《考工記》作成之時代雖晚,但必為儒家依據其所得之資料,加以理想化編纂之書,似無疑義。然則所言匠人營國,其宮市之位置必有當日真實之背景者。今知西漢首都之長安,其未央宮南之司馬門直抵城垣,並無坊市,而未央宮長樂宮之北則有六街三市,是與《考工記》之文適相符合。豈輿此書作成之時代有關耶?至隋代所營建之大興城,即後來唐代之長安城,其宮近城之北端,而市則在城之南方,其宮市位置適與以前之西漢長安城相反,故唐代之南北軍輿西漢之南北軍其名雖同,而實際之輕重則相殊異也。夫中央政府之命令出於君主一人之身,君主所居之處乃政治劇變時成敗之所系。西漢之長安,其宮在城南,故南軍為衛宮之武力;唐代之長安,其宮在城北,故北軍為衛宮之武力。苟明乎此,則唐代歷次中央政治革命之成敗,悉決於玄武門即宮城北門軍事之勝負,而北軍統制之權實即中央政柄之所寄託也。茲略引有關史事於下:


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玄武門事變為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之第一次,而太宗一生最艱危之苦鬬也。後世往往以成敗論人,而國史復經勝利者之修改,故不易見當時真相。然高祖起兵太原,建成即輿太宗各領一軍。及為太子,其所用官僚如王珪、魏徵之流即後來佐成貞觀之治之名臣,可知建成亦為才智之人。至於元吉者,尤以勇武著聞,故太宗當日相與競爭之人決非庸懦無能者,又況建成以嫡長之名位,而內得高祖宮闈之助乎?太宗終能於玄武門一擊,而建成、元吉倉卒敗亡,似此二人曾絕無計慮及準備者,頗為不近情理,疑其間必有未發之覆,而相傳之史料復多隱諱之處也。


《舊唐書》陸捌《尉遲敬德傳》(《新唐書》捌玖《尉避敬德傅》略同)略云:


隱太子、巢刺王元吉將謀害太宗,密緻書以招敬德,仍贈以金銀器物一車,敬德辭。(中略)。敬德曰:「在外勇士八百餘人今悉入宮,控弦被甲,事勢已就,王何得辭?」(中略)。(東)宮(齊王)府諸將薛萬澈、謝叔方、馮立等率兵大至,屯玄武門,殺屯營將軍。敬德持建成、元吉首以示之,官府兵遂散。


同書同卷《張公謹傳》(《新唐書》捌玖《張公謹傳》同)云:


(武德九年)六月四日,公謹與長孫無忌等九人伏於玄武門以俟變。及斬建成、元吉,其黨來攻玄武門,兵鋒甚盛。公謹有勇力,獨閉門以拒之。


同書壹捌柒上《忠義傳上?敬君弘傳》(《新唐書》壹玖壹《忠義傳?敬君弘傳》同)略云:


武德中為驃騎將軍,掌屯營兵於玄武門,加授雲麾將軍。隱太子建成之誅也,其餘黨馮立、謝叔方率兵犯玄武門,君弘挺身出戰,與中郎將呂世衡並遇害。太宗甚嗟賞之,贈君弘左屯衛大將軍,世衡右驍衛將軍。

同書同卷《馮立傳》略云:


隱太子建成引為翊衛車騎將軍,建成被誅,(立)率兵犯玄武門,苦戰久之,殺屯營將軍敬君弘,解兵遁於野,俄而來請罪。太宗數之曰:「昨日出兵來戰,殺傷我將,何以逃死?」


同書同卷《謝叔方傅》略云:


太宗誅隱太子及元吉於玄武門,叔方率(齊王)府兵與馮立合軍拒戰於北闕下,殺敬君弘、呂世衡。太宗兵不振,秦府護軍尉遲敬德傳元吉首以示之,叔方下馬號哭而遁。明日出首,太宗命釋之。


據此,太宗之所以得勝,建成、元吉之所以致敗,俱由一得以兵據玄武門即宮城之北門, 一不得以兵入玄武門故也。然則玄武門為武德九年六月四日事變成敗之關鍵,至為明顯,但此中實有未發之覆,即玄武門地勢之重要,建成、元吉豈有不知,必應早有所防衛,何能令太宗之死黨得先隱伏奪據此要害之地乎?今得見巴黎圃書館藏敦煌寫本伯希和號貳陸肆拾李義府撰《常何墓志銘》,然後知太宗與建成、元吉兩方皆誘致對敵之勇將。常何舊曾隸屬建成,而為太宗所利誘。當武德九年六月四日常何實任屯守玄武門之職,故建成不以致疑,而太宗因之竊發。迨太宗既殺其兄弟之後,常何遂總率北門之屯軍矣。此亦新史料之發見,足資補釋舊史所不能解之一端也。至於敬君弘、呂世衡則觀太宗數馮立罪所言,殆與常何同為太宗之黨歟?史料缺乏,未敢遽定,俟更詳考之。


《舊唐書》玖壹《桓彥范傳》(《新唐書》壹貳拾《桓彥范傳》同,並參《舊唐書》壹捌柒上《新唐書》壹玖壹《忠義傳?王同皎傳》)略云:


(張)柬之遽引彥范及(敬)暉並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共圖其事。時皇太子每於北門起居,彥范與暉因得謁見,密陳其計,太子從之。神龍元年正月彥范與敬暉及左羽林將軍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將軍楊元琰,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騎五百餘人討(張)易之、昌宗於宮中。令李湛、李多祚就東宮迎太子。兵至玄武門,彥范等奉太子斬闡而入。時則天在迎仙宮之集仙殿,斬易之、昌宗於廊下,明日太子即位。


同書壹佰玖《李多祚傳》(《新唐書》壹壹拾《李多祚傳》同)略云:


以軍功歷位右羽林大將軍,前後掌禁兵北門宿衛二十餘年。神龍初,張東之將誅張易之兄弟,引多祚籌其事,謂曰:「將軍在北門幾年?」曰:「三十年矣。」東之曰:「將軍位極武臣,豈非大帝之恩乎?」曰:「然。」又曰:「既感大帝殊澤,能有報乎?大帝之子見在東宮,張易之兄弟擅權,朝夕危逼,誠能報恩,正屬今日。」多祚曰:「苟緣王室,唯相公所使。」遂與東之等定謀誅易之兄弟。


寅恪案:武則天雖居洛陽,然東都宮城之玄武門亦輿長安宮城之玄武門同一位置,俱為形勢要害之地。中宗復辟之成功,實在溝通北門禁軍之故。張東之既得羽林軍統將李多祚之同意,大局即定,雖以武曌之梟傑,亦無抵禦之能力矣。

《舊唐書》捌陸《節愍太子重俊傳》(《新唐書》捌壹《節愍太子重俊傳》同)略云:


(神龍)三年七月(重俊)率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等矯制發左右羽林兵及千騎三百餘人,殺(武)三思及(武)崇訓於其第,又令左金吾大將軍成王千里分兵守宮城諸門,自率兵趨肅章門,斬關而入,求韋庶人及安樂公主所在。韋庶人及(安樂)公主遽擁帝(中宗)馳赴玄武門樓,召左羽林將軍劉仁景等令率留軍飛騎及百餘人於樓下列守。俄而多祚等兵至,欲突玄武門樓,宿衛者拒之,不得進。帝據檻呼多祚等所將千騎,謂曰:「汝等並是我爪牙,何故作逆?若能歸順,斬多祚等,與汝富貴。」於是千騎王歡喜等倒戈斬多祚等,餘黨遂潰散。


寅恪案:李多祚以一人之身,二次躬率禁軍預聞中央政治革命之役,然而前後成敗互異者,以神龍三年七月辛丑之役韋後、安樂公主等猶得擁護中宗,及保有劉仁景等一部分之北門衛兵,故能據守玄武門樓之要地,及中宗親行宣諭,而多祚等所率之禁軍遂倒戈自殺,一敗塗地矣。然則中央政治革命之成敗與玄武門之地勢及守衛北門禁軍之關係如是重大,治唐史者誠不宜忽視之也。


《舊唐書》捌《玄宗紀上》(《新唐書》伍《玄宗紀》及《通鑒》貳佰玖景龍四年六月條同)略云:


(唐隆元年六月)庚子夜(上)率(劉)幽求等數十人自苑南入,總監鍾紹京又率丁匠百餘以從,分遣萬騎往玄武門,殺羽林將軍韋飛、高嵩,持首而至,眾皆歡叫大集。攻白獸、玄德等門,斬關而進。左萬騎自左入,右萬騎自右入,合於凌煙閣前,時太極殿前有宿衛梓宮萬騎,聞雜訊,皆披甲應之,韋庶人惶惑走入飛騎營,為亂兵所害。


同書伍壹《后妃傳上?中宗韋庶人傳》(《新唐書》柒陸《后妃傳中?宗韋庶人傳》同,並參考《舊唐書》壹捌叄《新唐書》貳佰陸《外戚傳?韋溫傳》)略云:


帝(中宗)遇毒暴崩,後懼,秘不發喪。定策立溫王重茂為皇太子,召諸府兵五萬人屯京城,分為左右營,然後發喪。少帝即位,尊后為皇太后,臨朝攝政。韋溫總知內外兵馬,守援宮掖。駙馬韋捷、韋濯分掌左右屯營。武延秀及溫從子播、族弟璇、外甥高嵩典左右羽林軍及飛騎。播、璇欲先樹威嚴,拜官日先鞭萬騎數人,眾皆怨,不為之用。臨淄王率薛崇簡、鍾紹京、劉幽求等領萬騎入自玄武門,至左羽林軍,斬將軍韋璇、韋播及中郎將高嵩於寢帳,遂斬闡而入,至太極殿,後惶駭遁入殿前飛騎營,為亂兵所殺。


同書壹佰陸《王毛仲傳》(《新唐書》壹貳壹《王毛仲傳》同)云:


初太宗貞觀中擇官戶蕃口中少年驍勇者百人,每出遊獵,令持弓矢於御馬前射生,令騎豹文韉,著晝獸文衫,謂之百騎。至則天時漸加其人,謂之千騎,分隸左右羽林營。孝和謂之萬騎,亦置使以領之。玄宗在藩邸時,常接其豪俊者,或賜飲食財帛,以此盡歸心焉。毛仲亦悟玄宗之旨,待之甚謹,玄宗益憐其敏慧。及(景龍)四年六月中宗遇弒,韋後稱制,令韋播、高嵩為羽林將軍,令押千騎營(寅恪案:《通鑒》「千」作「萬」,是,蓋中宗已改千騎為萬騎矣,溫公之精密有如是者),榜棰以取威。其營長葛福順、陳玄禮等相與見玄宗訴冤。會玄宗已與劉幽求、麻嗣宗、薛崇簡等謀舉大計,相顧益歡,令幽求諷之,皆願決死從命。及二十日夜玄宗入苑中,乙夜福順等至,玄宗曰:「與公等除大逆,安社稷,各取富貴,在於俄頃,何以取信?」福順等請號而行,斯須斬韋播、韋璇、高嵩等頭來,玄宗舉火視之。又召鍾紹京領總監丁匠刀鋸百人王,因斬關而入,後及安樂公主等皆為亂兵所殺。


寅恪案:玄宗景龍四年六月二十日夜之舉兵,與三年前即神龍三年七月六日節愍太子重俊發動之玄武門事變正復相似,而成敗不同者,以玄宗能預結羽林萬騎諸營長葛福順、陳玄禮等,而韋後死黨守衛玄武門之羽林禁軍統將如韋播、韋璇、高嵩等,皆為其部下所殺故也。

又以上所述自高祖、太宗至中宗、玄宗,中央政治革命凡四次,俱以玄武門之得失及屯衛北門禁軍之向背為成敗之關鍵。然此皆訴諸武力,公開決戰者。至於武曌之改唐為周,韋氏之潛移政柄,其轉變不出闈閨之間,兵不血刃,而全國莫之能抗,則以「關中本位政策」施行以來,內重外輕之勢所致也。然自玄宗末年安史叛亂之後,內外輕重之形勢既輿以前不同,中央政變除極少破例及極小限制外,大抵不決之於公開戰爭(唐末強藩與中央政府權臣及閹寺離合之關係構成戰亂,其事應列入統治階級之升降及黨派分野範圍論之。故凡本書所未能詳述者,以義類推之可知也),而在宮廷之內以爭取皇位繼承之形式出之。於是皇位繼承之無固定性及新舊君主接績之交,輒有政變發生,遂為唐代政治史之一大問題也。


唐自開國時建成即號為皇太子,太宗以功業聲望卓越之故,實有奪嫡之圖謀,卒釀成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玄武門之事變,已詳前述,且其事為世所習知者也。太宗立承干為皇太子,承干乃長孫皇后之長子,既居長嫡之位,其它諸子又無太宗之功業聲望可以啟其窺伺之心者,然承干終被廢棄,而諸子爭立,太宗心中之苦悶及其舉止之失態,觀《兩唐書?長孫無忌傳》所載可知矣。



隋唐史


作者:岑仲勉 著


《舊唐書》陸伍《長孫無忌傳》(《新唐書》壹佰伍《長孫無忌傳》同)云:


太子承幹得罪,太宗欲立晉王,而限以非次,回惑不決。御兩儀殿,群官盡出,獨留無忌及司空房玄齡、兵部尚書李績,曰:「我三子一弟所為如此,我心無僇。」因自投於床,抽佩刀欲自刺。無忌等驚懼,爭前扶抱,取佩刀以授晉王。無忌等請太宗所欲,報曰:「我欲立晉王。」無忌曰:「謹奉詔,有異議者,臣請斬之。」太宗謂晉王曰:「汝舅許汝,宜拜謝」,因下拜。太宗謂無忌等曰:「公等既符我意,未知物論何如?」無忌曰:「晉王仁孝,天下屬心久矣,伏乞召問百寮,必無異辭,若不舞蹈同音,臣負陛下萬死。」於是建立遂定,因加授無忌太子太師。尋而太宗又欲立吳王恪,無忌密爭之,其事遂輟。


寅恪案:太宗蓋世英雄,果於決斷,而至皇位繼承問題乃作如此可笑之狀,雖或施用權術,故為失態,藉以籠制諸腹心大臣,然其內心之煩惱回惑已臻極點,則無可疑。蓋皇位繼承既不固定,則朝臣黨派之活動必不能止息,太宗之苦悶不堪,實職此之由也。又觀於其經此戲劇式之御前會議,建立晉王為太子之後,復欲改立吳王恪,可知當日皇位繼承終是搖動不固定之事,因此,太子之嗣位亦不得不別有擁戴扶立之元勛。若皇儲之繼承權本極固定者,則此輩元勛何從得居擁立之功耶?


至於高宗本庸懦之主,受制於武后,其皇儲之不固定夫何足怪?而武曌則為曠世怪傑,既屢屠殺其親生之子孫,何況區區廢立之事?故其皇位繼承之不定乃更意中事也。若立子立侄之問題乃屬於別一範圍,茲不討論,僅略引有關高宗武曌廢立其子之史文於下:


《舊唐書》捌陸《燕王忠傳》(《新唐書》捌壹《燕王忠傳》同)云:

燕王忠,高宗長子也,(永徽)三年立忠為皇太子,顯慶元年廢忠為梁王。


同書柒《中宗紀》略云:


永隆元年章懷太子廢,其年立為皇太子。弘道元年高宗崩,即帝位,嗣聖元年二月皇太后廢帝為廬陵王,其年五月遷於均州,尋徙居房陵。聖曆元年召還東都,立為皇太子。神龍元年正月張東之等率羽林兵誅(張)易之、昌宗,迎皇太子監國。乙巳則天傳位於皇太子,丙午即皇帝位。


同書同卷《睿宗紀》略云:


嗣聖元年則天臨朝,廢中宗為廬陵王,立(帝)為皇帝。及革命,改國號為周,降帝為皇嗣,徙居東宮,其具儀一比皇太子。聖曆元年中宗自房陵還,請讓位於中宗。則天遂立中宗為皇太子,封帝軍為相王。景龍四年夏六月中宗崩,臨淄王諱(隆基)等率兵入北翠,誅韋溫等。甲辰少帝遜於別宮,是日即皇帝位。


同書壹壹陸《承天皇帝倓傳》(《新唐書》捌貳《承天皇帝倓傳》同,又參《舊唐書》捌陸《新唐書》捌壹《孝敬皇帝傳》、《章懷太子傳》)云:


(李)泌因奏(肅宗)曰:「臣幼稚時念黃台瓜辭,陛下嘗聞其說乎?高宗大帝有八子,睿宗最幼,(與)天后所生三子自為行第,故睿宗第四。長曰孝敬皇帝(弘),為太子監國,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圖臨朝,乃鴆殺孝敬,立雍王賢為太子。賢每日憂惕,知必不保全,與二弟同侍於父母之側,無由敢言,乃作黃台瓜辭,令樂工歌之,冀天后聞之省悟,即生哀愍,辭云:『種瓜黃台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猶尚可。四摘抱蔓歸。』而太子賢終為天后所逐,死於黔中。」


然最可注意者,實神龍元年正月癸卯(二十日)玄武門之事變,其事自唐室諸臣言之,則易周為唐為中興復辟;自武則天方面言之,則不過貪功之徒擁立既已指定而未甚牢固之繼承儲君而已(凡唐代之太子實皆是已指定而不牢固之皇位繼承者,故有待於擁立之功臣也)。此役之是非及其本末今不能詳述,所欲論者,即中宗雖復立為皇太子,其皇位繼承權寶非固定,若全國俱認為必能終繼武曌之位,無有可疑者,則五王等更將何所依藉,以為號召之口實耶?茲錄《通鑒》神龍元年五月甲午以侍中齊公敬暉為平陽王條考異所引,而為司馬君實所不取之統紀原文,以左證鄙說焉,其文云:


太后善自粉飾,雖子孫在側,不覺衰老(其實此語《通鑒》上文已採用之矣)。及在上陽宮不復櫛頮,形容嬴悴。上(中宗)入見,大驚。太后泣曰:「我自房陵迎汝來,固以天下授汝矣,而五賊貪功,驚我至此。」上悲泣不自勝,伏地拜謝死罪。由是(武)三思等得入其謀。


此節史料實可解釋中宗朝武氏權勢不因則天失位而消滅之故,溫公轉不之信,無乃過於審慎歟?

