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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原副市長緣何走上貪腐路

在反腐劇《人民的名義》中,「小官巨貪」趙德漢蹲在地上痛哭懺悔,說自己是「農民的兒子」。檢察官則怒斥他大把撈錢的時候忘了本。

在海南,也有一位「趙德漢式」的領導幹部五指山市原副市長陳國誠。他一邊聲稱自己甘當「山裡人」,一邊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重大損失,同時還收受賄賂款85萬餘元。

一審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陳國誠有期徒刑11年後,他提出上訴。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國誠案予以改判,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山裡走出來「高材生」

1967年2月出生的陳國誠,海南陵水人,在職研究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2月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曾任五指山市副市長。2008年1月,成為海南建省20年來首位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民主黨派成員。

據當地媒體報道,陳國誠出生在海南省一個偏遠的黎族小村莊,早在讀中學時,他立志要考取清華大學。1985年,他如願以償,考取了清華大學民族預科班,1986年轉入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學習。

1991年畢業後,陳國誠經歷了兩次重要的選擇。第一次是畢業時,全班有32人,一半出國,其餘多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地。但他割捨不下家鄉情結,決定回海南工作。

於是,陳國誠回到海口市南方建築設計院,從技術員、工程師干起,8年後,時年32歲的他出任設計院院長。2003年,他開始擔任海南南方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董事長。

到了2006年,陳國誠面臨第二次重要選擇。海南省委組織部門選調他到五指山市工作。五指山市是黎族聚居的地方,是國家級貧困市。還是抱著「為家鄉老百姓做點事」的想法,他掛職五指山市副市長。

根據專業特長,五指山市領導讓陳國誠分管城市建設與規劃、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及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工作,他開始手握實權。2007年1月,陳國誠正式出任五指山市副市長。由於他分管的工作都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所以找他的人也多。

濫權造成國家重大損失

據檢方指控,1999年10月2日,興安公司通過受讓方式獲得位於五指山市沖山鎮羅力菜隊的9942平方米土地,並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一直未開發建設。

根據規定,受讓單位需在一年內開發使用土地,否則政府按原價收回重新安排。2003年4月,五指山市國土局收回興安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008年下半年,華瑞公司法定代表人呂某某得知中石化海南分公司想在五指山市找一塊土地用於建設氣站的消息後,便找到時任五指山市分管國土局工作的副市長陳國誠。陳國誠告訴呂某某,該地雖由政府收回,但程序不完備,還在興安公司名下。

2009年年初一天,呂某某找到興安公司副總經理解某軍,雙方簽訂協議將這塊土地以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華瑞公司。因解某軍沒有提供土地證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簽名和身份證,五指山市國土局沒有受理。

於是,呂某某與解某軍通過偽造欠條、虛假訴訟等方式,於2010年1月17日將該地的使用權過戶到華瑞公司名下。隨後,呂某某請求陳國誠催促五指山市國土局儘快辦理過戶手續。

2010年1月,五指山市國土局原副局長李某茂發現法院裁定的這塊土地在2003年已由政府下文收回,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便將此情況告訴了陳國誠。陳國誠要求李某茂想辦法。李某茂編造該宗土地不能列為閑置土地的理由,向五指山市政府請示撤銷2003年政府收回土地的決定。陳國誠直接在請示上批示。

於是,在陳國誠的幫助下,呂某某獲得羅力菜隊的9942平方米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2013年7月1日,經海南省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地塊鑒定總價為143萬餘元。

「2011年10月9日,為了感謝陳國誠的幫助,我在海口市寰島泰得酒店停車場處,將80萬元現金送給陳國誠的胞弟陳某某。」呂某某供稱。2012年9月,陳國誠得知被海南省紀委調查,指使胞弟陳某某將80萬元退還給他。

而且,陳國誠還利用職務之便,為呂某某的朋友林某江承攬工程,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呂某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5.96萬元。

背棄誓言獲刑5年

「大學畢業後,我先到海口市南方建築設計院工作,後到五指山市工作,我的經歷告訴我,要實現人生的價值,履行一名人大代表應該履行的義務,就必須用個人所學知識為老百姓服務。」陳國誠曾如是說。

然而,陳國誠卻逐漸背棄了自己的「誓言」。他不僅利用手中權力將已被政府無償收回的土地運作給一公司,造成國家重大損失,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2015年1月15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國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宣判後,陳國誠不服,提起上訴。

近日,海南省一中院審理認為,因刑法修正案九關於受賄數額與處罰的規定發生變化,故應改變刑罰,終審以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 說「法」 「農民的兒子」不是貪腐擋箭牌

在落馬官員的法庭自白、悔過書中,最常見的開頭便是——「我是農民的兒子」。其背後的潛台詞是:自己出身窮苦大眾,本質本性不壞,思想根源純潔,只是沒有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線,由「農民的兒子」變成了「人民的罪人」。

「農民的兒子」,多親切的一個稱謂,竟然淪為少數貪官替自己開脫的擋箭牌。其實,無論是不是「農民的兒子」,貪官都不是天生的。像陳國誠一樣,初出茅廬,大多懷著為人民群眾謀利益的初衷。然而,當他們經受不住一次次的誘惑時,心態扭曲了,滑向貪腐。

對此,一方面要重視思想政治教育,及時喚醒紀律規矩意識,夯實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督,延伸監督的範圍和觸角,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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