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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及時查出病因,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醫生該負責嗎?

有人問:沒有及時查處病因,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醫生該負責嗎?

這個問題其實很常見,我個人覺得應該區別對待(我並不是特指題主的情況,而是通指具有普遍代表意義的情況)。

有人會說:既然來到了醫院,花了錢,就應該查出問題,如果沒有查出問題,延誤了治療,醫生自然是有責任的。

也有人會說:疾病是有發展過程的,人體也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個體,開始沒有查出問題也很正常。

事實上,這兩種說法都值得商榷,都是片面的。

因為我是一名急診醫生,所以經常會遇見一些急性病患者或慢病急性發作的患者,也會遇見一些生命體征不平穩命懸一線的患者。

因為我常常面對生死,所以經常能夠遇見人間冷暖世態炎涼。

我個人認為,以上兩種觀點要結合起來辯證的看待。

有些疾病,在發病之初是難以診斷明確的。

比如,一位胸痛20分鐘的男性患者,進入醫院後,醫生考慮急性心肌梗死,但是心電圖和心肌酶譜全部正常,該怎麼辦?

事實上,這樣的病人應該動態觀察,完全有可能在隨後的時間內無論是癥狀還是檢查結果都會出現驚天的變化。

比如,一位腹痛20分鐘的男性患者,進入醫院後,醫生髮現除了上腹痛之外並沒有其他任何癥狀,考慮是急性胃炎,對症處理後,患者癥狀不僅沒有緩解反而愈發的嚴重,該怎麼辦?

事實上,能夠導致腹痛的疾病有很多,在發病之初是很難鑒別診斷的,即使是經驗豐富的醫生,也完全有漏診誤診的可能。

我便親身經歷過單純以上腹痛為唯一癥狀的患者,根本原因卻是:肺部感染/結核性胸膜炎/急性心肌梗死/主動脈夾層/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急性闌尾炎......

又比如,一位頭暈三日的女性患者,進入醫院後,醫生考慮眩暈綜合症,輸液後不僅沒有緩解,反而在輸液途中突發心跳呼吸驟停,該怎麼辦?

能夠導致頭暈的疾病有很多,雖然大多都是勁椎病/美尼爾氏病/腦梗塞等常見病,但也有特殊情況發生!

這位女性患者便是蛛網膜下腔出血!

有人說:蛛網膜下腔出血不應該有頭痛嗎?

對不起,那是教科書上說的典型癥狀,生活中還有一部分人是沒有頭痛的!

如果你是家屬,你會不會狀告醫生?醫生應該不應該負責任?

以上例子全部來自於真實的生活,醫院醫生到底該不該負責任?


總而言之,我的意思是:

面對一種癥狀或疾病,如果是因為醫生沒有考慮到可能的原因和發展情況,則應該負一定的責任。比如那位女性頭暈患者,因為醫生沒有考慮到腦出血的可能,更加沒有讓患者做頭顱CT檢查。

如果醫生已經考慮到了各種可能,該做的檢查也已經做了,但是因為疾病的特殊性或患者不願意配合導致的結果,醫院醫生則不應該負責任。比如,那位胸痛後檢查結果正常的男性,他便是在檢查後拒絕了觀察複測的建議,簽字後離開,最終又因暈厥而被送進搶救室的。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愚見,也只代表我個人的意見,歡迎大家補充。

讓更多人了解更多一點!

作者簡介:最後一支多巴胺(同名公眾號),三甲醫院急診醫生,醫學科普作家。2015/2016/2017年度優質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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