《舊唐書》捌陸《殤皇帝重茂傳》云:


景龍四年中宗崩,韋庶人立重茂為帝,而自臨朝稱制。及韋氏敗,重茂遂遜位,讓叔父相王。


同書同卷《節愍太子重俊傳》(《新唐書》捌壹《節愍太子重俊傳》同)云:


(神龍)二年秋立為皇太子,時武三思得幸中宮,深忌重俊。三思子崇訓尚安樂公主,常教公主陵忽重俊,以其非韋氏所生,常呼之為奴。或勸公主請廢重俊為王,自立為皇太女,重俊不勝忿恨。


寅恪案:殤帝重茂以韋氏敗見廢,假使韋氏不敗,而仿武曌之前例行事,則重茂亦未必能久立,何況其非韋氏所生者乎?重俊起兵失敗,已於前言之,茲不復論,但究其所以舉兵之由,實以既受武三思父子及安樂公主等之陵忌,明知其皇位繼承權至不固定,遂出此冒險之舉耳。


睿宗嫡長子成器雖曾居皇太子之位,終以其庶弟隆基(玄宗)功業顯著之故,而讓皇儲之位。是其皇位繼承之不固定,無待言矣。至玄宗雖非長嫡,然以誅減韋氏戴立睿宗之大功得越其嫡兄成器而立為皇太子,此蓋有懲於建成太宗之故事,宜其皇位繼承權之固定,及考諸記載,殊亦不然,茲略引史文以證明之。


《舊唐書》玖伍《讓皇帝憲傳》(《新唐書》捌壹《讓皇帝憲傳》同)云:


讓皇帝憲本名成器,睿宗長子也。文明元年立為皇太子,及睿宗降為皇嗣,則天冊授成器為皇孫,唐隆元年進封宋王。睿宗踐阼,將建儲貳,以成器嫡長,而玄宗有討平韋氏之功,意久不定,成器固讓,睿宗乃許之。


同書捌《玄宗紀上》(《新唐書》伍《玄宗紀略同)略云:


(唐隆元年)七月丙午(睿宗)制曰:「第三子(隆)基可立為皇太子,」(景雲)二年二月又制曰:「皇太子(隆)基宜令監國,其六品以下除授及徒罪以下並取(隆)基處分,」延和元年六月凶黨因術人聞睿宗曰:「據玄象,帝座及前星有災,皇太子合作天子,不合更居東宮矣。」睿宗曰:「傳德避災,吾意決矣。」七月壬午制曰:「皇太子可令即皇帝位,」上(玄宗)叩頭請所以傳位之旨。睿宗曰:「吾因汝功業得宗社,易位於汝,吾知晚矣。」上始居武德殿視事,三品以下除授及徒罪皆自決之。先天二年七月三日左羽林大將軍常元楷、右羽林將軍李慈等與太平公主同謀,期以其月四日以羽林軍作亂,上密知之,因出武德殿,入虔化門,梟常元楷、李慈於北闕。睿宗明日下詔曰:「朕將高居無為,自今軍國政刑一事已上並取皇帝處分!」(寅恪案:《通鑒》貳壹拾開元元年七月乙丑上皇徙居百福殿)

同書玖陸《姚崇傳》(《新唐書》壹貳肆《姚崇傳》同)云:


時玄宗在東宮,太平公主幹預朝政,宋王成器為閑廄使,岐王范、薛王業皆掌禁兵,外議以為不便,元之(崇本名元崇,因惡與突厥叛人同名,改為元之)同侍中宋璟密奏,請令公主往東都,出成器等諸王為刺史以息人心。睿宗以告公主,公主大怒。玄宗乃上疏以元之、璟等離間兄弟,請加罪,乃貶元之為申州刺史。


同書同卷《宋璟傳》(《新唐書》壹貳肆《宋璟傳》同)云:


時太平公主謀不利於玄宗,嘗於光范門內乘輦,伺執政以諷之,眾皆失色。璟昌言曰:「東宮有大功於天下,真宗廟社稷之主,安得有異議?」乃與姚崇同奏請令公主就東都。玄宗懼,抗表請加罪於璟等,乃貶璟為楚州刺史。


同書玖柒《張說傳》(《新唐書》貳伍《張說傳》同)云:


是歲(景雲二年)二月睿宗謂侍臣曰:「有術者上言:五日內有急兵入宮,卿等為朕備之,」左右相顧,莫能對。說進曰:「此是讒人設計,擬搖動東宮耳,陛下若使太子監國,則君臣分定,自然窺覦路絕,災難不生。」睿宗大悅,即日下制皇太子監國。明年又制皇太子即帝位。俄而太平公主引蕭至忠、崔湜為宰相。以說為不附己,轉為尚書左丞,罷知政事,仍令往東都留司。說既知太平陰懷異計,乃使獻佩刀於玄宗,請先事討之,玄宗嘉納焉。


寅恪案:玄宗既以有大功故得立為皇太子,而其皇位繼承權仍不固定,其後雖已監國,並受內禪,即皇帝位矣,而其皇位之不安定也如故,必至誅夷太平公主黨徒之後,睿宗迫不得已,放棄全部政權,退居百福殿,於是其皇位始能安定,此誠可注意者也。至太平公主欲以羽林軍作亂,幸玄宗早知其謀,先發制人,得斬禁軍統將常元楷、李慈等,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之成敗繫於北門衛兵之手,斯又一例證矣。


《舊唐書》壹佰柒《廢太子瑛傳》(《新唐書》捌貳《太子瑛傳》同)略云:


廢太子瑛,玄宗第二子也,開元三年正月立為皇太子。及武惠妃寵幸,(瑛母趙)麗妃恩乃漸弛,惠妃之子壽王瑁鍾愛,(惠)妃泣訴於玄宗,以太子結黨,將害於妾母子,亦指斥於至尊。玄宗震怒,謀於宰相,意將廢黜。中書令張九齡奏曰:「今太子既長,無過。」玄宗默然,事且寢。李林甫代張九齡為中書令,希惠妃之旨,托意於中貴人,揚壽王瑁之美。(開元)二十五年(惠妃女咸宜公主夫)楊洄又構於惠妃,言瑛兄弟(鄂王瑤、光王琚)三人與太子妃兄薛銹構異謀。玄宗遽召宰相籌之。林甫曰:「此蓋陛下家事,臣不合參知」,玄宗意乃決矣。使中官宣詔於宮中,並廢為庶人,銹配流,俄賜死於城東驛。


寅恪案:瑛乃玄宗初立之太子,其皇位繼承既已不能固定矣,至於此後所立之太子即後來繼位之肅宗,其皇位繼承權亦屢經動搖,若非乘安祿山叛亂之際擁兵自立為帝,則其果能終嗣皇位與否,殊未可知也。

《新唐書》貳佰柒《宦者傳上?高力士傳》(參考《通鑒》貳壹肆開元二十六年條考異)云:


初,太子瑛廢,武惠妃方嬖,李林甫等皆屬壽王(瑁),帝(玄宗)以肅宗長,意未決,居忽忽不食。力士曰:「大家不食,亦膳羞不具耶?」帝曰:「爾我家老,揣我何為而然?」力士曰:「嗣君未定耶?推長而立,孰敢爭?」帝曰:「爾言是也」,儲位遂定。


《舊唐書》拾《肅宗紀》略云:


肅宗,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六月庚子立為皇太子。初太子瑛得罪,上召李林甫,議立儲貳,時壽王瑁母武惠妃方承恩寵,林甫希旨,以瑁對,及立上(肅宗)為太子,林甫懼不利己,乃起韋堅、柳績之獄,上幾危者數四。後楊國忠依妃家,恣為褻穢,懼上英武,潛謀不利,為患久之。(天寶)十四載十一月(安)祿山稱兵詣闕,十二月辛丑制太子監國,仍遣上親總諸軍進討。時祿山以誅楊國忠為名,國忠懼,乃與(楊)貴妃謀間其事,上遂不行。明年六月關門不守,國忠諷玄宗幸蜀,車駕將發(馬嵬頓),留上在後宣諭百姓,上回軍(欲收復長安)。七月辛酉上至靈武,(裴)冕(杜鴻漸)等凡六上箋(請即皇帝位)。上不獲已,乃從,是月甲子即皇帝位於靈武。


同書壹捌肆《宦官傳?李輔國傳》(《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李輔國傳》同)云:


(安)祿山之亂,玄宗幸蜀,輔國侍太子(肅宗),扈從至馬嵬,誅楊國忠,輔國獻計太子,請分玄宗麾下兵,北趨朔方,以圖興復,輔國從至靈武,勸肅宗即帝位,以系人心。


寅恪案:玄宗何以舍壽王瑁而立肅宗為皇太子,此為別一問題,非茲篇所能論及也。惟肅宗既立為皇太子之後,其皇位繼承權甚不固定,故乘安祿山叛亂玄宗倉卒幸蜀之際,分兵北走,自取帝位,不僅別開唐代內禪之又一新局,而李輔國因是為擁戴之元勛,遂特創後來閹寺擁戴或廢黜儲君之先例,此甚可注意也。


《舊唐書》壹壹《代宗紀》略云:


代宗,肅宗長子,(干元元年)四月庚寅立為皇太子。寶應元年四月肅宗大漸,所幸張皇后無子,後懼上(代宗)功高難制,陰引越王繫於宮中,將圖廢立。乙丑皇后矯詔召太子,中官李輔國、程元振素知之,乃勒兵於凌霄門,俟太子至,即衛太子至飛龍廳。是夕勒兵於三殿,收捕越王系及內官朱光輝、馬英俊等,禁錮之,幽皇后於別殿。丁卯肅宗崩,元振等始迎上於九仙門,見羣臣,行監國之禮,己巳印皇帝位於柩前。


同書伍貳《后妃傳下?肅宗張皇后傳》(《新唐書》柒柒《后妃傳下?肅宗張皇后傳》同)略云:


先在靈武時,太子(代宗)弟建寧王倓為後誣譖而死,自是太子憂懼,常恐後之構禍。後以建寧之隙,常欲危之。寶應元年四月肅宗大漸,後與內官朱輝光、馬英俊、啖庭瑤、陳仙甫等謀立越王系,矯詔召太子入侍疾。中官程元振、李輔國知其謀,及太子入,二人以難告,請太子在飛龍廐。元振率禁軍收越王系、朱輝光等。俄而肅宗崩,太子監國,遂移後於別殿,幽崩,誅馬英俊(等)。


同書壹壹陸《承天皇帝倓傳》(《新唐書》捌貳《承天皇帝倓傳》同)略云:


時廣平王(代宗)立大功,亦為張皇后所忌,潛構流言。


同書壹捌肆《宦官傳?李輔國傳》(《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李輔國傳》同)云:


輔國判元帥行軍司馬,專掌禁軍,代宗即位,輔國與程元振有定策功。


同書同卷《宦官傳?程元振傳》(《新唐書》貳佰柒《宦者傳上?程元振傳》同)云:


寶應末肅宗晏駕,張皇后與太子(代宗)有隙,恐不附己,引越王系入宮,欲令臨國。元振知其謀,密告李輔國,乃挾太子誅越王並其黨與。


寅恪案:代宗雖有收復兩京之功,而其皇位繼承權不固定如此。最可注意者,則為自寶應元年四月乙丑(十六日)事變張皇后失敗後,唐代宮禁中武曌以降女後之政柄,遂告終結。而皇位繼承之決定,乃歸於閹寺之手矣。但閹寺之中又分黨派,互有勝敗,如程元振等輿朱輝光等之爭,即是其例。至於李氏子孫無論其得或不得繼承帝位如代宗輿越王系之流,則皆閹寺之傀儡工具而已。


《舊唐書》壹壹捌《楊炎傳》(《新唐書》壹肆伍《楊炎傳》同)略云:


李正己上表請殺(劉)晏之罪。炎懼,乃遣腹心分往諸道,言晏之得罪以昔年附會姦邪,謀立獨孤妃為皇后,上自惡之,非他過也。


同書同卷《黎干傳》(《新唐書》壹肆伍《黎干傳》同)云:


大曆中德宗居東宮,干及(宦官劉)清潭嘗有奸謀動搖。


同書壹貳參《劉晏傳》(《新唐書》壹肆玖《劉晏傳》同)略云:


時人風言:代宗寵獨孤妃,而又愛其子韓王回,晏密啟請立獨孤為皇后。(楊)炎奏言:「賴祖宗福佑,先皇(代宗)與陛下(德宗)不為賊臣所間,不然,劉晏、黎干之輩搖動社稷,凶謀果矣。」


同書壹叄柒《趙涓傳》(《新唐書》壹陸壹《趙涓傅》同)云:


永泰初,涓為監察御史。時禁中失火燒屋室數十間,火發處與東宮稍近,代宗深疑之。涓為巡使,俾令即訊,涓周曆蠕囿,按據跡狀,乃上直中官遺火所致也。推鞫明審,頗盡事情,既奏,代宗稱賞焉。德宗時在東宮,常感涓之究理詳細。


寅恪案:此德宗為太子時,其皇位繼承襪亦不固定之證也。


《新唐書》柒《順宗紀》略云:


大曆十四年十二月乙卯立為皇太子,郜國公主以蠱事得罪,太子妃其女也。德宗疑之,幾廢者屢矣,賴李泌保護,乃免。


《舊唐書》壹叄拾《李泌傳》(《新唐書》壹叄玖《李泌傳》同)云:


順宗在春宮,妃蕭氏母郜國公主交通外人,上(德宗)疑其有他,連坐貶黜者數人,皇儲亦危,泌百端奏說,上意方解。


同書壹伍玖《衛次公傳》(《新唐書》壹陸肆《衛次公傳》同,並參考《舊唐書》壹伍玖《鄭捆傳》)云:


(貞元)二十一年正月德宗升遐,時東宮(順宗)疾恙方甚,倉卒召學士鄭捆等至金鑾殿。中人或云:「內中商量所立未定」,眾人未對。次公遽言曰:「皇太子(順宗)既有疾,地居冢嫡,內外繫心,必不得已,當立廣陵王(憲宗),若有異圖,禍難未已。」捆等隨而唱之,眾議方定。


寅恪案:《通鑒》貳叄貳貞元三年六月條及貳叄叄貞元三年八月條載順宗為皇太子時幾被廢黜事甚詳,蓋與《新唐書?鄭李泌傳》同采自《鄴侯家傳》,李繁述其父事雖多溢美,然順宗當日皇位繼承權之動搖則為事實也。


依時代之次序,此下當論述憲宗之事迹。但永貞內禪尤為唐代內廷閹寺黨派競爭與外朝士大夫關係之一最著事例,且唐代外廷士大夫之牛李黨爭即起於憲宗元和之世。茲為敘述便利之故,本篇中專論唐代皇位繼承不固定之事實,則至德宗順宗之交為止。此後以內廷及外朝之黨派關係與皇位繼承二端合併論證,而在論證此二端之前,先一言唐代士大夫黨派分野之界線焉。


唐代統治階級在武曌未破壞「關中本位政策」以前,除宇文泰所創建之胡漢關隴集團胡漢諸族外,則為北朝傳統之山東士族,凡外廷士大夫大抵為此類之人也。所謂士族者,其初並不專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祿為其唯一之表徵,而實以家學及禮法等標異於其它諸姓。如范陽盧氏者,山東士族中第一等門第也,然《魏收》著《魏書》,其第肆柒卷《盧玄傳》論(李延壽於《北史》叄拾盧玄等傳論即承用伯起元文)云:


