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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就《葯神》作批示,22種高價醫保抗癌藥將很快保證供應

總理近日就電影《我不是葯神》引發輿論熱議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加快落實抗癌藥降價保供等相關措施。

總理在批示中指出:「癌症等重病患者關於進口『救命葯』買不起、拖不起、買不到等訴求,突出反映了推進解決藥品降價保供問題的緊迫性。國務院常務會確定的相關措施要抓緊落實,能加快的要儘可能加快。」

總理說:「抗癌藥是救命葯,不能稅降了價不降。必須多措並舉打通中間環節,督促推動抗癌藥加快降價,讓群眾有切實獲得感。」

作為患者家屬,小編看了真的很激動,總理真的很關心抗癌藥降價的問題,今年以來,總理已經多次談及抗癌藥降價。

4月10日,總理在上海考察羅氏製藥有限公司時,表示:可以採取政府採購等方式將一些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目錄。

4月12日,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明確了降稅措施,並宣布從5月1日起,我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

6月20日,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要求,督促推動抗癌藥加快降價,對醫保目錄內的抗癌藥要開展專項招標採購;對醫保目錄外的獨家抗癌藥要抓緊推進醫保准入談判。

進醫保了是好事情,但是執行起來著實難度不小,比如赫賽汀,雖然進了醫保,但要麼買不到,要麼沒有葯,要麼就需要長周期的等葯,耽誤了治療。

相信有總理的關注,抗癌藥降價、醫保目錄內的抗癌藥保證供應應該很快就能成為現實,而已進入醫保藥品的抗癌藥一定會是最先成為現實的一批,所以小編總結了一下目前已經進入醫保的高價藥品。需要使用這些藥品的家屬請密切關注。

1、曲妥珠單抗(赫賽汀)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

定額7600元(440mg(20ml)/瓶)

報銷疾病範圍:

(1)HER2陽性的乳腺癌手術後患者,支付不超過12個月。

(2)HER2陽性的轉移性乳腺癌。

(3)HER2陽性的晚期轉移性胃癌。

2、貝伐珠單抗(安維汀)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定額1998元(100mg(4ml)/瓶)

報銷範圍:限晚期轉移性結直腸癌或晚期非鱗非小細胞肺癌。

3、尼妥珠單抗(泰欣生)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定額1700元(10ml:50mg/瓶)

報銷範圍:

限與放療聯合治療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表達陽性的Ⅲ/Ⅳ期鼻咽癌。

4、利妥昔單抗(美羅華)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定額2418元(100mg/10ml/瓶) 8289.87元(500mg/50ml/瓶)

報銷範圍:

限複發或耐葯的濾泡性中央型淋巴瘤(國際工作分類B、C和D亞型的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CD20陽性Ⅲ-Ⅳ期濾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CD20陽性瀰漫大B細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最多支付8個療程。

5、厄洛替尼(特羅凱)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195元(150mg/片)142.97元(100mg/片)

報銷範圍:

限EGFR基因敏感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6、索拉非尼(多吉美)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203元(0.2g/片)

報銷範圍:

1.不能手術的腎細胞癌。

2.不能手術或遠處轉移的肝細胞癌。

3.放射性碘治療無效的局部複發或轉移性、分化型甲狀腺癌。

7、拉帕替尼(泰立沙)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70元(250mg/片)

報銷範圍:

限HER2過表達且既往接受過包括蒽環類、紫杉醇、曲妥珠單抗治療的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

8、阿帕替尼(艾坦)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

136元(250mg/片)、185.5元(375mg/片)、204.15元(425mg/片)

報銷範圍:

限既往至少接受過2種系統化療後進展或複發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

9、硼替佐米(萬珂)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

6116元(3.5mg/瓶)、2344.26元(1mg/瓶)

報銷範圍:

限多發性骨髓瘤、複發或難治性套細胞淋巴瘤患者,並滿足以下條件:

1、每2個療程需提供治療有效的證據後方可繼續支付;

2、由三級醫院血液專科或血液專科醫院醫師處方;

3、與來那度胺聯合使用不予支付。

10、重組人血管內皮抑制素(恩度)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630元(15mg/2.4×10^5 U/3ml/支)

報銷範圍:限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11、西達本胺(愛譜沙)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385元(5mg/片)

報銷範圍:

限既往至少接受過一次全身化療的複發或難治的外周T細胞淋巴瘤(PTCL)患者。

12、阿比特龍(澤珂)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144.92元(250mg/片)

報銷範圍:限轉移性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

13、氟維司群(芙仕得)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2400元(5ml:0.25g/支)

報銷範圍:

限芳香化酶抑製劑治療失敗後的晚期、激素受體(ER/PR)陽性乳腺癌治療。

14、依維莫司(飛尼妥)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148元(5mg/片) 87.05元(2.5mg/片)

報銷範圍:

限以下情況方可支付:

1.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療失敗的晚期腎細胞癌成人患者。

2.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進展期胰腺神經內分泌瘤成人患者。

3.不需立即手術治療的結節性硬化症相關的腎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成人患者。

15、來那度胺(瑞復美)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866元(10mg/粒) 1101.99元(25mg/粒)

報銷範圍:

限曾接受過至少一種療法的多發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並滿足以下條件:

1、每2個療程需提供治療有效的證據後方可繼續支付;

2、由三級醫院血液專科或血液專科醫院醫師處方;

3、與硼替佐米聯合使用不予支付。

16、多西他賽

劑型:注射劑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限二線用藥(每個地區要求不同)

17、吉非替尼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限EGFR基因敏感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18、甲磺酸伊馬替尼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

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診斷並有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檢驗證據;胃腸間質瘤

19、比卡魯胺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局部晚期、無遠處轉移的前列腺癌

20、替莫唑胺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

1.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

2.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21、依西美坦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

用於經他莫昔芬治療後,其病情仍有進展的自然或人工絕經後婦女的晚期乳腺癌。

22、卡培他濱

劑型:口服常釋劑型

報銷標準:乙類(部分報銷)

報銷範圍:

結腸癌輔助化療、結直腸癌、乳腺癌聯合化療、乳腺癌單葯化療、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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