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艘違反聯合國新公約漁船來自台灣 網民評論亮了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ILO)18日表示,已扣留首艘違反《漁撈工作公約》的漁船,該漁船來自台灣。台當局外事部門當天表示,涉案漁船已獲釋離港。
對此,有台灣網民揚言「台灣沒有加入聯合國」,意指其不受公約約束,但卻遭反駁「中國有加入,台灣是中國一省」。
國際勞工組織官網截圖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漁撈工作公約》是為確保漁工在適當且安全的條件下工作,於2017年11月生效。
涉事船隻是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船東也來自台灣。
國際勞工組織表示,在船員向南非開普敦當地督察員抱怨工作環境不佳後,這艘漁船5月在開普敦被扣留。
國際勞工組織在聲明中指出,漁船被扣留後,督察員發現很多問題,包括「缺乏文件、住宿環境不佳、漁工食物不足以及船上安全和衛生條件太差」。
來自南非海事安全局的保羅(Thelma Paul)表示,船上僅有兩名船員有工作合約,「甚至沒有船員名單。」她還稱:「救生圈爛了,必須更換,船錨無法使用,有個錨甚至不見了。」
18日,台當局外事部門證實「福甡11號」已獲釋離港。
「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福甡11號」4月16日進入南非開普敦港區,因為港區停水,船上2名印度尼西亞漁工向印尼駐當地單位反映伙食不好、沒辦法洗澡,但是後者與船東無關,而南非政府勞工主管單位與船東隨即跟漁工協商,伙食問題已改善,並沒有涉及虐待勞工問題。
林國平向媒體介紹事件情況 圖自台媒
他說,南非港區單位扣留漁船主因是發現「福甡11號」船身傾斜、逃生設備老舊等狀況,因為跟航行安全有關,所以扣留、要求改善,改善完成後,已經在6月27日出港,展開正常作業。
林國平還稱,此事沒有罰款,只是繳納了入港後的滯留費12365南非蘭特(約合6280元人民幣)。
台灣能不受聯合國公約約束?
事發後,很快有台灣網民揚言,台灣沒有加入聯合國,不應受公約約束。
但馬上有網民提醒:中國有加入,台灣是中國的一省。
也有網民指出,就算台灣地區不被聯合國承認,但投訴船員的所在國印尼是聯合國成員。
眾所周知,根據聯合國大會1971年10月25日的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惟一合法代表……」
在聯合國日常的操作中,也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例如2017年6月,有台灣師生欲持「中華民國護照」旁聽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遭到工作人員拒絕,並表示「台灣不是國家」,需要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才可以進入。
今年5月,一名台灣網民在社交媒體發文分享其親身經歷,「控訴」聯合國需「台胞證」才能參觀的規定,還質問「為何台灣不能加入聯合國」。對此工作人員則解釋說,「因為會員國中國已經包含台灣了」。
此外,儘管有人叫囂「台灣沒有加入聯合國」,但並不代表台灣地區違反聯合國公約就不受影響。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歐盟自2015年10月起,將台灣地區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地區警告名單(黃牌名單),台灣一再爭取解除都失敗。
報道稱,這可能與台灣漁工權益有關。而此次台灣漁船成為違反《漁撈工作公約》的全球首例,引發是否會讓歐盟黃牌雪上加霜疑慮。
被歐盟列為黃牌,若在指定時間內未能改善漁業管理達到國際標準,最終會被列入黑名單(紅牌),將面臨一系列制裁,包括禁止所有水產、漁獲出口到歐盟,影響巨大。
另據「中時電子報」報道,今年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曾在台灣公布影片,揭露台灣部分漁船船艙狹小、髒亂的生活空間更屢見不鮮。
該基金會副執行長施密德(Max Schmid)接受專訪時強烈建議台當局應執行《漁撈工作公約》,以保障漁工勞動權益及薪資條件,還表示歐盟已要求所有會員國須遵守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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