盧玄緒業著聞,首應旌命,子孫繼跡,為世盛門。其文武功業殆無足紀,而見重於時,聲高冠帶,蓋德業儒素有過人者。


其實伯起此言不獨限於北魏時之范陽盧氏,凡兩晉、南北朝之士族盛門,考其原始,幾無不如是。魏晉之際雖一般社會有巨族、小族之分,苟小族之男子以才器著聞,得稱為「名士」者,則其人之政治及社會地位即與巨族之子弟無所區別,小族之女子苟能以禮法特見尊重,則亦可與高門通婚,非若後來士族之婚宦二事專以祖宗官職高下為惟一之標準者也。此點關係兩晉、南北朝士族問題之全部,茲篇殊難詳悉考辨。故除上引《魏書?盧玄傳》論之關於河北者外,更舉關於江左一事,以為例證,其餘不能多及,但可以類推也。


《舊唐書》壹玖拾上《文苑傳上?袁朗傳》(《新唐書》貳佰壹《文藝傳上?袁朗傳》同)略云:


袁朗,其先自陳郡仕江左,世為冠族。朗自以中外人物為海內冠族,雖琅邪王氏繼有台鼎,而歷朝首為佐命,鄙之不以為伍。朗孫誼又虞世南外孫,神功中為蘇州刺史,嘗因視事,司馬清河張沛通謁,沛即侍中文瓖之子。誼揖之曰:「司馬何事?」沛曰:「此州得一長史,是隴西李稟,天下甲門。」誼曰:「司馬何言之失?門戶須歷代人賢名節風教為衣冠顧瞻,始可稱舉,老夫是也。夫山東人尚於婚媾,求於利祿,作時柱石,見危致命,則曠代無人,何可說之,以為門戶?」沛懷慚而退,時人以為口實。


寅恪案:袁誼、張沛之言皆是也,不過袁說代表六朝初期門第原始本義,張說代表六朝後期及隋唐時代門第演化通義,其分別如是而已,然於此亦可觀古今世變矣。又袁誼「山東人尚於婚媾」之言,可取輿《新唐書》壹玖玖《儒學傳中?柳沖傳》附載柳芳論氏族文中山東之人尚婚婭,江左之人尚人物,關中之人尚冠冕,代北之人尚貴戚。


諸語參證。其實袁張之異同亦涉及地域及種族問題,匪僅古今時間之關係,但此非本篇所能具論者也。夫士族之特點既在其門風之優美,不同於凡庶,而優美之門風實基於學業之因襲。故士族家世相傳之學業乃與當時之政治社會有極重要之影響,此事寅恪嘗於拙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禮儀章論之,茲不復贅。但東漢學術之重心在京師之太學,學術與政治之關鎖則為經學,蓋以通經義、勵名行為仕宦之塗徑,而致身通顯也。自東漢末年中原喪亂以後,學術重心自京師之太學移轉於地方之豪族,學術本身雖亦有變遷,然其輿政治之關鎮仍循其東漢以來通經義、勵名行以致從政之一貫軌轍。此點在河北即所謂山東地域尤為顯著,實與唐高宗、武則天后之專尚進士科,以文詞為清流仕進之唯一途徑者大有不同也。由此可設一假定之說:即唐代士大夫中其主張經學為正宗、薄進士為浮冶者,大抵出於北朝以來山東士族之舊家也。其由進士出身而以浮華放浪著稱者,多為高宗、武后以來君主所提拔之新興統治階級也。其間山東舊族亦有由進士出身,而放浪才華之人或為公卿高門之子弟者,則因舊日之士族既已淪替,乃輿新興階級漸染混同,而新興階級雖已取得統治地位,仍未具舊日山東舊族之禮法門風,其子弟逞才放浪之習氣猶不能改易也。總之,兩種新舊不同之士大夫階級空間時間既非絕對隔離,自不能無傳染熏習之事。但兩者分野之界畫要必於其社會歷史背景求之,然後唐代士大夫最大黨派如牛李諸黨之如何構成,以及其與內廷閹寺之黨派互相鉤結利用之隱微本末,始可以豁然通解,請略征史實,以證論之。


《舊唐書》壹捌上《武宗紀》會昌四年末載宰相李德裕之言(參考《新唐書》肆肆《選舉志》,又《唐語林》壹《言語類》李太尉德裕未出學院條,謂德裕父吉甫勸勉德裕應舉及玉泉子李德裕以己非科第條所言,恐皆不可信)云:


臣無名第,不合言進士之非。然臣祖(李棲筠)天寶末以仕進無他歧,勉強隨計,一舉登第,自後不於家置文選,蓋惡其祖尚浮華,不根藝實。然朝廷顯官須是公卿子弟,何者?自小便習舉業,目熟朝廷間事,台閣儀範班行準則不教而自成,寒士縱有出人之才,登第之後始得一班一級,固不能熟習也。


《新唐書》肆肆《選舉志》(參考《舊唐書》壹柒叄《鄭覃傳》、王定保摭言壹散序進士條等)略云:


文宗好學嗜古,鄭覃以經術位宰相,深嫉進士浮薄,屢請罷之。文宗曰:「敦厚浮薄,色色有之。進士科取人二百年矣,不可遽廢。」因得不罷。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惡進士。初舉人既及第,綴行通名,詣主司第謝,又有曲江會題名席。至是德裕奏:「國家設科取士,而附黨背公,自為門生,自今一見有司而止,其期集參謁曲江題名皆罷。」


《舊唐書》壹柒肆《李德裕傳》(《新唐書》壹捌拾《李德裕傳》同,又參考玉泉子李衛公以己非科第條)略云:


李德裕,趙郡人,祖棲筠御史大夫,父吉甫趙國公。元和初宰相,德裕苦心力學,尤精《西漢書》、《左氏春秋》,恥與諸生同鄉賦,不喜科試。


《新唐書》壹陸叄《柳公綽傳附仲郢傳》云:


知吏部銓,(李)德裕頗抑進士科,仲郢無所徇,是時以進士選,無受惡官者。


《舊唐書》壹柒叄《鄭覃傳》(《新唐書》壹陸伍《鄭詢瑜傳附覃傳》同)略云:


鄭覃(榮陽人),故相殉瑜之子,以父蔭補弘文校理。覃長於經學,稽古守正,帝(文宗)尤重之。覃從容奏曰:「經籍訛謬,博士相沿,難為改正,請召宿儒奧學,校定六籍,准後漢故事,勒石於太學,永代作則,以正其闕。」從之。(大和)五年李宗閔、牛僧孺輔政,宗閔以覃與李德裕相善,薄之,奏罷(覃翰林)侍講學士。文宗好經義,心頗思之,六年二月復召為侍講學士。七年春李德裕作相,以覃為御史大夫。文宗嘗於延英謂宰相曰:「殷侑通經學,頗似鄭覃。」宗閔曰:「覃侑誠有經學,於議論不足聽覽。」李德裕對曰:「覃嘗嫉人朋黨,為宗閔所薄故也。」八年德裕罷相,宗閔復知政,與李訓、鄭注同排斥李德裕、李紳。二人貶黜,覃亦左授秘書監。九年六月楊虞卿、李宗閔得罪長流,復以覃為刑部尚書,遷尚書右僕射。訓、注伏誅,以本官同乎章事。覃雖精經義,不能為文,嫉進士浮華。開成初奏:禮部貢院宜罷進士科。初紫宸對上(文宗)語及選士,覃曰:「南北朝多用文華,所以不治。士以才堪即用,何必文辭?」帝曰:「進士及第人已曾為州縣官者,方鎮奏署,即可之,余即否。」覃曰:「此科率多輕薄,不必盡用。」帝曰:「輕薄敦厚,色色有之,未必獨在進士。此科置已二百年,亦不可遽改。」覃曰:「亦不可過有崇樹。」上嘗於延英論古今詩句工拙。覃曰:「近代陳後主、隋煬帝皆能章句,不知王者大端,終有季年之失。章句小道,願陛下不取也。」(開成)四年罷相。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欲援為宰相,固以足疾不任朝謁(辭)。會昌二年致仕,卒。覃位至相國,所居纔庇風雨,家無媵妾,人皆仰其素風。女孫適崔皋,官纔九品衛佐,帝重其不婚權家。(此十八字《新傳》之文)


《唐語林》貳《文學類》云:


文宗皇帝曾制詩以示鄭覃。覃奏曰:「乞留聖慮於萬幾,天下仰望。」文宗不悅。覃出,復示李宗閔。嘆伏不已,一句一拜,受而出之。上笑謂之曰:「勿令適來阿父子見之!」


寅恪案:趙郡李氏、榮陽鄭氏俱是北朝數百年來顯著之士族,實可以代表唐代士大夫中主要之一派者。而德裕及覃父子又世為宰相,其社會歷史之背景既無不相同,宜其共結一黨,深惡進士之科也。文選為李氏所鄙視,石經為鄭覃所建刊,其學術趣向殆有關家世遺傳,不可僅以個人之偶然好惡為解釋。否則李文饒固有唐一代不屬於復古派之文雄,何以亦薄文選之書?推究其故,豈不以「熟精文選理」乃進士詞科之人即高宗、武后以後新興階級之所致力,實輿山東舊族以經術禮法為其家學門風者迥然殊異,不能相容耶?南北朝社會以婚宦二端判別人物流品之高下,唐代猶承其風習而不改,此治史者所共知。茲更舉關於鄭覃之一事,以補證《新唐書》所紀其不婚當世權門而重舊日士族之一節如下:


《太平廣記》壹捌肆《氏族類》庄恪太子妃條(《新唐書》壹柒貳《杜兼傳附中立傳》云:開成初文宗以真源、臨真二公主降士族,謂宰相曰:「民間修婚姻,不計官品,而尚閥閱。我家二百年天子,顧不及崔盧耶?詔宗正卿取世家子以聞!」寅恪案:中立固出名家,但尚主輿納妃微有不同,故附記於此,以供參證)云:


文宗為庄恪太子選妃,朝臣家□子女者,悉被進名,士庶為之不安。帝知之,謂宰臣者曰:「朕欲為太子婚娶,本求汝鄭門衣冠子女為新婚。聞在外朝臣皆不願共朕作情親,何也?朕是數百年衣冠,無何神堯打家何羅去。」因罷其選。(原註:出《盧氏雜說》。寅恪案:《唐語林》肆《企羨類》亦引《盧氏雜說》此條,但作「打朕家事羅訶去」。)


寅恪案:此條所載文宗語末句頗不易解,姑從闕疑。據《舊唐書》壹柒伍《庄恪太子永傳》(《新唐書》捌貳《庄恪太子永傳》同),魯王永以文宗大和六年十月冊為皇太子,開成三年十月薨,又據《新唐書》陸叄《宰相表》(《舊唐書》壹叄《新唐書》捌《文宗紀》及《兩唐書?鄭覃傳》俱同),鄭覃以大和九年十一月至開成四年五月之時間任宰相之職,而自大和六年十月至開成三年十月即魯王永為皇太子期間,宰相中覃之外,別無鄭姓者。故知文宗「汝鄭門」之語專對覃而言者也。依覃之意,李唐數百年天子之家尚不及山東舊門九品衛佐之崔氏,然則唐代山東士族心目中社會價值之高下估計亦可想見矣。又唐代皇室本出自宇文泰所創建之關隴胡漢集團,即朱元晦所謂「源流出於夷狄,故閏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者(上篇之首已引),固應與山東士族之以禮法為門風者大有不同。及漢化程度極深之後,輿舊日士族比較,自覺相形見絀,益動企羨攀仰之念。然貴為天子,終不能競勝山東舊族之九品衛佐,於此可見當日山東舊族之高自標置,並非無因也。


至李唐皇室輿山東士族之關係亦有可略言者。考唐室累代其初對於山東舊族本持壓抑政策,如《新唐書》玖伍《高儉傳》(參考《舊唐書》陸伍《高士廉傳》、《唐會要》叄陸氏族條、《貞觀政要》柒《禮樂篇》貞觀六年謂房玄齡條、《舊唐書》柒捌《新唐書》壹佰肆《張行成傳》、《舊唐書》捌貳《新唐書》貳貳叄《奸臣傳上?李義府傳》、《通鑒》壹玖伍貞觀十二年正月條、《太平廣記》壹捌肆《氏族類》七姓條等)略云:


初太宗嘗以山東士人尚閥閱,後雖衰,子孫猶負世望,由是詔士廉責天下譜牒,參考史傳,檢正真偽,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為九等,號曰《氏族志》,而崔干仍居第一。帝曰:「我於崔、盧、李、鄭無嫌,顧其世衰,猶恃舊,不解人間何為貴之?朕以今日冠冕為等級高下。」遂以崔干為第三姓(姓舊傳作等),班其書天下。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敘武后世,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刊定之,裁廣類例。帝(高宗)自敘所以然,各以品位敘之,凡九等,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縉紳恥焉,目為「勛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先是,後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李)寶等為冠。其後矜尚門地,故《氏族志》一切降之。王妃主婿皆取當世勛貴名臣家,未嘗尚山東舊族(寅恪案:此為唐初情狀,後來不如是也)。後房玄齡、魏徵、李績復與昏,故望不減。


又《國史補》上(參考《太平廣記》壹捌肆《氏族類》)略云:


李積,酒泉公義倓侄孫,門戶第一,有清名,官至司封郎中懷州刺史。嘗以為爵位不如族望,與人書札唯稱「隴西李積」而不銜。


又《通鑒》貳肆捌大中三年十二月萬壽公主適鄭顥條云:


顥弟頡嘗得危疾,上遣使視之。還,問(萬壽)公主何在?曰在慈恩寺戲場。上(宣宗)怒嘆曰:「我怪士大夫家不欲與我為昏,良有以也。」亟命召公主入宮,立之階下,不之視,公主懼,涕泣謝罪。上責之曰:「豈有小郎病,不往省視,乃觀戲乎?」遣歸鄭氏。由是終上之世,貴戚皆兢兢守禮法,如山東衣冠之族。


又《東觀奏記》上(參《唐語林》柒補遣萬壽公主宣宗之女條、《新唐書》壹壹玖白《居易傳附敏中傳》)略云:


萬壽公主,上(宣帝)之女,將嫁,命擇良婿。鄭顥,相門子(寅恪案:顥之祖捆憲宗朝宰相),首科及第,聲名籍甚,待昏盧氏。宰臣白敏中奏選尚,顥深銜之。大中五年敏中免相為邠寧行營都統,行有日,奏曰:」顥不樂國姻,銜臣入骨,臣在中書,顥無如臣何,一去玉階,必媒櫱臣短,死無日矣。」


寅恪案:前言山東士族之所以興起,實用儒素德業以自矜異,而不因官祿高厚見重於人。降及唐代,歷年雖久,而其家風禮法尚有未盡淪替者。故貞觀天子欽定《氏族志》,雖可以降抑博陵崔氏第二房郁後之崔干為第三等(見《新唐書》柒貳下《宰相世系表》崔氏條及《舊唐書》陸拾、《新唐書》柒捌《淮安王神通傳》),而開成皇帝不能禁其宰相之寧以女孫適九品衛佐之崔皋(皋之家世未及詳考,然其為「七姓」之一,則無可疑也),而不願其家人為皇太子妃。至大中朝藉皇室之勢,奪婚盧氏,其後君臣翁婿卒皆以此為深恨,又何足怪哉,帝王之大權不及社會之潛力,此類之事即其一例,然非求之數百年往日背景,不易解釋也。


既明乎此,則牛李(德裕)黨派分野界畫之所在,始可得而言。


《唐語林》叄《識鑒類》(參考《南部新書》丁)云:


陳夷行、鄭覃請經術孤立者進用,李珏與楊嗣復論地冑詞采者居先,每延英議政多異同,卒無成效,但寄之頰舌而已。


蓋陳鄭為李(德裕)黨,李楊為牛黨,經術乃兩晉、北朝以來山東士族傳統之舊家學,詞彩則高宗、武后之後崛興階級之新工具。至孤立地胄之分別,乃因唐代自進士科新興階級成立後,其政治社會之地位逐漸擴大,馴致舊日山東士族如崔皋之家,轉成孤寒之族。若李(珏)楊之流雖號稱士族,即使俱非依託,但舊習門風淪替殆盡,論其實質,亦與高宗、武后由進士詞科進身之新興階級無異。迨其拔起寒微之後,用科舉座主門生及同門等關係,勾結朋黨,互相援助,如楊於陵、嗣復及楊虞卿、汝士等,一門父子兄弟俱以進士起家,致身通顯(見《舊唐書》壹陸肆《新唐書》壹陸叄《楊於陵傳》、《舊唐書》壹柒陸《新唐書》壹柒肆《楊嗣復傳》、《舊唐書》壹柒陸《新唐書》壹柒《伍楊虞卿傳》及《南部新書》己大和中人指楊虞卿宅南亭子為行中書條等),轉成世家名族,遂不得不崇尚地胄,以鞏固其新貴黨類之門閥,而拔引孤寒之美德高名翻讓輿山東舊族之李德裕矣(見《摭言》柒《好放孤寒門》李太尉德裕頗為寒畯開路條及《唐語林》柒補遺李衛公頗升寒素條等),斯亦數百年間之一大世變也,請略征舊籍,證明於下:


