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過於嚴厲,就會遭到孤立,說乾隆「嚴打」那些事兒
能將忙事成閑事,不薄今人愛古人。
社會治理,向來都是寬嚴相濟。
社會發展一段時間,就會有一些黑惡勢力形成,擾亂社會治安。
於是就促成了一次次「嚴打」: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刑事犯罪。
每次嚴打的起因,民間都有很多傳說。
比如,某大領導微服時,在某河遇到了某北的黑社會敲詐,於是,雷霆大怒,開始了第一次全國範圍的嚴打等等。
1.
乾隆十四年,翰林陳兆倫在杭州居憂。
翰林是皇帝的文學侍官,陳兆倫又是桐城派方苞的入室弟子,其文學水平非常高。
居憂三年,時間比較長,人才呀,不能浪費。
河庫道何君要聘他來給兒子上課。
二月,陳兆倫乘船由杭州入淮,途中夜泊丹陽。
月朗星稀,微風習習。
陳兆倫正在船艙里和人下棋,突然,幾個警察領著一群罪犯闖了進來,手持鐵鏈,見人就打,見物就搶。
一介書生陳兆倫正低頭看棋,被暴徒連著打了三鐵鏈,頭顱脊背受重傷,血流不止,昏厥過去。
案子報到了縣令那裡。
丹陽縣令差點嚇死,皇帝身邊的人在自己管轄的境內被打成重傷,這還了得。
連夜派元芳查找兇犯。
很快,作案人員全部查明並被扣押起來。
這是一起警匪勾結傷害百姓的惡性案件,而且背後的水很深。
據查,每年秋讞,都有押解犯人的警察帶著犯人沿途作案。
平時,一般的百姓客商被搶被打也就忍氣吞聲了,可這次遇到了大人物。
經撫軍雅公奏明皇上,皇上下令,立置重典。
關鍵是,這樣的事情持續發生了很多年了。
一向以寬嚴相濟治理國家的乾隆皇帝,津津樂道於自己營造的盛世,此時,臉上也掛不住了。
藉此機會,他下令開展了一次全國性的嚴打!
2.
從康熙、雍正到乾隆,治理國家總的原則有所不同,康熙講究「寬」,雍正則「嚴」,乾隆皇帝總結前面兩位的經驗:寬嚴相濟。
康熙朝的董含寫了一本書,叫《三岡識略》,裡面有「慎刑」章節,講了康熙皇帝對於刑罰的觀點:
時海內初安,邊疆底定,上留心刑獄,對負責刑事審判的官員說,國家不得已用刑,一定要做到犯罪情節和罪名相符合,這樣,罪犯也沒有怨氣,千萬不要因為執法者的喜怒而給罪犯定罪。
當時死刑犯的最後審核都是皇帝做出,為了避免出現冤案,導致積怨,
康熙說,我一天這麼多事,肯定有考慮不周全的地方,可死者不能復生,一旦判錯了,算是誰的責任?
為盜之民,還允許他們自首,叛逆之眾,廣示招徠,都給他們自新的機會。更何況有職務的官員、不懂法的百姓,即便是犯了罪,也不忍心殺掉,哪能故意往重了判,使冤案越來越多呢?
康熙皇帝「以寬治國」六十餘年,到了晚年,臣下奉行不善,「寬」流於廢弛,「怠玩成風,辦事暗藏弊端,國帑率多虧空」。
所以,雍正皇帝一上台,不得不用嚴治國。
乾隆皇帝說,「我皇考臨御之初,見人心玩愒,諸事廢弛,官吏不知公事,宵小不知畏法,勢不得不加意整頓,以除積弊」。
對於雍正皇帝的做法,普通官員和老百姓都不理解。直到現在,雍正皇帝也是人們口中最殘暴的皇帝,各種負面的傳說屢禁不止。
雍正成了苛政。
寬是害,嚴是愛。
只有星星知道我的心。
3.
雍正統治十三年,致力於國家的長治久安,殫精竭慮,幾乎一口氣都沒歇過,最後把自己給累死了。
乾隆還是弘曆的時候,對國家的治理就有自己的見解,他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寬則得眾論》,與雍正皇帝的觀點不一致,遭到皇帝父親的嚴厲訓斥。
在弘曆的心裡,還是爺爺的寬容政策好。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做官太過嚴厲,就會遭到孤立。
過得去,才能上的去,這都是官場道理。
於是,弘曆剛剛成為了乾隆,就對雍正批示過的案件進行大批的平反。
著名將領傅爾丹、岳鍾琪因貽誤戰機被判處死刑,
總督蔡珽因朋黨罪被判斬監侯。
乾隆上任:釋放!
