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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再探:為什麼說《凡爾賽和約》是強盜和掠奪者的條約?

呂海峰

話說,一戰之後,儘管由於法國極端的報復情緒受到了英美兩國的相應抵制,但最終它的這種不良情緒還是滲透到了《凡爾賽和約》之中,故而使《凡爾賽和約》一時間成為了一部「強盜和掠奪者的條約」。那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下面咱們就一起前往探查一番。

首先,依據「和約」規定,德國所有殖民地都要由主要戰勝國以「委任統治」的形式加以瓜分。並且,它不但重新劃分了德國的邊境,還使德國失去了自己主要的工業區和經濟發展區,幾乎一下子就喪失了八分之一的領土,十分之一的人口,65%的鐵礦和45%的煤礦以及大部分的海外投資,商船和海軍艦隊。

此外,「和約」還對德國的軍備進行了極其嚴格的限制,例如:解散總參謀部、廢除義務兵役制、陸軍規模不得超過10萬,海軍規模不得超過1.5萬人,至於主力艦和潛艇、空軍,那更是絕對不能擁有的。同時,德國還必須賠償巨額的戰爭賠款。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這些條約措施不但沒有壓制住德國的發展,反而使二戰爆發時的德國更為勇猛。

當然,花開兩朵,單表一枝。當這個「和約」條款內容傳到了德國國內之後,憤怒與屈辱迅速在德國人的心中蔓延。於是,有成千上萬的德國公民就走上街頭,呼籲政府「絕不接受這項不合理條約」。同時,也紛紛憤怒譴責戰勝國對戰敗國的無理掠奪。

於是,由於德國老百姓得強烈反對,德國政府開始拒不接受這項不合理條約,並且,還有德國海軍官兵以自沉艦艇的方式來表達對「條約」的不滿。但是,這一結果很快就激怒了英、法、美等主要戰勝國,它們聲稱:如果德國拒不接受這項「條約」,就意味著要重新宣戰。然而,由於德國政府考慮到自身實在是無力再戰,只好不得不又接受了這項不平等條約。

當然,事實上,德國從來都是一個驕傲並富有侵略性的國家,直到一戰結束之前的3個月,他們依然相信自己必將勝利。然而,結果不但戰敗了,還被迫接受戰勝國更為苛刻的勒索。所以,儘管從表面上看,德國政府是對這項條約最終接受了。但事實上,卻是埋下了更為仇恨的種子。以至於法國元帥福熙曾經指出,「這絕不是一項和平的條約,而是一項二十年的休戰條約。」

尤其是,當時光走到1921年的時候,一些主要戰勝國竟然向德國開出了113億英鎊的賠償賬單,且以黃金支付。要知道,當這個數字出籠的時候,別說德國了,就連它們戰勝國自己也心中沒有底氣:「德國是否有償還這筆錢的能力?」因此,有當時的著名經濟學家凱恩斯就明確指出,「這筆天文數字的賠償款徹底摧毀了德國人民的經濟與生活。」

所以,在我們後來的許多史籍當中,幾乎都把《凡爾賽和約》稱為是「強盜和掠奪者的條約」。(呂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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