《摭言》叄慈恩寺題名游賞賦詠雜記條(略見上引《新唐書?選舉志》)略云:


進士題名,自神龍之後,過關宴後皆集會於慈恩塔下題名。會昌三年贊皇公(李德裕)為上相,其年十二月中書覆奏:「奉宣旨,不欲令及第進士呼有司為座主,趨赴其門,兼題名局席等條疏進來者。伏以國家設文學之科,求貞正之士,所宜行敦風俗,義本君親,然後申於朝廷,必為國器,豈可懷賞拔之私惠,忘教化之根源,自謂門生,遂成膠固。所以時風寖薄,臣節何施,樹黨背公,靡不由此。臣等商量今日已後,進士及第,任一度參見有司,向後不得聚集參謁,及於有司宅置宴。其曲江大會朝官及題名局席並望勒停。」奉勅:「宜依!」於是向之題名各盡削去。蓋贊皇公不由科第,故設法以排之,泊公失意,悉復舊態。


《玉泉子》云:


李相德裕抑退浮薄,獎拔孤寒。於時朝貴朋黨,德裕破之,由是結怨,而絕於附會,門無賓客。


《舊唐書》壹捌下《宣宗紀》大中三年九月貶李德裕為崖州司戶參軍制云:誣貞良造朋黨之名。


據此,李德裕所謂朋黨,即指新興階級浮薄之士藉進士科舉制度座主門生同門等關係締結之牛黨也。


或疑《通鑒》貳叄捌元和七年春正月條(《新唐書》壹陸貳《許孟容傳附季同傳》同),載京兆尹元義方為鄜坊觀察使事略云:


義方入謝,因言李絳私其同年許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明日上以詰絳曰:「人於同年固有情乎?」對曰:「同年乃九州島島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識,情於何有?」


則似科舉制度與結黨無關者。但詳考之,知《通鑒》此條及《新唐書?許孟容傳》俱采自《李相國論事集》,其書專詆李吉甫,固出於牛黨之手,其所言同年無情,乃牛黨強自辯護之詞,殊非實狀也。夫唐代科舉制度下座主門生及同年或同門關係之密切原為顯著之事,可不詳論,茲僅皋三數例於下,亦足以為證明也。


《舊唐書》壹壹柒《韋保衡傳》(《新唐書》壹捌肆《路岩傳附韋保衡傳》同)云:


保衡恃恩權,素所不悅者,必加排斥。王鐸貢舉之師,蕭遘同門生,以素薄其為人,皆擯斥之。


寅恪案:史所書保衡之惡,依當時習慣言,乃一破例。此正可以反證當日座主門生以及同年或同門之間互相援助之常態也。


《白氏長慶集》壹陸《重題(草堂東壁)七律四首》之四云:


宦途自此心長別,世事從今口不言,豈止形骸同土木,兼將壽夭任乾坤。胸中壯氣猶須遣,身外浮榮何足論,還有一條遺恨事,高家門館未酬恩。


寅恪案:白樂天此詩自言已外形骸,丁生死,而猶倦倦於座主高郢之深恩未報,斯不獨香山居士一人之篤於恩舊者為然,凡苟非韋保衡之薄行寡情者,莫不如是。此實可為唐代門生對座主關係密切之一例證也。


《獨異志》(參《唐語林》肆《賢媛類》)云:


崔羣為相,清名甚重,元和(中)自中書舍人知貢舉,既罷,夫人李氏嘗勸其樹莊田,以為子孫之業。笑答曰:「余有三十所美庄良田,遍在天下,夫人何憂?」夫人曰:「不聞君有此業。」羣曰:「前年放春榜三十人,豈非美田耶?」夫人曰:「若然者,君非陸贄相門生乎?然往年君掌文柄,使人約其子簡禮,不令就春闈之試。如以為良田,則陸氏一庄荒矣,」羣慚而退,累日不食。


寅恪案:座主以門生為莊田,則其施恩望報之意顯然可知。此唐代座主對於門生關係密切之一例證也。


《舊唐書》壹柒陸《楊嗣復傳》(《新唐書》壹柒肆《楊嗣復傳》不載同門結黨之由,不及《舊傳》之得其實,又《舊唐書》壹柒陸《李宗閔傳》可與參證)云:


嗣復與牛僧孺、李宗閔皆權德輿貢皋門生,情誼相得,進退取捨多與之同。


寅恪案:史言牛派巨子以同門之故,遂結為死黨。此唐代科舉同門關係之一例證也。


複次,唐代貢舉名目雖多,大要可分為進士及明經二科。進士科主文詞,高宗、武后以後之新學也,明經科專經術,兩晉、北朝以來之舊學也。究其所學之殊,實由門族之異。故觀唐代自高宗、武后以後朝廷及民間重進士而輕明經之記載,則知代表此二科之不同社會階級在此三百年間升沈轉變之概狀矣。其記載略綠於下:


《康駢劇談錄》(參《唐語林》陸補遺)云:


元和中,李賀善為歌篇,為韓愈深所知,重於縉紳。時元稹年少,以明經棹第,亦攻篇什,常交結於賀,日執贄造門,賀覽刺,不答遽入。仆者謂曰:「明經及第,何事看李賀?」稹慚恨而退。其後(稹)以制策登科,及為禮部郎中,因議賀祖(祖當作父)諱晉(肅),不合應(進士)舉,賀遂致轗軻。韓愈惜其才,為著諱辯明之,竟不成名。


寅恪案:《劇談錄》所紀多所疏誤,自不待論。但據此故事之造成,可推見當時社會重進士輕明經之情狀,故以通性之真實言之,仍不失為珍貴之社會史料也。


東觀奏記》上(參《新唐書》壹捌貳《李珏傳》及《唐語林》叄《識鑒類》)略云:


李珏,趙郡贊皇人,早孤,居淮陰,舉明經。李絳為華州刺史,一見謂之曰:「日角珠庭,非常人也,當掇進士科。明經碌碌,非子發跡之路。」一舉不第,應進士(舉),許孟容為宗伯,擢居進士。


《新唐書》壹捌叄《崔彥昭傳》云:


(彥昭)與王凝外昆弟也,凝大中初先顯,而彥昭未仕,嘗見凝,凝倨不冠帶,慢言曰:「不若從明經舉。」彥昭為憾。至是凝為兵部侍郎,母聞彥昭相,敕婢多制履襪,曰:「王氏妹必與子皆逐,吾將共行。」彥昭聞之,泣且拜,不敢為怨,而凝竟免。(寅恪案:此采自尉遲偓《中朝故事》。)


《摭言》散序《進士門》云:


其艱難謂之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


據上諸條,進士、明經二科在唐代社會其價值之高下,可以推知,不待廣引也。


又唐代社會於此二科之評價,有高下之殊,亦由當時政治之關係所致,蓋朝廷輿民眾二者互相影響也。如《唐語林》肆《企羨類》略云:


薛元超謂所親曰:「吾不才,富貴過人,平生有三恨:始不以進士擢第。」


寅恪案:上篇引《通典》壹伍《選舉典》叄所載沈既濟之言,謂進士科之特見尊重,實始於高宗、武后時。薛元超為高宗朝晚年宰相,是輿沈氏之語適合也。


《新唐書》肆肆《選舉志》(《摭言》叄慈《恩寺題名游賞賦詠雜誌》條同,又《新志》此條前已徵引,今為解釋便利之故,復節錄數語於此)略云:


武宗即位,李德裕為宰相,尤惡進士。至是德裕奏:「國家設科取士,而附黨背公,自為門生,自今一見有司而止,其期集參謁曲江題名皆罷。」


《舊唐書》壹捌下《宣宗紀》大中元年二月丁酉禮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進士三十三人條略云:


帝(宣宗)雅好儒士,留心貢舉,有時微行人間,采聽輿論,以觀選士之得失。又勅:「自今進士發榜後,杏園任依舊宴集,有司不得禁制!」


寅恪案:宣宗朝政事事與武宗朝相反,進士科之好惡崇抑乃其一端,而此點亦即牛李二党進退榮辱之表徵也。請更取證於下列史料:


《唐語林》肆《企羨類》(參《說郛》柒叄引《盧氏雜說》)云:


宣宗愛羨進士,每對朝臣,問登第否?有以科名對者,必有喜。便問所試詩賦題並主司姓名,或有人物優而不中者,必嘆息久之。嘗于禁中題「鄉貢士李道龍」(寅恪案:可參同書同卷同類宣宗好儒條「殿柱自題曰:鄉貢進士李某」。)


又同書同類(參《東觀奏記》上)略云:


宣宗尚文學,尤重科名。大中十年鄭顥知舉,宣宗索登科記,敕翰林:「今後發榜,仰寫及第人姓名及所試詩賦題目,仰所司逐年編次!」


夫大中一朝為純粹牛黨當政李黨在野之時期,宣宗之愛羨進士科至於此極,必非偶然也。


又張爾田先生《玉溪生年譜會箋》叄大中二年下引沈曾植先生之言曰:


唐時牛李兩黨以科第而分,牛黨重科舉,李黨重門第。


寅恪案:乙盦先生近世通儒,宜有此卓識,其所謂「牛黨重科舉者」自指重進士科而言也。或疑問曰:牛黨中以巡士科出身者如李珏,則系出趙郡李氏(見前引《東觀奏記》上,並參《唐語林》叄《識鑒類》及《舊唐書》壹柒叄《新唐書》壹捌貳《李珏傳》等),李宗閔則為唐宗室,而鄭王元懿之四世孫(見《舊唐書》壹柒陸《新唐書》壹柒肆《李宗閔傳》及《新唐書》柒拾下《宗室世系表》小鄭元王房條等),至黨魁牛僧孺更是隋代達官兼名儒牛弘之八世孫,且承其賜田賜書之遺業,並以進士擢第者(見《舊唐書》壹柒貳《新唐書》壹柒肆《牛僧孺傳》及《唐文粹》陸伍李珏撰《牛僧孺神道碑》、杜牧《樊川集》柒《牛僧孺墓志銘》等),然則牛黨巨子俱是北朝以來之舊門及當代之宗室,而李黨之健者如陳夷行、李紳、李回、李讓夷之流復皆以進士擢第(見《舊唐書》壹柒叄《新唐書》壹捌壹《陳夷行傳》、《舊唐書》壹柒叄《新唐書》壹捌壹《李紳傳》、《舊唐書》壹柒叄《新唐書》壹叄壹《李回傳》、《舊唐書》壹柒陸《新唐書》壹捌壹《李讓夷傳》等),是李黨亦重進士之科,前所謂牛李黨派之分野在科舉與門第者,毋乃不能成立耶?應之曰:牛李兩黨既產生於同一時間,而地域又相錯雜,則其互受影響,自不能免,但此為少數之特例,非原則之大概也。故互受影響一事可以不論,所可論者約有三端: 一曰牛李兩黨之對立,其根本在兩晉、北朝以來山東士族與唐高宗、武則天之後由進士詞科進用之新興階級兩者互不相容,至於李唐皇室在開國初期以屬於關隴集團之故,雖輿山東舊族頗無好感,及中葉以後山東舊族輿新興階級生死競爭之際,遠支之宗室其政治社會之地位實已無大別於一般士族。如《新唐書》柒拾上《宗室世系表》所云:


唐有天下三百年,子孫蕃衍,可謂盛矣。其初皆有封爵,至其世遠親盡,則各隨其人賢愚,遂與異姓之臣雜而仕宦,至或流落於民間,甚可嘆也。


故對於此新舊兩統治階級之鬬爭,傳處於中立地位,既自可牛,此李宗閔之所以為牛黨也,亦復可李,此李回之所以為李黨也。二曰:凡山東舊族挺身而出,與新興階級作殊死鬬者,必其人之家族尚能保持舊有之特長,如前所言門風家學之類,若鄭覃者,即其一例也。亦有雖號為山東舊門,而門風廢替,家學衰落,則此破落戶之與新興階級不獨無所分別,且更宜與之同化也。茲更舉數例以為證明,而解疑惑焉。


《舊唐書》壹叄陸《崔損傳》(《新唐書》壹陸柒《崔損傳》同)略云:


崔損,博陵人,高祖行功已後名位卑替,大曆末進士擢第。戶部尚書裴延齡素與損善,乃薦之於德宗,(貞元)十二年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損)身居宰相,母野殯,不言展墓,不議遷袝,姊為尼,沒於近寺,終喪不臨,士君子罪之。


同書同卷《盧邁傳》(《新唐書》壹伍拾《盧邁傳》同)略云:


盧邁,范陽人,少以孝友謹厚稱,深為叔舅崔佑甫所親重,兩經及第,遷尚書右丞,(貞元)九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邁)友愛恭儉,從父弟退為劍南西川判官,卒於成都,歸葬於洛陽,路由京師,邁奏請至城東,哭於其柩,許之。近代宰臣多自以為崇重,五服之親或不過從吊臨,而邁獨振薄俗,請臨弟喪,士君子是之。


同書壹捌捌《孝友傳?崔沔傳》(《新唐書》壹貳玖《崔沔傳》同,參《顏魯公文集》壹肆《博陵崔孝公宅陋室銘記》)略云:


沔,京兆長安人,自博陵徙關中,世為著姓。沔淳謹,口無二言,事親至孝,博學有文詞,母卒,哀毀逾禮。沔善禮經,朝廷每有疑義,皆取決焉。


同書壹壹玖《崔佑甫傳》(《新唐書》壹肆貳《崔佑甫傳》同)略云:


崔佑甫,父沔黃門侍郎,謐曰孝公。家以清儉禮法為士流之則。安祿山陷洛陽,士庶奔進,佑甫獨崎危於矢石之間,潛入私廟,負木主以竄。常袞當國,非以辭賦登科者莫得進用(此語前已引),及佑甫代袞,薦延推舉,無復疑滯,日除十數人,作相未逾年凡除吏八百人,多稱允當。朱泚之亂,佑甫妻王氏陷賊中,泚以嘗與佑甫同列,雅重其為人,乃遺王氏繒帛菽粟,王氏受而緘封之。及德宗還京,具陳其狀以獻,士君子益重佑甫家法,宜其享令名也。


據此,知崔損雖與沔、佑甫同屬博陵崔氏,而一為當世所鄙薄之「破落戶」,一為禮法名家。盧邁既是佑甫之甥,其以孝友恭儉著稱,必受其父母兩系門風之熏習無疑。然則崔沔、佑甫、盧遭之流,乃真山東舊族之代表,可與新興階級對壘相抗者也。又《舊唐書》壹壹玖《常袞傳》(《新唐書》壹伍拾《常袞傳》同)云:


天寶末舉進士,(作相)尤排擴非辭科登第者。


而佑甫代袞,用人不拘於進士,豈其意旨輿李德裕、鄭覃所持之說亦有合歟?是前日常崔之異同,即後來牛李之爭執,讀史者不可不知其一貫之聯繫也。三曰:「凡牛黨或新興階級所自稱之門閥多不可信也,如杜牧《樊川集》柒《牛僧孺墓志銘》(參考《舊唐書》壹柒貳《新唐書》壹柒肆《牛僧孺傳》及《唐文粹》伍陸李珏撰《牛僧孺神道碑》、《新唐書》伍柒上《宰相世系表》牛氏條等)云:


八代祖弘以德行儒行相隋氏,封奇章郡公,贈文安侯。文安後四世諱鳳及,仕唐為中書門下侍郎監修國史,於公為高祖。文安後五世集州刺史贈給事中諱休克,於公為曾祖。集州生太常博士贈太尉紹。太尉生華州鄭縣尉贈太保諱幼聞。太保生公,孤始七歲,長安下杜樊鄉東文安有隋氏賜田數頃,書千卷尚存。


寅恪案:《新唐書》柒伍上《宰相世系表》牛氏條與牧之文微有出入。牛弘仕隋,官至吏部尚書,迄未嘗一為宰相(見《隋書》肆玖《北史》柒貳《牛弘傳》,但《兩唐書?牛僧孺傳》皆謂弘為僕射,似因此可稱「相隋「,考舊史弘傳止載弘卒後贈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大夫,並未言贈僕射。又李珏撰《牛僧孺神道碑》雖亦言賜田等事,但無牛弘相隋之語,《通鑒》貳叄柒元和三年夏四月條胡注則云:「牛弘相隋」,蓋承昔人之誤也。可詳考《通典》貳壹《職官典》叄宰相條,茲不備論),殆以吏部尚書當天官冢宰之誤。然此等俱無關宏旨,可不深論。獨家有牛弘隋代賜田一事,似僧孺輿弘之血統關係確鑿可信,但一取與此相類之事即僧孺同黨白居易、敏中兄弟家所謂前代先祖賜田者考之,則又不能不使人致疑於新興階級之多所依託也。


《白氏長慶集》貳玖《襄州別駕府君事狀》云:


