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停車場強制收費 經查管理公司竟是黑戶
如果車輛停放在合法的收費停車場內,那車主繳納停車費是合情合理的。但鐘樓區新陽光食品城卻有經營戶撥打12345熱線,稱自己家的貨車停在了自家商鋪門口,結果也被人收取了費用,他們覺得這筆費用收的不合理。為此,政風熱線的記者進行了調查。
新陽光食品城是鐘樓區的一個大型綜合批發市場,為了方便送貨,市場內的經營戶大多擁有自己的貨車,市民李先生就是其中之一。李先生為了方便上下貨,他經常把車子開進市場內,停在自家商鋪門口。李先生說,在今年5月份之前,從來沒有人來向他收取關於這輛貨車的費用,但現在這些不在停車場之內的貨車都要收費。
車停自家門口也要交費 商戶認為不合理
李先生說,找他們收費的是新陽光食品城停車場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如果不肯繳納,工作人員就威脅要給車胎放氣,並且收取的費用十分不合理,由於各家的貨車大小不一,被收取的費用也不一樣,最少的被收了400塊錢,最多的被收了1000多塊錢。
工作人員在收取費用後,也不提供發票,最多只會給一張收據。對於已經交了費用的商戶,他們會發放一張自己印刷製作的卡片,憑藉這張卡片,商戶的貨車可以停放在食品城內的任何地方。據了解,整個新陽光食品城有大部分經營戶都交了費用,僅有少部分人沒有交,李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一些已經繳納了費用的經營戶對此也是憤憤不平。
記者隨後來到新陽光食品城的停車場辦公室了解情況。該辦公室負責人周先生聲稱,他們是屬於常州吉隆物流有限公司的,新陽光食品城的停車場就是他們承包下來進行管理的。周先生告訴記者,商鋪業主的車子如果停在停車場內,那他們就收取停車費,如果停在自家門口,他們收取的是管理費。之所以要收管理費,是因為商家晚上將自家貨車停在門口後,經常會出現車子油料、備胎、帆布、電瓶被盜的現象。為了防止此類現象再次發生,停車場管理方專門安排人手,加強夜晚的巡邏,而這些,都是需要付錢的。對於沒有發票的問題,周先生解釋說目前還有一些手續沒辦好,等手續辦好就可以提供發票。
公司手續不齊全 存在未批先收費的行為
記者查閱到了新陽光食品城停車場經營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從執照上看,這家公司是有經營停車服務的資質,但前提是這個停車場必須是經過批准的,其次還要在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才能開展經營活動。
常州市物價局舉報受理科科長徐洪表示,如果收費人員在收費時提供不出發票,那麼商鋪經營戶有權拒絕交費。此外,根據常政辦201737號文件規定,社會化經營的停車場實行的是登記備案制度,要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然後到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這家停車場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就開始收取所謂的管理費,這也是一種明顯的違法行為。
協議到期停車場賴著不走 產權方即將清場
新陽光食品城停車場的負責人周先生聲稱他們是從產權方手裡承包下這個停車場的,那麼對於停車場存在違規行為,產權方是否知情呢?記者獲悉,新陽光食品城的產權方已經變更為鐘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鐘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蔣曉敏告訴記者,他們是在今年3月份接手新陽光食品城的產權的。
蔣曉敏說,目前他們還處在交接的過程中,委託凌家塘市場在管理,根據他們與凌家塘市場管理方的核實,目前凌家塘市場並沒有派出任何人員在現場收費,而周先生所屬的這家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也不是他們聘請過來進行管理的。經過初步了解,該公司是跟前一任的業主簽的協議,今年2月份已經到期,不可以再收費。蔣曉敏告訴記者,在下一步的工作過程中,他們會同有關部門,對這種違規行為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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