御史謝濟世因為誹謗程朱,屬於學術範疇,也被發配軍台。
乾隆:赦免。
司道沈起元、馬維翰,因為犯錯被罷官。
乾隆:平反,重新安排工作。
雍正十幾年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追查虧空,勒令官員退賠。
乾隆上任,多所豁免。
他自己說:朕臨御以來,凡八旗部院及直省虧空銀兩,施恩豁免,已不下數千萬。
上任第三個月,一次就寬免了69名欠帑虧空的官員,概行寬釋。
這在雍正時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4.
世界上最難測的就是人心。
皇帝以寬懷為本,體諒下屬和百姓,大家應該感恩才對。
可是不。
乾隆皇帝的寬鬆政策實行了幾年,問題也就出來了。
乾隆七八年以後,災荒頻仍,社會動蕩,搶米抗糧事件紛紛出現,社會矛盾日漸激化。
乾隆十三年正月,蘇北地區的沛縣、蕭縣發生了流民搶奪店鋪、到政府門前集體上訪,要救濟等群體性事件。
沛縣,是劉邦的老家,這裡發生民變,其政治意義大於社會意義。
乾隆皇帝一改過去的寬容,批示:此等搶奪鬧賑之事,必應立時嚴拿,以警刁風。
與此同時,福建發生老官教齋案,事涉叛逆。
乾隆批示:此案務須嚴行訪緝,竭力擒捕,痛絕根株,以絕後患。
再加上翰林陳兆倫被警匪勾結而打成重傷,金川戰役官兵怯懦腐敗,康熙也需要整頓吏治和軍紀。
多種因素交織在一起,三十九歲的乾隆皇帝決定「手黑」一次。
從重從快嚴懲一幫破壞國家秩序的犯罪分子。
5.
世間萬事,維有生死是大事。
在清朝,皇帝掌握著死刑的最終複核權。
每年八月,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組成的三法司,對各地報上來的死刑案件進行最後審決,這叫秋審。
每年在霜降和冬至之間,對刑部判決的案件和京城附近的死刑案件進行複審,叫朝審。
經過秋審和朝審的案件,結果分為以下幾類:
情實:情節屬實,罪名恰當。
緩決:案情屬實,但危害性小,留待下次秋審、朝審處理。
可矜:案情屬實,但有種種可以減刑的理由,免於處死。
留養承祀:情節確實且罪行嚴重,但家有老人需要供養,或獨子單傳,無人承祀,可減刑免死。
秋審和朝審後的案卷上報給皇帝,皇帝在九十月間在宮中懋勤殿或圓明園親閱案卷,研究案情,親自勾決。
乾隆皇帝上任伊始,以寬懷為本,他知道腦袋不是韭菜,掉了就長不出來了。不少罪犯,屬於「情實」的,他給降為「緩決」,凡緩決一次,第二年再緩,於是有些人就成了「老緩」。
死刑變成了無期徒刑,雖然不能保外就醫,但是死不了了。
6.
乾隆十四年,皇帝變臉了。
這一年秋審朝審後,乾隆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大批勾決,均即處死。
許多在監獄裡「緩決」十多年的老緩,也都給提嘍出來砍了。
嚴打之下,各省報上來的很多緩決犯,由九卿升格為情實立斬。
僅四川、湖北、江蘇、河南、山東、山西、直隸七省,由緩決改為情實而處決的就有43名。
同時,乾隆皇帝對原判為緩決的幾個省的督撫嚴加申飭,你們都是幹什麼吃的。
針對官場上的貪污腐敗、結黨營私,乾隆對幹部隊伍的犯罪處分特別從嚴。
過去的時候,官員即便是犯了死罪,有官官相護,也都被判為緩決,和別的案卷摻在一起,送到皇帝那裡時,皇帝寬容,也都能矇混過關。
很多貪侵之犯,人人皆知其必不正法,不過是虛擬罪名,
於是,這樣的案子越來越多。
乾隆皇帝知道這裡面的貓膩,就對各省報上來的緩決進行特別篩查,居然查出十八起重大案件,其中有棄城失地、貪贓枉法、受賄誣良、草菅人命等,
乾隆皇帝都重新給予重判。
他說這樣整頓的目的,還是保護大家,讓大家都知道:
一犯侵貪,即入實情,且即與勾決。人人共知法在必行,無可倖免。身家既破,子孫莫保,則饕鬄之私,必能自禁。
7.
過了兩年,翰林陳兆倫起複還朝。
乾隆皇帝剛剛南巡迴來,陳兆倫在路邊迎接。
乾隆皇帝看到他在,停下來詳細垂詢挨揍的經過,關心他的傷勢。
和他開玩笑說:
你遇到那幫暴徒的時候,為什麼不說,雞肋不足以當尊拳耶?
在以後的召見中,皇帝每次也都要問及此事。
一個文弱書生,在警匪勾結面前,就是雞肋對鐵拳。
可警匪勾結的黑惡勢力,在皇權面前,又何嘗不是雞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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