初高祖贈司空有功於北齊,詔賜庄宅各一區,在同州韓城縣,至今存焉。


此所謂有功於北齊之司空即白建也。據《北齊書》肆拾《白建傳》(《北史》伍伍《白建傳》略同)略云:


白建字彥舉,武平七年卒,贈司空。


是白建卒於北齊未亡以前。其生存時期,周齊二國東西並峙,互相爭競。建為齊朝主兵之大臣,其所賜庄宅何得越在同州韓城,即仇讎敵國之內乎?其為依託,不待辨說也。又《新唐書》柒伍下《宰相世系表》白氏條列白居易、敏中之先世云:


白建字彥舉,後周弘農郡守邵陵縣男。



隋唐五代史(上下冊)(全兩冊)


作者:呂思勉 著


此白建既字彥舉,輿北齊主兵大臣之姓氏名字俱無差異,是即白香山所自承之祖先也。但其官則為北周弘農郡守,與北齊贈司空之事絕不能相容,其間必有竄改附會,自無可疑。豈居易、敏中之先世賜田本屬於一後周姓白名某字某之弘農郡守,而其人卻是樂天兄弟真正之祖宗,故其所賜庄宅能在後周境內,後來子孫遠攀異國之貴顯,遂致前代祖宗橫遭「李樹代桃」之阨耶?今雖難確定此一重公案,而新興階級所謂前代賜田之不能作絕對可信之物證,亦由是得以推知也。至白氏親舅甥之婚配(見近刊《羅貞松先生遺稿》),乃新興階級之陋習,宜其為尊尚禮法門風之山東舊族所鄙薄。又白香山之違犯當時名教,坐不孝貶官,雖有政治性質,終亦與其門族淵源不無關係,但非茲篇所能旁及者矣。


複次,《舊唐書》壹柒貳《令狐楚傳》(《新唐書》壹陸陸《令狐楚傳》略同)云:


令狐楚自言國初十八學士德棻之後。


《新唐書?令狐楚傳》雖刪去「自言」二字,據其書柒伍下《宰相世系表》令狐氏條,楚實非出自德棻。然則舊傅「自言」之語固不應刪也。夫楚綯父子繼世宰相,尤為牛黨之中堅,而其家世譜牒之有所依託,亦與白敏中相同。是牛黨或新興階級所自稱之門閥不足信賴,觀此可知也。


又就牛李黨派之分畫以進士科及舊門族為標識一點尚有須注意者,即李棲筠在天寶末年已以仕進無他塗,不得不舉進士(見前引《舊唐書?武宗紀》中李德裕語),則貞元以後宰相多以翰林學士為之,而翰林學士復出自進士詞科之高選,山東舊族苟欲致身通顯,自宜趨赴進士之科,此山東舊族所以多由進士出身,輿新興階級同化,而新興階級復已累代貴仕,轉成喬木世臣之家矣。如楊收一門者可謂唐末五代間之世家也,觀《舊唐書》壹柒柒《楊收傳》所云:


楊收自言隋越公素之後。


論曰:「門非世冑,位以藝升。」


可為一例。然唐末黃巢失敗後,朱全忠遂執統治之大權。凡藉進士詞科仕進之士大夫,不論其為舊族或新門,俱目為清流,而使同罹白馬之禍,斯又中古政治社會之一大變也(見《舊唐書》貳拾《哀帝紀》天佑二年三月癸巳勅文、壹壹三《裴遵慶傳附樞傳》及《新唐書》壹肆拾《裴遵慶傳附樞傳》等)。


又唐代新興之進士詞科階級異于山東之禮法舊門者,尤在其放浪不羈之風習。故唐之進士一科與倡伎文學有密切關係,孫棨《北里志》所載即是一證。又如韓偓以忠節著聞,其平生著述《中香奩》一集,淫艷之詞亦大抵應進士舉時所作(寅恪案:此集冬郎自序中「大盜入關」之語實指黃巢陷長安而言。震鈞即唐晏作韓承旨年譜乃誤以大盜屬之朱全忠,遂解釋詩旨,多所附會,殊不可信也,以不在此篇範圍,故不詳辨)。然則進士之科其中固多浮薄之士,李德裕、鄭覃之言殊未可厚非,而數百年社會階級之背景實輿有關涉,抑又可知矣。


如牛黨之才人杜牧,實以放浪著稱。《唐語林》柒補遺所載杜牧少登第恃才喜酒色條,杜舍人牧恃才名頗縱酒色條,及其《樊川集》中《遣懷七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之句等皆是其證例。或疑其祖佑既為宰相,而兼通儒,是其人乃名家之子弟,似不可列之新興階級中。但詳考其家世風習,則知佑之父希望實以邊將進用(見《新唐書》壹陸陸《杜佑傳》及《唐文粹》陸捌權德輿撰《杜佑墓志銘》),雖亦號為舊家,並非士大夫之勝流門族。《舊唐書》壹肆柒《杜佑傳》(《新唐書》壹陸陸《杜佑傳》同)云:


(佑)在淮南時,妻梁氏亡後,升嬖妾李氏為正室,封密國夫人,親族子弟言之,不從,時論非之。(寅恪案:權文公銘佑之墓,而不載李氏者,殆為之諱恥?)


又同書壹貳肆《李正己傳附師古傳》(《新唐書》貳壹叄《藩鎮淄青李正己傳附師古傳》同)云:


(貞元)十五年正月,師古、杜佑、李欒妾媵並為國夫人。


又同書壹叄伍《李齊運傳》(《新唐書》壹陸柒《李齊運傳》同)云:


末決以妾衛氏為正室,身為禮部尚書冕服以行其禮,人士嗤誚。


又同書壹捌捌《孝友傳?李日知傳》(《新唐書》壹壹陸《李日知傳》同)略云:


(日知)卒後,少子伊衡以妾為妻,家風替矣。


夫杜氏既號稱舊門(見《新唐書》柒貳上《宰相世系表》杜氏條),而君卿所為乃與胡族武人同科,在當時士論,至少亦有如李伊衡之「以妾為妻,家風替矣」之嘆。若取較山東士族仍保持其閨門禮法者,固區以別矣。然則牧之以進士擢第,浮華放浪,投身牛黨,不獨其本人性質近似使然,亦其家世風習輿新興階級符合所致,實可輿前述博陵崔損事並論,蓋雖俱稱舊門,仍不妨列之新興階級中也(可取《兩唐書?杜佑傳附牧傅》與《唐語林》柒補遺杜牧少登第恃才喜酒色條附載牧子晦辭亦好色事互相參證。知其家風固習於浮薄,不同山東禮法舊門也)。


至於李商隱之出自新興階級,本應始終屬於牛黨,方合當時社會階級之道德,乃忽結婚李黨之王氏,以圖仕進。不僅牛黨目以放利背恩,恐李黨亦鄙其輕薄無操。斯義山所以雖秉負絕代之才,復經出入李牛之黨,而終於錦瑟年華惘然夢覺者歟?此五十載詞人之凄涼身世固極可哀傷,而數百年社會之壓迫氣流尤為可畏者也(參《舊唐書》壹玖拾下《文苑傳》、《新唐書》貳佰叄下《李商隱傳》)。


若柳仲郢處牛李二黨之間,則與義山不同,《舊唐書》壹陸伍《柳公綽傳附仲郢傳》(《新唐書》壹陸叄《柳公綽傳附仲郢傅》同)略云:


(公綽)子仲郢,元和十三年進士擢第,牛僧孺鎮江夏,闢為從事。仲郢有父風,動修禮法。僧孺嘆曰:「非積習名教,安能及此?」(後李)德裕奏為京兆尹,謝日言曰:「下官不期太尉恩獎及此!仰報厚德,敢不如奇章門館。」德裕不以為嫌。仲郢嚴禮法,重氣義,嘗感李德裕之知。大中朝,李氏無祿仕者,仲郢領鹽鐵時,取德裕兄子從質知蘇州院事,令以祿利贍南宅。令狐綯為宰相,頗不悅。仲郢與綯書自明,綯深感嘆,尋與從質正員官。仲郢以禮法自持,私居未嘗不拱手,內齋未嘗不束帶。三為大鎮,廐無名馬,衣不熏香,退公布卷,不舍晝夜。子玭嘗著書誡其子弟。初公綽理家甚嚴,子弟克稟誡訓,言家法者世稱柳氏雲。


考柳氏雖是舊門,然非山東冠族七姓之一,公綽、仲郢父子所出,亦非柳氏顯著之房望(見《新唐書》柒叄上《宰相世系表》柳氏條),獨家風修整,行誼敦篤,雖以進士詞科仕進(公綽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受牛僧孺之知獎,自可謂之牛黨,然終用家門及本身之儒素德業,得見諒於尊尚門風家學之山東舊族李德裕,故能置身牛李恩怨之外,致位通顯,較李商隱之見棄於兩黨,進退維谷者,誠相懸遠矣。君子讀史見玉溪生與其東川府主升沈榮悴之所由判,深有感於士之自處,雖外來之世變縱極紛歧,而內行之修謹益不可或闕也。


牛李黨派之社會背景及其分野界畫既略闡明,其朝政競爭勝敗進退之史實始易於解釋。前論唐代中央政變皇位繼承不固定之事迹至德順之間而止,茲請續述順憲間永貞內禪隱秘之內容。但因永貞內禪為內廷閹寺與外朝士大夫黨派鉤結之一顯著事例,而牛李黨派實又起於憲宗元和時之故,此後即取內外朝之黨派輿皇位繼承二事合併言之。所以然者,不僅為紀述便利計,亦因此二事原有內在之關聯性,不得分隔論之也。


關於永貞內禪之隱秘,寅恪已於拙著《順宗實錄輿續玄怪錄》專論之(載《北京大學四十周年紀念論文甲編》)。故茲於順宗實錄避免繁冗,僅錄其條目,而略其原文,別更節寫其它闐於此事者於韓書之後,以供參證焉。


韓愈《順宗實錄》壹之:


(王)伾以(王)叔文意入言於宦者李忠言,稱詔宣下條。


同書叄之:


叔文欲帶翰林學士,宦者俱文珍等惡其專權,削去翰林之職條。


同書肆之:


天下事皆專斷於叔文,而王伾、李忠言為之內主,(韋)執誼執行於外,而中官劉光琦、俱文珍、薛盈珍、尚解玉者皆先朝任使舊人同心猜怨條。


同書伍之:


叔文入至翰林,任入至柿林院,見李忠言、牛昭容條。


《新唐書》貳佰柒《宦者傳上?劉貞亮即俱文珍傳》(《舊唐書》壹捌肆《宦官傳?俱文珍傳》同)略云:


貞元末宦人領兵,附者益眾。會順宗立,淹痼弗能朝,惟(宦者)李忠言、牛美人侍。美人以帝旨付忠言,忠言授王叔文,叔文與柳宗元等裁定,然後下中書,然未得縱,欲遂奪神策兵以自強,即用范希朝為京西禁軍都將,收宦者權。而忠言素懦謹,每見叔文,與論事,無敢異同。唯貞亮乃與之爭,又惡朋黨熾結,因與中人劉光琦、薛文珍、尚衍解玉、呂如全等同勸帝立廣陵王為太子監國,帝納其奏。元和八年卒,憲宗思其翊戴之功,贈開府儀同三司。(此十五字舊傳之文)


《舊唐書》壹伍玖《路隨傳》(《新唐書》壹肆貳《路隨傳》同)略云:


初韓愈撰《順宗實錄》,說禁中事頗切直,內官惡之,往往於上前言其不實,累朝有詔修改。及隨進《憲宗實錄》,文宗復令改正永貞時事。隨奏曰:「伏望僚示舊記最錯誤者,宣付史官,委之修定。」詔曰:「其《實錄》中所書德宗、順宗朝禁中事宜,令史官詳正刊去,其它不要更修!」


寅恪案:憲宗之得立為帝,實由宦者俱文珍等之力。文珍與其同類李忠言異趣,故內廷文珍之黨競勝,王伾、王叔文固不待論,而外廷之士大夫韋執誼、劉禹鍚、柳宗元等遂亦不得不退敗矣。


韓退之本與文珍有連(見《昌黎外集》叄《送俱文珍序》及王嗚盛《蛾術編》伍柒),其述永貞內禪事,頗袒文珍等。其公允之程度雖有可議,而其紀內廷宦官之非屬一黨及壓迫順宗擁立憲宗之隱秘轉可信賴。惟其如此,後來閹寺深不欲外人窺知,所以屢圖毀滅此禁中政變之史料也。劉禹錫《夢得外集》玖《子劉子自傳》述永貞內禪事云:


時太上(順宗)久寢疾,宰臣用事者都不得召對,而宮掖事秘,建桓立順,功歸貴臣。


夢得在當時政治上與退之處於反對地位者(觀《昌黎集》壹《赴江陵途中詩》「同官盡才俊,偏善柳輿劉,或慮言語泄,傳之落寃讎」等語。又叄《永貞行及憶昨行詩》「伾文未椾崖州熾,雖得赦宥恆愁猜」之句,可以為證,其詳不能於此言之也),而所言禁中事亦輿退之相同。然則韓劉之述作皆當時俱文珍一黨把持宮掖脅迫病君擁立皇子之實錄,而永貞內禪乃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及內廷閹寺黨派影響於外朝士大夫之顯著事例也。


又《舊唐書》壹伍玖《崔羣傳》(《新唐書》壹陸伍《崔羣傳》同)云:


羣臣議上尊號,皇甫鎛欲加」孝德」二字。羣曰:有」睿聖」,則」孝德」在其中矣。竟為鎛所構,憲宗不樂,出為湖南觀察都團練使。


寅恪案:皇甫鎛以靳惜」孝德」二字構崔羣,憲宗竟信其語,因之不樂而出羣。據此,憲宗之於其父,似內有慚德也。然則永貞內禪一役必有隱秘不能昌言者,從可知矣。


牛李黨派之爭起於憲宗之世,憲宗為唐室中興英主,其為政宗旨在矯正大曆、貞元姑息苟安之積習,即用武力削平藩鎮,重振中央政府之威望。當時主張用兵之士大夫大抵屬於後來所謂李黨,反對用兵之士大夫則多為李吉甫之政敵,即後來所謂牛黨。而主持用兵之內廷閹寺一派又與外朝之李黨互相呼應,自不待言。是以元和一朝此主用兵派之閹寺始終柄權,用兵之政策因得以維持不改。及內廷閹寺黨派競爭既烈,憲宗為別一反對派之閹寺所弒,穆宗因此輩弒逆徒黨之擁立而即帝位,於是「銷兵」之議行,而朝局大變矣(後來牛李二黨魁維州之異同輿此點亦有關,不僅由僧孺之嫉功也。可參考《舊唐書》壹柒貳《新唐書》壹柒肆《牛僧孺傳》及《唐文粹》伍陸李珏撰《牛僧孺神道碑》、杜牧《樊川集》柒《牛僧孺墓志銘》,而《通鑒》貳肆柒會昌三年三月條司馬光之論及胡三省之注尤可注意也)。


《舊唐書》壹捌肆《宦官傳?吐突承璀傳》(《新唐書》貳佰柒《宦者傳上?吐突承璀傳同》)略云:


吐突承璀幼以黃門直東宮,憲宗即位,授內常侍,知內侍省事,俄授左軍中尉。(元和)四年王承宗叛,詔以承璀為河中等道赴鎮州行營兵馬招討等使。諫官上疏相屬,皆言:「自古無中貴人為兵馬統帥者」,憲宗不獲已,改為充鎮州已東招撫處置等使。出師經年無功,承璀班師,仍為禁軍中尉。段子仲抗疏,極論承璀輕謀弊賦,請斬之以謝天下。憲宗不獲已,降為軍器使,俄復為左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出為淮南節度監軍使,上待承璀之意未已,而宰相李絳在翰林時數論承璀之過,故出之。八年欲召承璀還,乃罷絳相位,承璀還復為神策中尉。惠昭太子薨,承璀建議請立澧王寬為太子,憲宗不納,立遂王宥。穆宗即位,銜承璀不佑已,誅之。


同書壹陸肆《李絳傳》(《新唐書》壹伍貳《李絳傳》多采《李相國論事集》,可參讀)云:


吐突承璀恩寵莫二,是歲(元和六年)將用絳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為淮南監軍,翌日降制,以絳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絳梗直多所規諫,故與吉甫不協,時議者以吉甫通於承璀,故絳尤惡之。


同書壹肆捌《李吉甫傳》(《新唐書》壹肆陸《李棲筠傳附吉甫傳》同)云:


劉辟反,帝(憲宗)命誅討之,計未決,吉甫密贊其謀,兼請廣徵江淮之師,由三峽路入,以分蜀寇之勢,事皆允從,由是甚見親信。淮西節度使吳少陽卒,其子元濟請襲父位,吉甫以淮西內地,不同河朔,且四境無黨援,國家常宿數十萬兵以為守御,宜因時而取之,頗葉上旨,始為經度淮西之謀。


