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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大方面解析—對人販子判死刑真的有用嗎?

對於人販子,大家都表示深惡痛絕!因為作為一個正常社會中的人,我們都是為人子女,現在或者將來也會為人父母。如果有一天有人把你至親至愛的人奪走了,誰都會悲痛欲絕。

尋親路上的父母

平時看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刑事案件發生,很多人都會說應該一律判人販子死刑,這樣的嚴刑酷法才能威懾到人販子而有人又會說這樣的一刀切政策只會增加被拐兒童的危險性,並不會對減少此類案件起到什麼作用。那麼到底該不該判人販子死刑呢?我們來梳理分析一下。


數據

我們先來看一下關於我國拐賣兒童案件的一些數據:據中國法院網2018年公布的消息,2017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4685件;而我國2015年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重刑率(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為56.59%。

被救的孩子

分析

這個數據看著好像我國對拐賣婦女兒童案件打擊力度很大。是真的這樣嗎?我們來對比一下其他案件的重刑率:我國的故意殺人罪重刑率為82.02%,綁架罪的重刑率為79.33%,而拐賣兒童婦女兒童罪的重刑率大大低於前兩種犯罪。

所以我覺得我國對拐賣案件的判刑力度確實太輕了。如果說拐賣婦女兒童的嚴重性比不上故意殺人,那麼和綁架犯罪相比總應該不相上下吧?對於失去孩子的父母來說他們要承受的痛苦可不是一朝一夕的,有的父母失去了孩子以後甚至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了。支撐他們繼續活下去的希望只有不斷的尋找那生死未卜的孩子,可這又是一個生不如死的過程。因此加大對拐賣犯罪的重刑率是有必要的,就像我國80年代的「嚴打」一樣,可以有效地降低犯罪率。


那麼如果加大對拐賣婦女兒童的判刑力度應該大到什麼程度?是否真的要一律死刑呢?我認為這樣有一定的效果,但並不是最好的。為什麼?那這就要從破案率說起了。

目前我國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的破案率是在17%到20%左右,而我國刑事案件的平均破案率為40%左右。如此低的破案率,也就是說10個人販子只有2個被抓到!

那我們就想想了,即使對人販子一律判死刑,對他們的作用大嗎?能做這種事的人他們為了錢能有多在乎自己的命?他們認為反正反被抓的可能性不大,為了暴利也願意挺而走險!而且這樣會使他們在被警察發現後為了便於逃跑,有可能殺害兒童,因為他們覺得殺和不殺都是死刑,何必再帶個累贅?

被拐兒童有的被人販子要求上街乞討

所以對人販子一律死刑,我認為會對犯罪分子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是對降低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並不會起到多大的效果。


見解

那麼怎麼樣做才很合理呢?我認為基於我國目前的情況應該朝兩個方向努力:

第一,提高重刑率。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嚴重性提高,即使不是一律死刑,也應該加大懲罰力度,以此來達到威懾犯罪分子的作用。

第二,應該努力提高破案率。公安機關應該加強對拐賣犯罪的打擊力度,讓人販子感到只要觸碰到拐賣犯罪這條紅線,就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樣人販子就會覺得一做就會被抓,一抓就會被嚴懲,那犯罪率自然會下降了。

幫助父母找回孩子

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你又是什麼看法呢?歡迎評論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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