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受」?
如何理解「受」?
心愚法師
受叫領納,就是把所緣的東西領納於內心。《瑜伽師地論》中說道:
正文
《瑜伽師地論》
受云何?謂領納。又云:受作何業?謂愛生所依為業。——卷三
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受作何業?謂愛生所依為業。——卷五十五
「愛生」是從十二因緣講的,受是「愛」的所依,就是說受是愛能夠生起的前提條件。什麼是受?最根本的意思是「領納」,受的作用是給愛做所依,因為受會產生愛,當然這裡來說,受不是愛的親因緣,而是愛的一個必要前提——增上緣。
第五十五卷里的解釋,三和合就是觸,觸是受的所依,前提條件,這是從「受」生起的原因來說,前面是說了它是生起愛的原因。
對於受的概念,窺基法師說:
受者,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欲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亦云令心等起歡、戚、舍相。
順、違、俱非就是樂受、苦受、舍受。為什麼樂?是因為順著你,跟你無始以來的習氣相順應你就會覺得樂;跟你相違就是苦;不順不違就是無記。
「起欲」就是愛生,「欲」就是愛,「起欲」就是生起了愛,說的全面一點應該是「愛非愛俱非」。窺基大師說「合、離、非二欲」,「合」就是想得到它、合在一起;「離」就是不喜歡它、和它相違要遠離它;「非二欲」就既不是合也不是離,而是無記,就是前面說的「俱非」。愛、非愛加上俱非是廣義上的「愛」,想得到、想遠離和都不是這三者都是欲。三種狀態都歸在愛中,不想得到和不想不得到也是一種欲,也是一種態度和狀態,如同投票一樣,支持、反對、棄權都是一種態度。雖然俱非這種狀態的作用比另兩種要小,但是畢竟要作為一種狀態存在的,就像棄權票有多少也要統計進來的。
「亦云令心等起歡、戚、舍相。」心就是八識了,主要是第六意識,歡是歡樂,戚是苦惱,舍就是不悲不喜——這是從情緒上講,這種講法比前面的要更具體一點。
普光法師對於「受」的定義則說:
領納外塵覺苦知樂,如是取境,名之為受。
他的描述是最簡單的。外塵是境,色聲香味觸法。普光法師經常從外境、外塵的角度來講的,因為他是以俱舍著稱的,還是習慣於把境作為是外在的法。
普光法師在玄奘門下是以精通俱舍著稱,所以他的觀點和窺基大師經常有所不同。窺基大師時時刻刻提醒我們讓我們明白:你所認識的對象都是識內的相分,都是內境;而普光則一直在講外境。這就是我們說的知識背景很大程度上影響思維模式,思維模式決定了表述這些東西時候用的語言。
我們再來看義忠法師的疏:
云何為受?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
義忠是忠實的詮釋窺基的觀點的,義忠是慧沼法師的徒弟,慧沼法師讓義忠去師公窺基大師處學習。所以後面有的地方兩個人太一致的地方,我們就把義忠的內容略過了。
本文選自心愚法師文集《百法略說》72
作者 | 心愚法師 校勘 | 如義 排版 | 如梵 編輯 | 如真


※《瑜伽師地論》正知而住:辨次第。往還
※唐·義凈三藏游鷲嶺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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