《新唐書》貳佰壹《文藝傳上?元萬頃傳附義方傳》(《通鑒》貳叄捌元和七年正月辛未條同)云:


歷商虢二州刺史福建觀察使,中官吐突承璀閩人也,義方用其親屬為右職,李吉甫再當國,陰欲承璀奧助,即召義方為京兆尹。(寅恪案:《新唐書》及《通鑒》俱采自《李相國論事集》。)


寅恪案:憲宗與吐突承璀之關係可謂密切矣。故元和朝用兵之政策必為在內廷神策中尉吐突承璀所主持,而在外朝贊成用兵之宰相李吉甫其與承璀有連,殊不足異也。至《舊唐書》壹叄柒《呂渭傳附溫傳》(《新唐書》壹陸拾《呂渭傳附溫傳》同)云:


(元和)三年吉甫為中官所惡,將出鎮揚州,溫欲乘其有間,傾之。


其所謂中官疑是宦官中之別一黨派,與吐突承璀處於反對之地位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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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寅恪


《舊唐書》壹陸柒《李逢吉傳》(《新唐書》壹柒肆《李逢吉傳》同,並參《舊唐書》壹柒貳《新唐書》壹陸陸《令狐楚傳》)云:


時用兵討淮蔡,憲宗以兵機委裴度。逢吉慮其成功,密沮之,繇是相惡。及度親征,學士令狐楚為度制辭,言不合旨。楚與逢吉相善,帝皆黜之,罷楚學士,罷逢吉政事。


同書壹柒拾《裴度傳》(《新唐書》壹柒叄《裴度傳》同,並參《舊唐書》壹柒貳《新唐書》壹佰壹《蕭踽傳附俛傳》、《舊唐書》壹陸捌《新唐書》壹柒柒《錢徽傳》等)云:


先是詔臣各獻誅吳元濟可否之狀,朝臣多言罷兵赦罪為便,翰林學士錢徽蕭俛語尤切。唯度言:賊不可赦。


寅恪案:元和廷議用兵淮蔡之時,憲宗總持於上,吐突承璀之流主張於內,而外朝士大夫持論雖有異同,然其初未必遽有社會階級之背景存乎其間也。不意與吐突承璀交結贊助用兵出自山東舊門之外廷宰相李吉甫,其個人適為新興階級之急進派牛僧孺等所痛詆,竟釀成互相報復之行動。夫兩派既勢不並立,自然各就其氣類所近招求同黨,於是兩種不同社會階級爭取政治地位之競爭,遂因此表面形式化矣。及其後鬬爭之程度隨時間之久長逐漸增劇,當日士大夫縱慾置身於局外之中立,亦幾不可能。如牛黨白居易之以消極被容(樂天幸生世較早耳,若升朝更晚,恐亦難倖免也),柳仲郢之以行誼見諒,可謂例外。其餘之人若無固定顯明之表示,如出入牛李未能始終屬於一黨之李商隱,則卒為兩黨所俱不收,而「名宦不造,坎壈終身」(《舊唐書》壹玖拾下《文苑傳下?李商隱傳》語)。此點為研究唐代中晚之際士大夫身世之最要關鍵,甚不可忽略者也。


《舊唐書》壹柒陸《李宗閔傳》(《新唐書》壹柒肆《李宗閔傳》同,並參考《新唐書》壹柒肆《牛僧孺傳》、《舊唐書》壹肆捌《新唐書》壹陸玖《裴垍傳》、《舊唐書》壹伍捌《新唐書》壹陸玖《韋貫之傳》、《舊唐書》壹陸肆《新唐書》壹陸叄《楊於陵傳》、《舊唐書》壹陸玖《新唐書》壹柒玖《王涯傳》、《舊唐書》壹肆《憲宗紀下》元和三年夏四月條、《通鑒》貳叄一柒元和三年四月條等)云:


李宗閔,宗室鄭元懿之後,貞元二十一年進士第,元和四年(寅恪案:四年當作三年)復登制舉賢良方正科。初宗閔與牛僧孺同年登進士第,又與僧孺同年登制科。應制之歲,李吉甫為宰相當國,宗閔、僧孺對策指切時政之失,言甚鯁直,無所迴避。考策官楊於陵、韋貫之、李益等又第其策,為中等,又為不中第者註解牛李策語,同為唱誹。又言:翰林學士王涯甥皇甫湜中選,考核之際不先上言,裴垍時為學士,居中覆視,無所異同。吉甫泣訴於上前,憲宗不獲已,罷王涯、裴垍學士。垍守戶部侍郎,涯守都官員外郎,吏部尚書楊於陵出為嶺南節度使,吏部員外郎韋貫之出為果州刺史,王涯再貶虢州司馬,貫之再貶巴州刺史。僧孺、宗閔亦久之不調,隨牒諸侯府,七年吉甫卒,方入朝為監察御史。


《舊唐書》壹柒壹《張仲方傳》(《新唐書》壹貳陸《張九齡傳附仲方傳》同,並參考《白氏長慶集》陸壹《張仲方墓志銘》)略云:


張仲方,韶州始興人,伯祖文獻公九齡開元朝名相。仲方貞元中進士擢第,宏辭登科,歷侍御史倉部員外郎。會呂溫、羊士諤誣告宰相李吉甫陰事,二人俱貶。仲方坐呂溫貢舉門生,出為金州刺史(寅洛案:此亦座主門生關係密切之例證)。吉甫卒,入為度支郎中。時太常定吉甫謚為恭懿,博士尉遲汾請為敬憲。仲方駿議曰:「兵者兇器,不可從我始。師徒暴野,戎馬生郊,殭屍血流,胔骼成岳,酷毒之痛號訴無辜。剿絕羣生,迨今四載,禍胎之肇實始其謀。請俟蔡寇將平,天下無事,然後都堂聚議,謚亦未遲。」憲宗方用兵,惡仲方深言其事,怒甚,貶為遂州司馬。


同書壹柒貳《蔚悅傅》(《新唐書》壹佰壹《蕭踽傳附俛傳同)略云:


蕭俛曾祖太師徐國公嵩開元中宰相,俛貞元七年進士擢第,元和六年召充翰林學士,九年改駕部郎中,知制誥,內職如故,坐與張仲方善。仲方駁李吉甫謚議,言用兵徵發之弊由吉甫而生。憲宗怒,眨仲方,俛亦罷學士,左授太僕少卿。


同書壹柒玖《蕭遘傳》(新唐曾壹佰壹《蕭踽傳附俛傳》同)略云:


蕭遘,蘭陵人,開元朝宰相太師徐國公嵩之四代孫(寅恪案:「四」字誤)。遘以咸通五年登進士第,志操不華,自比李德裕,同年皆戲呼「太尉」。


寅恪案:新興階級黨派之構成,進士詞科同門之關係乃一重要之點,前論李絳及楊嗣復事已涉及之。今觀《李宗閔傳》,益為明顯。至李吉甫為人固有可議之處,而牛李詆斥太甚,吉甫亦報復過酷,此所以釀成士大夫黨派競爭數十年不止也。張仲方乃九齡之侄孫,九齡本為武后所拔擢之造士出身新興階級。據《大唐新語》柒《識量篇》(參考《舊唐書》壹佰陸《李林甫傳》、《新唐書》壹貳陸《張九齡傳》、《通鑒》貳壹肆開元二十四年冬十月條云:


牛仙客為涼州都督,節財省費,軍儲所積萬計。玄宗大悅,將拜為尚書,張九齡諫曰:「不可。」玄宗怒曰:「卿以仙客寒士嫌之耶?若是,如卿豈有門籍?」九齡頓首曰:「(臣)荒陬賤類,陛下過聽,以文學用臣,仙客起自胥吏,目不知書,韓信淮陰一壯士耳,羞與絳灌同列,陛下必用仙客,臣亦恥之。」


又《國史補》上(參考《太平廣記》壹捌肆《氏族類》)云:


張燕公好求山東婚姻,當時皆惡之,及後與張氏為親者乃為甲門。及《新唐書》壹玖玖《儒學傳中?孔若思傳附至傳》云:


明氏族學,與韋述、蕭潁士、柳沖齊名,譔《百家類例》,以張說等為「近世新族」,剟去之。說子垍方有寵,怒曰:「天下族姓何豫若事,而妄紛紛邪?」垍弟素善至,以實告。初,書成,示韋述,述謂可傳,及聞垍語,懼,欲更增損。述曰:「止!丈夫奮筆成一家書,奈何因人動搖,有死,不可改!」遂罷。時述及潁士、沖皆譔《類例》,而至書稱工。


可知始興張氏實為以文學進用之寒族,即孔至之所謂「近世新族」之列。宜乎張說輿九齡共通譜牒,密切結合,由二人之氣類本同也。因是,九齡侄孫仲方與山東舊門李吉甫氣類絕不相近,亦成為反對之黨。若蘭陵蕭氏元是後梁蕭詧之裔,而加入關隴集團,輿李唐皇室對於新舊兩階級之爭得處於中立地位者相似。故蕭俛由進士出身,成為牛氏之黨,而蕭遘雖用進士擢第,轉慕李文饒之為人,乃取以自況也。


元和朝雖號稱中興,然外朝士大夫之黨派既起,內廷閹寺黨派之競爭亦劇,遂至牽涉皇位繼承問題,而憲宗因以被弒矣。


《舊唐書》壹柒伍《澧王惲傳》(《新唐書》捌貳《澧王惲傳》同)云:


澧王惲,憲宗第二子也,本名寬。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貳,承璀獨排彖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賴憲宗明斷不惑,及憲宗晏駕承璀賜死,王亦薨於其夕。


同書壹伍玖《崔羣傳》(《新唐書》壹陸伍《崔羣傳》同)云:


元和七年,惠昭太子薨,穆宗時為遂王,憲宗以澧王居長,且多內助,將建儲貳,命筆與澧王作讓表。羣上言曰:「大凡己合當之,則有陳讓之儀;己不合當,因何遽有讓表?今遂王嫡長,所宜正位青宮。」竟從其奏。


同書壹捌肆《宦官傳?吐突承璀傳》(《新唐書》貳佰柒《宦者傳上?吐突承璀傳》同)云:


惠昭太子薨,承璀建議請立澧王寬為太子,憲宗不納,立遂王宥,穆宗即位,銜承璀不佑己,誅之。(前文已引,茲為論述之便利,特重錄之。)


同書同卷《王守澄傳》(《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王守澄傳》同,並參考《舊唐書》壹肆《新唐書》柒《憲宗紀》及《舊唐書》伍玖《新唐壹》肆貳《韋處厚傅》中「不諱內惡「之語)云:


憲宗疾大漸,內官陳弘慶等弒逆。憲宗英武,威德在人,內官秘之,不敢除討,但云:蘗發暴崩。時守澄與中尉馬進潭、梁守謙、劉承偕、韋元素等定冊立穆宗皇帝。


《通鑒》貳肆壹元和十五年正月條(參考《舊唐書》壹貳拾《新唐書》壹叄柒《郭子儀傳附釗傳》)云:


初左軍中尉吐突承璀謀立澧王惲為太子,上(憲宗)不許,及上寢疾,承璀謀尚未息,太子(穆宗)聞而憂之,密遣人問計於司農卿郭釗,釗曰:「殿下但盡孝謹以俟之,勿恤其它!「釗,太子之舅也。


《新唐書》捌《宣宗紀》云:


大中十二年二月廢穆宗忌日,停(穆宗)光陵朝拜及守陵宮人。


《通鑒》貳肆玖大中十二年二月甲子朔條紀此事,胡注云:


以陳弘志弒逆之罪歸穆宗也。


裴廷裕《東觀奏記》上云:


憲宗皇帝晏駕之夕,上(宣宗)雖幼,頗記其事,追恨光陵商臣之酷,即位後,誅鉏惡黨無漏網者。郭太后以上英察孝果,且懷慚懼。時居興慶宮,與一二侍兒同升勤政樓,倚衡而望,便欲殞於樓下,欲成上過,左右急持之。即聞於上,上大怒,其夕太后暴崩,上志也。


《通鑒考異》大中三年條引《(宣宗)實錄》,並附按語云:


(大中三年)五月戊寅以太皇太后寢疾,權不聽政,宰臣率百寮問太后起居。己卯復問起居,下遺令。是日太后崩。初上(宣宗)篡位,以憲宗遇弒,頗疑太后在黨中,至是暴得疾崩,帝之志也。六月貶禮院檢討官王皡為潤州句容令,以皡抗疏請郭后合葬景陵(憲宗陵名)配饗憲宗廟室故也。


(司馬光)按,《實錄》所言暴崩事,皆出《東觀奏記》,若實有此事,則既雲「是夕暴崩」,何得一日先下詔雲「以太后寢疾,權不聽政」?若無此事,廷裕豈敢輒誣宣宗?或者,郭后實以病終,而宣宗以平日疑忿之心,欲黜其禮,故皡爭之,疑以傳疑,今參取之。


寅恪案:元和末年內廷閹寺吐突承璀一派欲以澧王惲繼皇位,王守澄一派欲立遂王宥即後來之穆宗,競爭至劇。吐突承璀之黨失敗,憲宗遇弒,穆宗因得王守澄黨之擁戴而繼位矣。至郭后乃穆宗之生母,其預知弒逆之謀,似甚可能。司馬君實所論雖不失史家審慎忠厚之旨,但參取兩端,頗近模稜,難以信從。蓋裴廷裕比穆宗於商臣,若非確有所據,必不敢為此誣妄之說也。鄙意郭后之暴崩儻果出於宣宗之志,則崩前一日何不可預作伏筆?或者,即因有前日寢疾之詔,遂促成次日暴崩之事乎?總之,宮掖事秘,雖不宜遽斷,然皇位繼承之不固定及閹寺黨派之競爭二端,與此唐室中興英主憲宗之結局有關,則無可疑也(《鍾輅前定錄》李生條亦紀懿安太后為宣宗幽崩事,又《日本僧圓仁入唐求法記》肆所載郭太后被葯殺事,則年月名號俱有訛誤也)。


複次,內廷閹寺中吐突承璀之黨即主張用兵之黨既失敗,其反對黨得勝,擁立穆宗,故外朝宰相即此反對黨之附屬品,自然亦不主張用兵,而「銷兵」之議遂成長慶一朝之國策矣。


《舊唐書》壹陸《穆宗紀》云:


長慶元年二月乙西天平軍節度使馬總奏:當道見管軍士三萬三千五百人,從去年正月已後,情願居農者放,逃亡者不捕。先是平定河南,及王承元去鎮州,宰臣蕭俛等不顧遠圖,乃獻「銷兵」之議,請密詔天下軍鎮,每年限百人內八人逃死,故總有是奏。


同書壹柒貳《蕭俛傳》(《新唐書》壹佰壹《蕭踽傳附俛傳》略同)云:


穆宗乘章武(憲宗)恢復之餘,即位之始兩河廓定,四鄙無虞,而俛與段文昌屢獻太平之策,以為兵以靜亂,時已治矣,不宜黷武,勸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頓去,請密詔天下軍鎮有兵處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謂之「銷兵」。帝既荒縱,不能深料,遂詔天下,如其策而行之。而藩籍之卒合而為盜,伏于山林。明年朱克融、王廷湊復亂河朔,一呼而遣卒皆至。朝廷方徵兵諸藩,籍既不充,尋行招募,烏合之徒動為賊敗,由此復失河朔,蓋「銷兵」之失也。


寅恪案:「銷兵」之數每年僅限百分之八,且歷時甚短,其所以發生如是之大影響者,蓋當時河朔為胡化區域,其兵卒皆善戰之人,既被裁遣,「合而為盜」,遂為朱克融、王廷湊所利用,而中央政府徵募之人自然不能與河朔健兒為敵也。


又《舊唐書》壹陸陸《元稹傳》(《新唐書》壹柒肆《元稹傳》略同)云:


荊南監軍崔潭峻甚禮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詩什諷誦之。長度初潭峻歸朝,出稹《連昌宮詞》等百餘篇奏御,穆宗大悅。


《新唐書》壹柒玖《李訓傳》(參考《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王守澄傳》)云:


宦人陳弘志時監襄陽軍,訓啟帝(文宗)召還,至青泥驛,遣使者杖殺之。復以計白罷(王)守澄觀車容使,賜鴆死。又逐西川監軍楊承和、淮南韋元素、河柬王踐言於嶺外,已行,皆賜死。而崔潭峻前物故,詔剖棺鞭屍,元和逆黨幾盡。


據《新唐書?李訓傳》明言崔潭峻為元和逆黨,但憲宗於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被弒,則《舊唐書?元稹傳》「長慶初潭峻歸朝」之語微有未妥,故《新唐書?元稹傳》改作「長慶初潭峻方親幸」也。夫潭峻既為擁立穆宗之元和逆黨中人,其主張「銷兵」自不待言,於是知元才子《連昌宮詞》全篇主旨所在之結句「努力廟謨休屍兵」一語,實關涉當時政局國策,世之治史讀詩者幸勿等閑放過也(參考一九三二年六月《清華學報》拙著《讀<連昌宮詞>質疑》。又宦官王踐言為元和逆黨之一,而文宗大和九年八月丙申詔書以李德裕與之連結者,蓋踐言曾言送還吐蕃悉怛謀之非計,與德裕主張相合,李訓、鄭注遂藉之以為說耳。詳見《新唐書》壹柒肆《李宗閔傳》、《舊唐書》壹柒肆《新唐書》壹捌拾《李德裕傳》等,茲不能悉論也)。


