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公關案例:米高梅為躲避賠償竟狀告千名賭城槍擊倖存者
在酒店32層拿著機槍對上千名戶外演唱會觀眾瘋狂掃射,這種極端暴力行為到底算不算恐怖襲擊?如果算的話,被美國國土安全部認證過的安保公司和僱傭安保公司的酒店可以根據反恐法案免責么?日前,米高梅集團為避免法律責任將上千名倖存者告上了法庭,在美國社會引起軒然大波。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法律顧問Rikki Klieman說,米高梅集團此舉在法律技術層面來說很聰明,卻可能會為公司帶來一場公關災難。
事實確實如此。推特用戶已發起了抵制米高梅的集體攻勢(#BoycottMGM)。網民們還徵求集到了10000個簽名,呼籲太陽馬戲團取消他們在米高梅旗下場所的所有演出。
據美國警方記錄,2017年10月1日10點05分,一名叫做帕多克(Stephen Paddock)的男子在拉斯維加斯Mandalay Bay酒店的32層客房向正在參加鄉村音樂節的上千名觀眾進行射擊,造成至少58人死亡,500多人受傷,兇手動機至今未明。9個多月後,美國當地時間7月13日,Mandalay Bay酒店的母公司米高梅國際度假集團分別在加利福尼亞和內華達州對上千名受害者提起訴訟,以避免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這個聽起來有些詭異的案件到底是基於怎樣一種邏輯基礎之上的呢?
根據米高梅國際度假集團在加州法院的起訴書來看,目前因個人傷害已經起訴,或將要起訴米高梅集團的槍擊案倖存者達到2500人。而米高梅集團認為,由於公司購買了國土安全部認證的安保公司的服務,因此
根據國會2002年出台的「扶植
科技支持反恐法案「
(
Support
Anti-Terrorism by Fostering Effective Technologies Act of 2002,
SAFETY Act),集團作為買方擁有法律豁免權。
那麼,米高梅集團所援引的法案
究竟是什麼,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根據國土安全部官方網站的公開信息, 9/11之後美國國內眾多安保公司和反恐科技公司陷入巨大恐慌,他們擔心公司不能抵禦恐怖襲擊帶來的巨大法律賠償風險。因此在2002年,國會通過法案,旨在通過減少訴訟風險給反恐科技的發展提供激勵。這項法案的目的是確保法律風險不會直接威脅和遏制有效的反恐科技開發,因為反恐科技的開發和應用可以挽救生命。該項目由國土安全部科學技術司SAFETY ACT執行辦公室開管理。
根據這項2002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符合要求的反恐科技公司會進入國土安全部的反恐技術認證系統(QATT)。一旦進入認證系統,所有因恐怖襲擊引起的民間訴訟便受到了嚴格限制。例如,恐怖襲擊受害者不能對購買反恐科技和服務的一方進行訴訟,只能在「適當」的地區法院對反恐科技公司提出賠償要求,且最終賠償數額不得高於反恐科技公司在QATT項目的保險上限。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更困惑了呢?
據《紐約時報》報道,這個腦洞是米高梅集團律師Michael Doyen為了解決這2500個訴訟的問題在幾個星期前靈光一現想出來的。且目前來看真的「有法可依」。首先米高梅酒店僱傭的安保公司確實是國土安全部認證的。其次,國土安全部發言人沒有明確表示賭城槍擊案是否屬於「恐怖襲擊」,也就是說,有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恐怖襲擊」。
去年事件發生後,執法部門將其定性為大規模槍擊案,未發現與恐怖主義有關聯。而一旦法院認定賭城槍擊案為「恐怖襲擊」,受到該聯邦法律保護的將是安保公司和米高梅集團,而不是槍擊受害者。米高梅集團發言人德尚(Debra Deshong)在美國時間周一表示:「長年累月的訴訟和庭審對受害者、當地社區和那些需要治癒的人們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對於這樣的言論,被代表的受害者和受害者律師們可能並不同意。律師艾格萊特(Robert Eglet)表示:「我從來沒有見過比這個更荒謬和粗暴的事。他們通過狀告被害者來尋找他們更喜歡(更傾向他們)的法官。不道德到這個份上也太悲哀了。」
Lisa Fine女士是這場「殺戮」的倖存者之一,她身體上的傷口已經癒合,但遠未走出情感和心理上的創傷。她說,米高梅的行為讓她反胃,「就好像子彈朝著我的頭射過來。」
受害人律師克萊普爾(Brian Claypool)則表示:「我們一致認為這是恐嚇和欺凌槍擊案倖存者的伎倆。倖存者們有權利通過訴訟程序尋求社會變革和相應賠償。」
據警方記錄顯示,當時
帕多克的房間內有23件槍支,包括可穿透警方防彈衣的重機槍。另據《紐約時報》披露的監控錄像顯示,帕多克將這些武器運進房間前後整整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且多次和搬運裝有槍支行李的工作人員輕鬆聊天。所以如果米高梅集團酒店的安保公司真的是國土安全部認證過的話,那這個認證系統的質量可能要重新審視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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