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錄取通知,卻想復讀或出國,算不算失信行為?
高考後,很多考生因為各種原因,收到了錄取通知,卻沒有去上學。近期,河南省出台懲罰規定,如果這類考生第二年繼續參加高考,將限制其高考志願填報數量,最多只能填兩個。考生失信事實也將記入其個人誠信檔案,在普通高招錄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為對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據,可以拒絕錄取失信考生。
對此,很多考生和家長很不滿, 高考之後,是按成績上大學,還是選擇其他道路,比如復讀或者出國,不應該是考生的自由嗎?怎麼不上大學還會被罰呢?
收到了錄取通知書,卻不去大學報到,這算不算失信行為?對此,很多民眾與教育部門的理解不太一樣。
在我國現行的高考錄取制度下,被錄取卻不去上大學,就意味著浪費了一個享受高等教育的名額,間接擠掉了一個本可以被錄取的考生。
一些學生爽約,不去大學報到,確實有合理的理由。有關部門完全可以通過制度改革,既讓學生有更多的選擇,又不會浪費寶貴的教學資源。
放大學的鴿子,合適嗎?
近年來,有不少考生,已經被大學錄取了,卻沒有乖乖地去報到、上學。其中,名校被放鴿子的概率通常比較小,很多一本高校平均100個被錄取的考生里大約只會有一兩個人不來。比如南昌大學,平均每年新生報到率均在98.5%以上,也就是說每年大約有幾十名新生不來報到。
而那些非重點、不知名的院校,被學生「放鴿子」的情況就比較嚴重了,很多學校的報到率都曾處於90%以下。專科院校就更慘了。江西省一位高校招生部門的老師就曾說:「 高職(專科)院校報到率能達到85%-90%已經算是非常高了,一些民辦高職(專科)院校的報到率甚至只有70%左右 」。據報道,由於高職(專科)院校新生報到率太低,一些學校到了9月中下旬仍在組織生源補報。
並不是每個被大學錄取的考生,都會來報到
其實,不光中國,國外也有很多學生,被大學錄取了也不去上,甚至有的人,考上哈佛了都不去上。據統計,2014年哈佛大學錄取了2045名本科新生,但只有1654人註冊,還是有近400人沒來上學。
對於這種「爽約」的行為,很多學生和家長認為,大學我考上了,去或者不去,是我自己的事情。然而,官方的邏輯卻與此完全不同。某位教育界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就說:「 高校錄取通知書與請柬是完全不同的,錄取通知書在發下來之前有一個很重要的程序,即填報。你不填報,學校是不會錄取你的,在這一點上,高校充分尊重學生的意願。也就是說,高校把通知書發到你手上,是因為你先做了一個申請,但是最後你又不來,這等於是你先答應了,最後卻失約,毫無疑問是不講誠信。」
為了整治這類所謂「不講誠信」的行為。很多地區都付出過行動,除了河南這次懲戒「失信考生」的措施之外,河北、湖北、內蒙古等省份也都曾出台政策,將考生放高校鴿子的行為記入考生的個人誠信檔案。還有專家提出建議,如果放棄報到的「爽約」學生次年參加高考,可以將其考試成績降低一些分數,再投檔。
在現行規則下,被錄取了卻不去上大學,等於坑了另外一個學生
對於為什麼要懲罰所謂的「失信」考生,河南方面的解釋是,這種「放鴿子」的行為,浪費了招生計劃資源。
這個解釋是有道理的。也透露出很多省份十分討厭「爽約考生」的原因——其實與誠信問題關係不大。關鍵在於,在現行的制度下,如果一個被錄取的考生沒有去報到,那他的這個入學名額就會被閑置浪費掉,同時還會有1名考生因成績稍弱被拒之門外,被拒考生的求學路也因此改變了。
2016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42.7%,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差距。上大學,尤其是上本科的名額,不夠分
曾有過一個極端的案例。來自廣西欽州的吳某,為了考清華,參加過10次高考,一共9次被重點大學錄取,而他放棄了前8次。這8個招生名額分別來自北京師範大學、中山大學、南京大學、同濟大學、北京大學等高校,這些高校每年在大多數省份投放的招生名額都不多,比如北京大學去年在吳某的家鄉廣西,給的名額就很有限,最後一共才要了81個人。試想,如果你去年在廣西參加高考,和一個人競爭北京大學的入學名額,最終那個人考上了,而你被他擠掉,正好是第82名,不幸以一名之差落榜。這時候那個人突然又說:「我不去北大了,讓這一個名額浪費吧」。這個時候你是什麼心情?
北京化工大學招辦主任趙靜也表示:「 從大學招生部門的角度,我真的心疼那些被放棄的錄取名額,如果這些名額投放給西部的學生,那對於他們的家庭而言,可能就是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
此外,如果一個省份的錄取名額被浪費到一定程度,可能會使院校在第二年為該省投放錄取名額的時候不那麼積極。河北省招辦的工作人員曾表示:「作為生源大省,我們每年都要求院校儘可能多地投放計劃。但新生不報到讓我們很為難,有的學校說:不是不想給計劃,而是給了計劃,你們省的學生考上了卻不來。我們費盡心思上門要計劃,考生卻不去報到,第二年我們跟人家怎麼要呢?」
查閱資料,我們還可以發現,那些罰「爽約」考生罰得比較厲害的,主要集中在高考本科錄取率比較低的省份。比如,江蘇就曾出過一個特別狠的政策,據《揚子晚報》報道,多年前,江蘇曾規定,如果考生在上一年度被高校錄取但不入學報到的,第二年將不能參加高考報名。
這條規定因為太過極端,已被廢止。但它可以表達出很多省份的心情——因為高校的錄取名額本來就非常不夠,所以格外難以容忍浪費錄取名額的行為。
既要讓學生有更多的選擇,又不能讓教育資源被浪費
然而,站在很多考生的角度上講,爽約大學,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行為。
根據首都經貿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等高校的統計,新生逾期未報到的原因中,占前兩位的分別是復讀和出國留學 ——有人考得不好,或者志願填的不好,想復讀;有人在準備高考的同時也準備出國,想等著兩邊結果都出來之後,比較一下選哪個比較合適,似乎也無可非議吧。
出國留學成為越來越多學生的選擇
而且,我國的志願填報規則,對考生仍然不夠友好——根據我國絕大多數現行的平行志願填報規則,考生如果在填報志願的時候選擇服從調配,就極有可能被調劑到自己不喜歡的專業里去;如果選擇不服從調劑,就很容易因為不願將就專業直接在第一輪填報時就被退檔,只能等著徵集志願的時候,看看有沒有人家挑剩下的學校可以選。在這種情況下,考生一次選到合適的學校和專業,復讀就說人家不誠信,似乎有有待商榷。
給考生更多選擇,且避免教育資源浪費,是全社會一同要琢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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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交匯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