《新唐書》捌《敬宗紀》(參考《舊唐書》壹柒上《敬宗紀》)略云:


敬宗諱湛,穆宗長子也,始封鄂王,徙封景王。長慶二年穆宗因擊球暴得疾,不見羣臣者三日,左僕射裴度三上疏請立皇太子,而翰林學士兩省官相次皆以為言。穆宗疾少間,宰相李逢吉請立景王為皇太子(癸巳詔以景王為皇太子)。四年正月穆宗崩,丙子皇太子即皇帝位。


《舊唐書》壹柒叄《李紳傳》(《新唐書》壹捌壹《李紳傳》同)略云:


王守澄每從容謂敬宗曰:「陛下登九五,(李)逢吉之助也。先朝初定儲貳,唯臣備知。時翰林學士杜元穎、李紳勸立深王,而逢吉固請立陛下,李續之、李虞繼獻章疏。」帝雖沖年,亦疑其事。會逢吉言:「李紳在內署時,嘗不利於陛下,請行貶逐。」帝初即位,方倚大臣,不能自執,乃貶紳端州司馬。會禁中檢尋舊事,得穆宗時封書一篋,發之,得裴度、杜元穎與紳三人所獻疏,請立敬宗為太子。帝感悟興嘆,悉命焚逢吉黨所上謗書。由是讒言稍息,紳黨得保全。


李德裕黨劉軻《牛羊日曆》云:


穆宗不豫,宰臣議立敬宗為皇太子,時牛僧孺獨懷異志,欲立諸子。僧儒乃昌言於朝曰:「梁守謙、王守澄將不利於上」,又使楊虞卿漢公輩言於外曰:「王守澄欲謀廢立」,又於街衢門牆上施榜,每於穆宗行幸處路傍或苑內草間削白而書之,冀謀大亂。其兇險如此。


寅恪案:敬宗為穆宗長子,故外朝諸臣請立為皇儲,又值穆宗初即位,元和逆黨方盛之時,其黨魁王守澄既贊成其事,而穆宗不久即崩,其皇位繼承權所以幸未動搖也。然觀外廷士大夫如李逢吉、劉軻之流俱藉皇儲問題互詆其政敵,並牽涉禁中閹寺黨魁,則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及內廷閹寺黨派輿外朝士大夫黨派互相關係,於此復得一例證矣。


《舊唐書》壹柒上《敬宗紀》(《新唐書》捌《敬宗紀》同)云:


寶曆二年十二月辛丑帝夜獵還宮,與中官劉克明、田務成(成,《通鑒》作澄)、許文端打球,軍將蘇佐明、王嘉憲、石定克等二十八人飲酒。帝方酣,入室更衣,殿上燭忽滅,劉克明等同謀害帝,實時殂於室內。


《新唐書》捌《文宗紀》(《舊唐書》壹柒上《文宗紀》同)云:


文宗諱昂(初名涵),穆宗第二子也,始封江王。寶曆二年十二月敬宗崩,劉克明等矯詔,以絳王悟勾當軍國事。壬寅內樞密使王守澄、楊承和、神策護軍中尉魏從簡、梁守謙奉江王而立之,率神策六軍飛龍兵誅克明,殺絳王。


《舊唐書》壹伍玖《韋處厚傳》(《新唐書》壹肆貳《韋處厚傳》同)云:


寶曆季年急變中起,文宗底綏內難,詔命將降,未有所定。處厚聞難奔赴,昌言曰:「《春秋》之法,大義滅親,內惡必書,以明逆順,正名討罪,於義何嫌?安可依違,有所避諱?」遂奉藩教行焉。


《通鑒》貳肆叄寶曆二年十二月條云:


(宦官)劉克明等矯稱上(敬宗)旨,命翰林學士路隋草遺制,以絳王悟權勾當軍國事。壬寅宣遺制,絳王見宰相百官於紫宸殿外廡。克明欲易置內侍之執權者,於是樞密使王守澄、楊承和、中尉魏從簡、梁守謙定議,以衛兵迎江王涵入宮,發左右神策飛龍兵進討賊黨,盡斬之。克明赴井,出而斬之,絳王為亂兵所害。


寅恪案:憲宗為宦官所弒,閹人以其為英武之主,威望在人,若發表實情,恐外間反對者藉此聲討其族類,故諱莫如深。前論《順宗實錄》事引《舊唐書?路隋傳》,可以為證。及敬宗又為宦官所弒,當時閹人初亦應有所顧慮,然其所以卒從韋處厚之說,公開宣布者,則由敬宗乃童昏之君,不得比數於憲宗,遂以為無足諱言也。致敬宗及絳王悟之被弒害,與夫文宗之得繼帝位,均是內廷閹寺劉克明黨與王守澄黨競爭下之附屬犧牲品及傀儡子耳,亦可憐哉!斯又唐代皇位繼承不固定輿閹寺黨爭關係之一例證也。


文宗一朝為牛李黨人蔘雜並進競爭紛劇之時期,故《舊唐書》壹柒陸《李宗閔傳》(《新唐書》壹柒肆《李宗閔傳》同)云:


文宗以二李(寅恪案:二李謂宗閔及德裕也,宗閔代表中黨)朋黨,繩之不能去,嘗謂侍臣曰:「去河北賊非難,去此朋黨實難。」


夫唐代河朔藩鎮有長久之民族社會文化背景,是以去之不易,而牛李黨之政治社會文化背景尤長久於河朔藩鎮,且此兩黨所連結之宮禁閹寺,其社會文化背景之外更有種族問題,故文宗欲去士大夫之黨誠甚難,而欲去內廷閹寺之黨則尤難,所以卒受 「甘露之禍」也。況士大夫之黨乃閹寺黨之附屬品,閹寺既不能去,士大夫之黨又何能去耶?及至唐之末世,士大夫階級暫時聯合,輿閹寺全體敵抗,乃假借別一社會階級即黃巢餘黨朱全忠之武力,終能除去閹寺之黨。但士大夫階級本身旋罹摧殘之酷,唐之皇室亦隨以覆亡,其間是非成敗詳悉之史實雖於此不欲置論,而士大夫階級輿閹寺階級自文宗以後,在政治上盛衰分合互相關涉之要點,則不得不述其概略也。


就牛李黨人在唐代政治史之進退歷程言之,兩黨雖俱有悠久之歷史社會背景,但其表面形式化則在憲宗之世。此後紛亂鬥爭,愈久愈烈。至文宗朝為兩党參錯並進,競逐最劇之時。武宗朝為李黨全盛時期,宣宗朝為牛黨全盛時期,宣宗以後士大夫朋黨似已漸次消泯,無復前此兩黨對立、生死搏鬬之跡象,此讀史者所習知也。然試一求問此兩黨競爭之歷程何以呈如是之情狀者,則自來史家尠有解答。鄙意外朝士大夫明黨之動態即內廷閹寺黨派之反影。內廷閹寺為主動,外朝士大夫為被動。閹寺為兩派同時並進,或某一時甲派進而乙派退,或某一時乙派進而甲派退,則外朝之士大夫亦為兩黨同時並進,或某一時甲党進而乙黨退,或某一時乙党進而甲黨退。迄至後來內廷之閹寺「合為一片」(此唐宣宗語,見下文所引)全體對外之時,則內廷閹寺與外廷士大夫成為生死不兩立之仇敵集團,終於事勢既窮,乞援外力,遂同受別一武裝社會階級之宰割矣。茲略引舊史,稍附論釋,藉以闡明唐代內廷閹寺輿外朝士大夫黨派關聯變遷之歷程於下,或可少補前人之所未備言者歟?


《舊唐書》壹陸玖《李訓傳》(《新唐書》壹柒玖《李訓傳》同)略云:


文宗以宦者權寵太過,繼為禍胎。元和末弒逆之徒尚在左右,雖外示優假,心不堪之。思欲芟落本根,以雪讎恥。九重深處,難與將相明言,前與侍講宋申錫謀,謀之不臧,幾成反噬(寅恪案:事見《舊唐書》壹陸捌《新唐書》壹伍貳《宋申錫傳》),自是巷伯尤橫。因鄭注得幸(王)守澄,俾之援訓,冀黃門不疑也。訓既秉權衡,即謀誅內豎。中官陳弘慶者,自元和末負弒逆之名,忠義之士無不扼腕。時為襄陽監軍,乃召自漢南,至青泥驛,遣人封杖決殺。王守澄自長度已來知樞密,典禁軍,作威作福。訓既作相,以守澄為六軍十二衛觀軍容使,罷其禁旅之權,尋賜鴆殺。訓愈承恩顧,黃門禁軍迎拜戢斂。


同書同卷《鄭注傳》(《新唐書》壹柒玖《鄭注傳》同)略云:


是時(李)訓、(鄭)注之權赫於天下,既得行其志,生平恩讎絲毫必報。因楊虞卿之獄挾忌李宗閔、李德裕。心所惡者,目為二人之黨,朝士相繼,班列為之一空(寅恪案:此事可參考《舊唐書》壹柒下《文宗紀下》大和九年八月九月有關諸條,及同書壹柒肆《李德裕傳》、壹柒陸《李宗閔傳》,《新唐書》壹柒肆《李宗閔傅》、壹捌拾《李德裕傳》等)。注自言有金丹之術,可去萎弱重膇之疾。始李愬自雲得效,乃移之(王)守澄,亦神其事,繇是中官視注皆憐之。卒以是售其狂謀,而守澄自貽其禍。


同書壹捌肆《宦官傅?王守澄傳》(《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王守澄傳》同)略云:


時仇士良有翊上之功,為守澄所抑,位未通顯。(李)訓奏用士良分守澄之權,乃以士良為左軍中尉。守澄不悅,兩相矛盾。訓因其惡,大和九年帝(文宗)令內養李好古齋鴆賜守澄,秘而不發。守澄死,仍贈揚州大都督。其弟守涓為徐州監軍,召還,至中牟,誅之。守澄豢養訓、(鄭)注,反罹其禍。人皆快其受佞,而惡訓、注之陰狡。


《新唐書》壹柒肆《李宗閔傳》(《舊唐書》壹柒陸《李宗閔傳》略同)略云:


(李)訓、(鄭)注劾宗閔異時陰結駙馬都尉沈{立義}、內人宋若憲、宦者韋元素、王踐言等求宰相,而踐言監軍劍南,受(李)德裕賕,復與宗閔家私,乃貶宗閔潮州司戶參軍事,{立義}逐柳州,元素等悉流嶺南,親信並斥。時訓、注欲以權市天下,凡不附己者,皆指以二人黨逐去之,人人駭栗。帝乃詔宗閔、德裕姻家門生故吏自今一切不問。


《通鑒》貳肆伍大和九年六月條(參考《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王守澄傳》)云:


神策左軍中尉韋元素、樞密使楊承和、王踐言居中用事,與王守澄爭權不葉,李訓、鄭注因之,出承和於西川,元素於淮南,踐言於河東,皆為監軍。


寅恪案:李訓、鄭注所以能異於宋申鍚,幾成掃除閹寺之全功者,實在利用閹寺中自分黨派,如王守澄與仇士良、韋元素等之例是也。又當時牛李黨人各有其鉤結之中官,訓、注之進用本皆由於閹寺,故能悉其隱秘,遂欲同時一舉將閹寺及士大夫諸黨派俱排斥而盡去之也。當日閹寺之黨派既是同時並進,互相爭鬬,達於劇烈之高點,故士大夫之黨派各承其反影,亦復如之。斯為文宗一朝政治上最要之關鍵,前人論此,似少涉及者,特為標出之如此。


《新唐書》壹柒玖《李訓傳》(《舊唐書》壹陸玖《李訓傳》同)略云:


(訓)出(鄭)注,使鎮鳳翔,外為助援,擢所厚善,分總兵柄。於是王璠為太原節度使,郭行余為邠寧節度使,羅立言權京兆尹,韓約金吾將軍,李孝本御史中丞。陰許璠、行余多募士,及金吾台府卒劫以為用。(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戌(二十一日)帝(文宗)御紫宸殿,約奏:「甘露降金吾左仗樹。」(帝)輦如含元殿,詔宰相群臣往視,還,訓奏:「非甘露」。帝顧中尉仇士良、魚弘志等驗之。訓因欲閉止諸宦人,使無逸者。時璠、行余皆辭赴鎮,兵列丹鳳門外。訓傳呼曰:「兩鎮軍入受詔旨!」聞者趨入,邠寧軍不至,宦人至仗所,會風動廉幕,見執兵者,士良等驚走出。閽者將闔扉,為宦侍叱爭,不及閉。訓急,連呼金吾兵曰:「衛乘輿者,人賜錢百千!」於是有隨訓入者。宦人曰:「事急矣!」即扶輦,決罘罳下殿趨。訓攀輦曰:「陛下不可去!」士良曰:「李訓反。」帝曰:「訓不反。」士良手搏訓而躓,訓壓之,將引刀鞾中,救至,士良免。立言、孝本領隸四百東西來上殿,與金吾士縱擊,宦官死數十人。訓持輦愈急,至宣政門,宦人郗志榮椹訓,仆之,輦入東上閣即閉,宮中呼萬歲。會士良遣神策副使劉泰倫、陳君奕等率衛士五百挺兵出,所值輒殺,殺諸司史六七百人,復分兵屯諸宮門,捕訓黨干餘人,斬四方館,流血成渠。


贊曰:李德裕嘗言:「天下有黨勢,北軍是也。」訓因王守澄以進,此時出入北軍,若以上意說諸將,易如靡風,而反以台府抱關游徼抗中人,以搏精兵,其死宜哉!文宗嘗稱訓天下奇才。德裕曰:「訓曾不得齒徒隸,尚何才之雲?」世以德裕言為然。(寅恪案:李德裕語見其所著《窮愁志奇才論。》)


寅恪案:此甘露事變之一幕悲劇也。當時中央政權寄託於皇帝之一身,發號施令必用其名義,故政權之爭,其成敗關鍵在能否劫持皇帝一人而判定。夫皇帝之身既在北軍宦官掌握之內,若不以南衙台府抱關游徼敵抗神策禁旅,則當日長安城中,將用何等兵卒與之角逐乎?此甘露變後所以僅余以藩鎮武力對抗閹寺北軍之唯一途徑,是即崔淄郎之所取用而奏效,但為當世及後世所詬病者也。至謂「以上意說(北軍)諸將,易如靡風」,則天下事談何容易!在大和之前即永貞之時,王叔文嘗謀奪閹寺兵柄,舉用范希朝韓泰,卒無所成(事見韓愈《順宗實錄》伍及《舊唐書》壹叄伍《新唐書》壹陸捌《王叔文傳》),況文宗朝宦官盤踞把持之牢固更有甚於順宗時者乎?而韓退之《永貞行》(《昌黎集》叄)所云:


君不見太皇(順宗)諒陰未出令,小人乘時偷國柄。北軍百萬虎與貔,天子自將非他師。(寅恪案:神策軍實宦官所將耳,非天子自將也,退之此語無乃欺人之甚耶?)一朝奪印付私黨,懍懍朝士何能為?


不過俱文珍私黨之誣詞,非公允之論也。然則李訓實為「天下奇才」,文宗之語殊非過譽,較當日外朝士大夫牛李黨人之甘心作閹寺附屬品者,固有不同矣。李文饒挾私嫌,其言不足信,後之史家何可據之,而以成敗論人也!


