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逃費卻要醫生墊付,問題到底出在哪?
文/ 段少春(山西省大同市第三人民醫院宣傳部部長)
近年來,在一些醫院裡患者住院後逃費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成為了困擾醫生和臨床科室的大問題。去年,江蘇省某醫院追討患者欠款的方式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該醫院要求患者欠費金額的70%由主管醫生負責,從當月起每月從醫生績效中扣除500元,直至扣完為止。
醫生扣款金額從數十元到數萬元不等,其中需要扣費最多的是一位普外科醫生, 其收治病患共欠款18萬餘元,按照醫生承擔70%計算,該醫生需要扣款12萬7千餘元,如果每月扣款500元,共計20年才能扣完這筆欠款。
患者逃費扣醫生錢, 這真的符合邏輯嗎?據悉,該醫院出台這項措施意在讓主管醫生找患者催繳欠款,作為幫醫院追回欠款的一項激勵措施。
筆者認為,這明顯是不合理的舉動,因為患者逃費現象是制度和法理上的問題,是一些患者道德失衡的問題,醫院不應讓醫生為之買單。
醫生給患者買單無奈又寒心
眾所周知,醫生自身工作時間長、工作壓力大,要他們再分出一份心觀察患者是否「逃單」,不僅會增加他們的負擔, 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臨床治療工作,而且未免有些苛刻。
更何況,患者要是自身經濟條件不允許的話,出現這種情況實在是防不勝防。扣醫生的錢來補上這個缺漏,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醫院是最能體現人性的地方,「教科書式耍賴」屢見不鮮。但哪怕有時醫生可以預感到一些患者會有逃費行為,出於人道主義,仍是不能見死不救。
要知道,擔責的管床醫生一般年資較輕,收入尚微薄,很多還是剛剛進入臨床,處於醫院的底層。他們經歷了漫長的學習階段之後終於可以開始掙錢養活自己,但還沒有來得及喘口氣就又要接受這樣的暴擊。
職業的高風險、低收益,加上辛勞卻要備受人性的拷問,這些問題如果不能解決,能留得住實實在在的人才?
約束患者行為不能只靠醫生
不少患者住院時填報的住址、電話等信息都不真實,這導致患者可以堂而皇之地逃掉手術費、住院費等,患者及家屬還認為這種事件不構成犯罪。
這是制度和法制上的漏洞,因為目前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約束這種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加上醫院的初衷都是為了治病救人,這就給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屬鑽空子的機會。為了嚴防漏費逃費,醫院不得不要求非急救重症患者先交費再治療。
可是大多數人根本不理解,站在道德的高度指責醫生只看錢才救人,卻看不到醫生們的無奈。
其實,如果大家能理性地看待這些矛盾背後的緣由,能站在醫者的角度想想,那麼,患者的理解就是最大的支持。由此可見,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制意識尤為重要。
醫生能做的只不過是肉體上醫治, 對於殘缺的靈魂和墮落的道德,醫院和廣大醫務工作者真是無能為力。
整個社會已經對人與人相互間的不信任感付出了太高的代價,也很難開出處方整治不道德的人,這不是僅僅一個醫生群體能夠改變的,需要所有人不懈的努力。
完善制度法規才是出路
醫生是救死扶傷的從業者,醫生的收入都是自己提供專業技術的回報,他們不是患者逃費的墊付者。收費監管是醫院行政制度和財務部門的事,從這方面看,醫管制度的不作為才是根源。
醫院要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醫療體制,使所有患者能病有所醫, 而不是靠惡意逃單這種方式。關於如何避免患者逃費,筆者認為應該有以下幾點方案:
建立患者信用制度
01
針對衛生行業明確制定失信人員標準,收集患者信用的信息,有一次逃費就在衛生系統網路上留有污點,下次就診住院時需繳清上次費用。黑名單制度也可以運用在醫療衛生上。
先繳費後治療(急救重症患者除外)
02
這一項措施已在各大醫院中普遍實施,先充值費用再進行看病治療,在治療或手術的過程中,餘額不多的時候以簡訊或軟體平台通知等方式提醒患者及其家屬及時繳納費用以免影響後續治療。
設立醫療救助金
03
如果患者來自真正的特殊困難家庭,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減免醫療費用的申請,也可以採取大病救助和社會公開捐助等方式籌集治療費用。
只有實行和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患者約束機制和制度法規,才可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逃費現象的發生。
原文刊登於《醫師在線》雜誌第340期
責編:陳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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