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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殺身亡,牽出一個傳銷組織 打著消費返利模式發展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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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購買份額、發展下線提成能獲取巨大收益,瀏陽男子馬某因聽信朋友之言而身陷傳銷模式。在發展下線會員64人後,因資金問題被下線不斷追債,馬某不堪重負,最終選擇了自殺。馬某的死亡也直接將其身後的傳銷組織暴露在公眾視線之下,隨後,警方介入調查,將該傳銷組織頭目彭某明、彭某芳兄弟抓獲歸案。

近日,該案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維持瀏陽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彭氏兄弟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瀏陽日報記者李小雷

男子自殺身亡,牽出一個傳銷組織

去年6月10日,馬某在家中自殺,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其家屬稱,馬某的自殺與其參與的某公司營銷活動有關,據此,其家屬向警方報了案。警方調查發現,馬某生前曾加入過在我市註冊成立的某電子商務公司,並成為該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而其進入該公司系聽信了朋友關於該公司盈利模式的介紹。

「只要繳納兩千多塊錢,就能成為公司職員,然後通過不斷發展下線會員的方式,獲取收益。」馬某家屬的這番介紹,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通過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馬某生前已在名下發展了五個層級的下線會員共64人,原本按照公司設計的收益模式,馬某可以不用任何勞動坐收漁利。「這一盈利模式已涉嫌傳銷。」警方表示。

不巧的是,公司當時出現了資金問題,未能按時兌現相關提成分紅。這導致馬某發展的64名下線會員質疑馬某詐騙,並不停地找馬某索要相關收益。

在與公司上層協商未果後,馬某選擇了自殺。「他覺得自己被騙了,又騙了自己身邊的朋友,覺得無顏面對朋友,就選擇了自殺。」馬某的家屬控訴說,馬某之死就是其參與公司傳銷活動導致的。

兩名頭目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獲刑

在馬某自殺後當晚,警方將馬某生前所在公司負責人彭某明傳喚到案,其弟弟彭某芳隨後也自行到案。經審訊,彭氏兄弟如實供述了披著經營公司的外衣,從事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

次日,警方依法搜查了彭氏兄弟所經營的公司,扣押涉案資金57385元及公司印章等物。

警方調查發現,彭氏兄弟為公司主要控股人,彭某明系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長,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兩人在經營公司過程中,通過手機APP設置購物平台,以其註冊會員-發展下線-獲得分級提成的消費返利模式,吸引社會公眾加入。自2017年1月7日正式營業以來,該公司通過口頭宣講或微信宣傳等傳播方式,大力發展下線會員。至案發時,先後發展吸收的已激活會員共九個層級278人,購買產品、交納會費共計654840元。

據此,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明、彭某芳夥同他人以消費返利、發展下線會員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依法判處主犯彭某明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從犯彭某芳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因不服一審判決,彭氏兄弟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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