《通鑒》紀貳肆伍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戌即二十一日甘露事變,其結論有云:


自是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


誠道其實也。至文宗幾為閹寺所廢,如皮光業《見聞錄》之所言者(見《通鑒考異》大和九年十一月條及《唐語林》叄《方正類》,《新唐書》貳佰柒《宦者傳下?仇士良傳》末),固有未諦,已為司馬君實所指出。但自此以後,唐代皇位之繼承完全決於宦官之手,而外朝宰相惟有服從一點,若取下列史料證之,則更無可疑也。


《唐語林》柒補遺云:


宣宗崩,內官定策立懿宗,入中書商議,命宰臣署狀,宰相將有不同者。夏侯孜曰:「三十年前外大臣得與禁中事,三十年以來外大臣固不得知。但是李氏子孫,內大臣定,外大臣即北面事之,安有是非之說?」


又《新唐書》壹捌貳《李珏傳》云:


始庄恪太子薨,帝(文宗)屬意陳王(成美),已而武宗即位,人皆為危之。珏曰:「臣下知奉所言,安與禁中事?」


蓋甘露事變在文宗大和九年,即公元八三五年。宣宗崩於大中十三年,即公元八五八年,夏侯孜所謂三十年者,乃約略舉成數言之。又李珏之事與夏侯孜不同,其語之意旨亦異。然可據以證知自開成後所謂「建桓立順,功歸貴臣」(劉夢得語,見前引),而外朝宰相固絕難輿聞也。


《舊唐書》壹柒下《文宗紀》(參《舊唐書》壹柒伍《新唐書》捌貳《陳王成美傳》)云:


(大和)六年十月庚子詔:魯王永宜冊為皇太子。


(開成)三年九月壬戌上(文宗)以皇太子慢游敗度,欲廢之。中丞狄兼謨垂涕切諫。是夜移太子於少陽院,殺太子宮人左右數十人。十月庚子皇太子薨於少陽院,謐庄恪。


(開成)四年十月丙寅制:以敬宗第六男成美為皇太子。


(開成)五年春正月戊寅朔上不康,不受朝賀。己卯語立親弟潁王瀍為皇太弟,權勾當軍國事,皇太子復為陳王。辛巳上崩於大明宮之太和殿。


同書壹捌上《武宗紀》(《新唐書》捌《武宗紀》同,並參考《舊唐書》壹柒伍《新唐書》捌貳《陳王成美傅》)略云:


武宗諱炎,穆宗第五子,本名瀍。文宗以敬宗子陳王成美為皇太子。(開成)五年正月二日文宗暴疾,宰相李珏、知樞密劉弘逸奉密旨:以皇太子監國。兩軍中尉仇士良、魚弘志矯詔迎潁王於十六宅,立為皇太弟。四日文宗崩,皇太弟即皇帝位。陳王成美、安王溶殂於邸第。初,楊賢妃有寵於文宗,而庄恪太子母王妃失寵怨望,為楊妃所譖,王妃死,太子廢。及開成末年,帝多疾,無嗣,賢妃請以安王溶嗣,帝謀於宰臣李珏,珏非之,乃立陳王。至是,仇士良欲歸功於己,乃發安王舊事,故二王與賢妃皆死。以開府右軍中尉仇士良封楚國公,左軍中尉魚弘志為韓國公。


《新唐書》捌貳《庄恪太子永傳》(《舊唐書》壹柒伍《庄恪太子永傳》同)略云:


(大和)六年立為皇太子,母(王德妃)愛弛,楊賢妃方幸,數譖之,帝(文宗)震怒,羣臣連章論救,(帝)意少釋,然太子終不能自白其讒,是年(開成三年)暴薨。(寅恪案:《日本僧圓仁入唐求法記》亦有殺皇太子之記述,可供參考。)


《通鑒》貳肆陸會昌元年三月條(參《新唐書》壹佰柒《宦者傳上?仇士良傳》)云:


初知樞密劉弘逸、薛季棱有寵於文宗,仇士良惡之。上(武宗)之立非二人及宰相意,故楊嗣復出為湖南觀察使,李珏出為桂管觀察使。士良屢譖弘逸等於上,勸上誅之,乙未賜弘逸、季棱死。


張固《幽閑鼓吹》云:


李德裕在維揚,監軍楊欽義追入,必為樞近,而德裕致禮皆不越尋常,欽義心銜之。一日邀中堂飲,更無餘賓,而陳設寶器圖書數床皆殊絕, 一席祇奉亦竭情禮。宴罷,皆以贈之,欽義大喜過望。行至汴州,有詔令監淮南軍。欽義至,即具前時所獲歸之。朱崖(德裕)曰:「此無所直,奈何相拒?」悉卻與之。欽義感悅數倍,後竟作樞密使,武皇一朝之柄用皆欽義所致也。


《通鑒》貳肆陸開成五年九月紀李德裕入相事,即採用張書,胡注云:


史言李德裕亦不免由宦官以入相。


寅恪案:上引文宗、武宗兩朝間史料,亦皆唐代皇位繼承不固定及一時期宮掖閹寺黨派競爭決定後,李氏子孫充傀儡,供犧牲,而士大夫黨派作閹寺黨派之附屬品,隨其勝敗以為進退之明顯例證也。又《幽閑鼓吹》載李德裕入相實由楊欽義,鄙意小說家記衛公事多誣詞,究其可信與否,未敢確定,即使可信,亦非贊皇入相之主因。據《通鑒》貳肆柒會昌三年五月壬寅以翰林學士承旨崔鉉為申辮侍郎同平章事條云:


上(武宗)夜召學士韋琮,以鉉名授之,令草制,宰相樞密皆不之知。時樞密使劉行深、楊欽義皆願愨,不敢預事,老宦者尤之曰:「此由劉楊懦怯,墮敗舊風故也。」


是楊欽義以願愨著聞,不敢依慣例以干預命相,則文饒之入相似非全由欽義之力,可以推知。其時宦官劉弘逸一派與牛黨之宰相李珏等翊戴皇太子成美,既遭失敗,則得勝之閹寺仇士良、魚弘志一派自必排去牛黨之宰相,而以其有連之李黨代之,楊欽義殆屬於仇士良派者,此德裕入相之主因也。然則宮掖閹寺競爭之勝敗影響於外朝士大夫之進退,於此益得證明而無疑矣。


《新唐書》捌《宣宗紀》略云:


宣宗諱忱,憲宗第十三子也。始封光王,本名怡。會昌六年武宗疾大漸,左神策護軍中尉馬元贄立光王為皇太叔。三月甲子即皇帝位。四月乙亥始聽政。丙子李德裕罷。五月乙巳翰林學士承旨兵部侍郎白敏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通鑒》貳肆捌會昌六年三月條云:


上(武宗)疾篤,旬日不能言,諸宦者密于禁中定策。辛酉下詔,稱皇子沖幼,須選賢德,光王怡可立為皇在叔,更名忱,一應軍國大事令權勾當。甲子上崩,丁卯宣宗即位。


胡註:


以武宗之英達,李德裕之得君,而不能定後嗣,卒制命於宦豎,北司掌兵,且專宮禁之權也。


寅恪案:會昌季年內廷閹寺黨派競爭之史實無從詳知,但就武宗諸子不得繼位之事推之,必是翊戴武宗即與李黨有連之一派失敗,則可決言。於是宣宗遂以皇太叔之名義嗣其侄之帝位,而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觀此益可知矣。胡氏之語甚諦,自會昌六年三月宦官馬元贄等於宮中決策後,外朝李黨全盛之局因以告終,相位政權自然轉入其敵黨牛黨之手也。


由憲宗朝至文宗朝,牛李爭鬬雖劇,而互有進退。武宗朝為始終李黨當國時期,宣宗朝宰相則屬於牛黨,但宣宗以後不復聞劇烈之黨爭。究其所以然之故,自來未有言之者,若依寅恪前所論證,外朝士大夫黨派乃內廷閹寺黨派之應聲蟲,或附屬品,儻閹寺起族類之自覺,其間不發生甚劇之黨爭,而能團結一致以對外者,則與外朝諸臣無分別連結之必要,而士大夫之黨既失其各別之內助,其競爭遂亦不得不終歸消歇也。茲略舉二一例,以為證明。


《唐語林》貳《政事類》下(參《新唐書》壹陸玖《韋貫之傳附澳傳》)云:


宣宗暇日召翰林學士韋澳入。上曰:「要與卿款曲,少間出外,但言論詩!」上乃出詩一篇。有小黃門置茶床訖,亟屏之。乃問:「朕於敕使如何?」澳曰:「威制前朝無比。」上閉目搖手曰:「總未,依前怕他。在卿如何?計將安出?」澳既不為之備,率意對曰:「謀之於外廷,即恐有大和事(寅恪案:大和事指甘露事變),不若就其中揀拔有才者,委以計事。」上曰:「此乃末策,朕行之,初擢其小者,至苦黃,至綠,至緋,皆感恩,若紫衣褂身,即合為一片矣。」澳慚汗而退。


《北夢瑣言》伍令狐公密狀條云:


唐大和中閹官恣橫,因甘露事王涯等皆罹其禍,竟未昭雪。宣守即位,深抑其權,末年嘗授旨於宰相令狐公(綯),欲盡誅之。(綯)慮其定,乃密奏牓子曰:「但有罪莫舍,有闕莫填,自然無遺類矣。」後為宦者所見,於是南(衙)北(司)益相水火,洎昭宗末崔侍中(胤)得行其志,然而玉石俱焚也。


寅恪案:韋澳意欲利用閹人,以制閹人,即李訓、鄭注之故技。在文宗大和之世用之雖不能成全功,然其初頗亦收效者,以當時閹寺中王守澄與仇士良之徒尚分黨派,未「合為一片」,故可資利用也。迨其起族類之自覺,團結一致,以抗外敵,如《唐語林》《北夢瑣言》所載大中時事,則離間之術不能復施,此宣宗以後宮禁閹寺一致對外之新形勢,不獨在內廷無派別,亦使在外朝無黨爭,統制中央全局,不可動搖分裂,故激成崔胤藉助藩鎮外來兵力,盡取此輩族類而殲滅之也。


又讀史者或見僖宗時宦官田令孜惡其同類楊復恭、復光兄弟事,因以致於宣宗以後閹寺「合為一片」之說者,如《舊唐書》壹玖下《僖宗紀》所言:


(中和)三年六月甲子楊復光卒於河中,其部下忠武八都都頭鹿晏弘、晉暉、王建、韓建等各以其眾散去。時復光兄復恭知內樞密,田令孜以復光立破賊功,憚而惡之,故賊平賞薄。及聞復光死,甚悅,復擴復恭,罷樞密為飛龍使。


是也。但檢同書同卷中和三年五月王鐸罷行營都統條云:


時中尉田令孜用事,自負帷幄之功,以鐸用兵無功,而由楊復光建策召沙陀,成破賊之效,欲權歸北司,乃黜鐸而悅復光也。


然則田令孜雖與楊復恭、復光兄弟不相得,對於外朝士大夫則仍能自相團結,一致敵視。蓋當時閹寺南衙北司之界限即階級族類之意識甚為堅強明顯,不欲連結外朝士大夫自相攻擊,因亦無從造成士大夫之黨派,如以前牛李兩黨者也。


《新唐書》玖《懿宗紀》(參考《通鑒》貳肆玖大中十三年六月條《通鑒考異》咸通二年二月條,及《容齋隨筆》陸杜悰條)略云:


懿宗諱淮,宣宗長子也,始封鄲王。宣宗愛夔王滋,欲立為皇太子,而鄆王長,故久不決。大中十三年八月宣宗疾大漸,以夔王屬內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宣徽南院使王居方等,而左神策護軍中尉王宗實、副使丌元實矯詔立鄆王為皇太子。癸巳即皇帝位於柩前。王宗實殺王歸長、馬公儒、王居方。


《通鑒》貳伍拾咸通二年二月條云:


是時士大夫深疾宦官,事小有相涉,則眾共棄之。建州進士葉京嘗預宣武軍宴,識監軍之面,既而及第,在長安與同年出遊,遇之於塗,馬上相揖,因之謗議諠然,遂沈廢終身,其不相悅如此。(寅恪案:《昌黎外集》叄有《送汴州監軍俱文珍序並詩》,備極諂諛之詞。夫文珍亦官一武軍監軍也,而退之與葉京之遭遇乃逈不相似,據是可知貞元及咸通時,士大夫與閹寺關係之異同矣。)


依新紀所載,似宣末年內廷閹寺仍有黨派競爭者,然考唐代閹寺中神策軍中尉掌握兵柄其權最大,宣宗牽於所愛,雖明知彼輩已「合為一片」,而其末年仍仿文宗之舊事,勉強試一利用並無實力之樞密使等,使與執持兵柄之神策中尉對抗,實計出無聊,故終於同一無成。而王歸長與王宗實二派因實力大相懸殊之故,其競爭必無足道,讀史者幸勿誤會以此個別之例外,疑及全體之通則也。且其時閹寺已起族類之自覺,一致對外,與文宗時不同,是以無須亦不欲連結外朝士大夫,以興黨爭,蓋非復宣宗以前由內廷黨派勝敗,而致外朝黨派進退之先例矣。至疑於唐代帝位繼承之不固定,茲又得一例證,自無待言。觀《通鑒》咸通二年所紀葉京事,可知宣宗末載懿宗初年士大夫亦仿閹寺「合為一片」,與相對敵。後來崔胤以士大夫代表之資格,盡誅宦官,蓋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


《通鑒》貳伍貳咸通十四年七月戊寅條(參考《舊唐書》壹玖下《新唐書》玖《僖宗紀》)略云:


上(懿宗)疾大漸,左軍中尉劉行深、右軍中尉韓文約立少於普王儼為皇太子,權勾當軍國政事。辛巳上崩於咸寧殿,僖宗即位。八月劉行深、韓文約皆封國公。


同條考異曰:


范質《五代史通錄》:梁李振謂陝州護軍韓彝范曰:「懿宗初升遐,韓中尉殺長立少,以利其權,遂亂天下。今將軍復欲爾耶?」彝范即文約孫也。按:懿宗八子,僖宗第五,餘子新舊書不載長幼,又不言所終,不知所殺者果何王也。


據此,唐代內廷閹寺決定帝位繼承之經過及李氏子孫作傀儡犧牲之悲劇,史乘殊多闕漏,要為與前此相似,乃一種公式化之行動,其概況亦可推知也。


《舊唐書》貳拾上《昭宗紀》(參考《新唐書》拾《昭宗紀》《通鑒》貳伍柒文德元年三月條)略云:


昭宗諱曄,懿宗第七子,封壽王。文德元年二月僖宗暴不豫,及大漸之夕,而未知所立,羣臣以吉王最賢,又在壽王之上,將立之,唯軍容楊復恭請以壽王監國。三月六日為皇太弟,八日即位。


同書壹捌肆《宦官傳?楊復恭傳》(《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楊復恭傳》同)略云:


李茂貞收興元,進復恭前後與(楊)守亮私書六十紙,內訴致仕之由云:「吾於荊榛中援立壽王,有如此負心門生天子,既得尊位,乃廢定策國老。」


寅恪案:唐代科舉制度,門生為座主所獎拔,故最感恩,兩者之間情誼既深,團結自固。牛黨之所以終競勝李黨者,亦與此點有關。楊復恭「門生天子」之喻,乃宦官受士大夫積習之傳染,雖擬譬稍有不倫,然止就宦官專決皇位繼承一事言之,則其語實與當時政治之情狀符合也。


《新唐書》拾《昭宗紀》(《舊唐書》貳拾上《昭宗紀》同)云:


光化三年十一月己丑神策軍中尉劉季述、王仲光、內樞密使王彥范、薛齊偓作亂,皇帝居於少陽院。辛卯季述以皇太子裕為皇帝。


天復元年正月乙酉左神策軍將孫德昭、董彥弼、周承誨以兵討亂,皇帝復於位。劉季述、薛齊偓伏誅,降封皇太子裕為德王。


同書捌貳《德王裕傳》(《舊唐書》壹柒伍《德王裕傳》同)略云:


德王裕,昭宗長子也,大順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封,韓建殺諸王,因請裕為皇太子。劉季述等幽帝(昭宗)東內,奉裕即皇帝位。季述誅,詔還少陽院,復為王。


《舊唐書》壹柒伍《憲宗以下諸子傅》論云:


自天寶已降,內官握禁旅,中闈纂繼皆出其心,故手纔攬於萬機,目已睨於六宅(寅恪案:諸王居於十六宅)


寅恪案:唐代皇帝廢立之權既歸閹寺,皇帝居宮中亦是廣義之模範監獄罪囚。劉季述等之廢立不過執行故事之擴大化及表面化耳。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此役乃三百年間最後之結局。蓋哀帝(柷)之立及其遜位一段經過,則屬於朱全忠創業之裝飾物及犧牲品(詳見《舊唐書》貳拾下《哀帝紀》、《新唐書》拾《昭宣光烈孝皇帝紀》),不足特為論述也。《舊唐書》壹捌肆《宦官傳?楊復恭傳》末(參考《新唐書》貳佰捌《宦者傳下?韓全誨張彥弘傳》、《舊唐書》貳拾上《新唐書》拾《昭宗紀》):


是月(光化三年正月),(朱)全忠迎駕還長安,詔以崔胤為宰相兼判六軍諸衛。胤奏曰:「高祖太宗時無內官典軍旅,自天寶已後,宦官寖盛,貞元、元和分羽林衛為左右神策軍,使衛從,令宦官主之,自是參掌樞密,由是內務百司皆歸宦者。不剪其本根,終為國之蝥賊。內諸司使務宦官主者,望一切罷之,諸道監軍使並追赴闕廷。」詔曰:「其第五可范已下並宜賜死,其在畿甸同華河中並盡底處置訖,諸道監軍使已下及管內經過並居停內使勑到並仰隨處誅夷訖聞奏,其左右神策軍並令停廢!」


寅恪案:舊傳所載崔胤之奏及答詔,乃中古政治史畫時代之大文字,故節錄之,以結此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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