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魯·羅伯茨:人們為什麼要寫日記
文/安德魯·羅伯茨(Andrew Roberts),(騰訊·大家專欄作者,英國歷史學家)
我最近得到消息,記者肯尼斯·羅斯(Kenneth Rose)的日記將於今秋出版。我不禁想,人們為什麼要寫日記,為什麼要記載自己每天做了什麼事情?我自己也寫了三十多年的日記,對上述問題也思考了多年。我覺得羅斯是一位了不起的日記作者,他認識半個世紀以來英國所有值得認識的人,所以我要再好好研討一下上述問題。
寫日記的理由五花八門,但有多少理由是真實的呢?或者純粹是因為自戀?當代一些著名的英國日記作者,比如詹姆斯·里斯-米爾恩(James Lees-Milne)、艾倫·克拉克(Alan Clark)、肯尼斯·羅斯、艾倫·本內特(Alan Bennet)和伍德羅·懷亞特(Woodrow Wyatt)的日記里,我作為跑龍套的小角色出現。不過我開始思考,寫日記是不是一種惡性的心理障礙。
「寫書是一種冒險」1949年11月,倫敦格羅夫納豪宅酒店,溫斯頓·丘吉爾在一次午餐會上這樣說道,「它起初是玩具,後來變成娛樂。然後它變成情人,變成主人,變成暴君,而到了最後階段,我們剛剛準備要屈從於它的奴役的時候,就把那怪物殺死,把它丟到公眾面前。」但日記並非始終如此。它往往始終是我們的主人,以至於我們做某些事情和去某些地方,不是為了自己,而純粹是為了讓日記滿意。
每天早晨花十分鐘回憶昨天發生了什麼事情,這真是有點煩人的雜活。日記作者自我安慰,並互相安慰,說等到他們老了,日記就可以讓自己高興,或許還能讓孫輩感興趣。當然還可以搶在大家都忘記日記里提及的人物是誰之前把日記發表。我的一位朋友想給自己的日記取名為《名人私下裡告訴我的那些尷尬事》。但這就是我們寫日記的真實原因嗎?
或許對某些人,比如政治家來說,寫日記能給他們一個難得的機會,完全開誠布公,並展示自己始終是正派人。讀者願意讀政治家的日記,即便絕不會考慮讀同一個人的回憶錄。寫日記的另一個動機是炫耀自己認識多少富人、名人和成功人士。還有一些人在日記里坦白自己的罪孽。過去有一些偉大的日記作者,比如約翰·伊夫林(John Evelyn)、塞繆爾·皮普斯(Samuel Pepys)、亨利·「奇普斯」·錢農(Henry "Chips" Channon)和哈羅德·尼科爾森(Harold Nicolson),憑藉自己的日記贏得了不朽的文學聲譽,也許有人想效仿他們。
詹姆斯·鮑斯威爾/蔡田明/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5
有些人想在日記里嘲諷敵人、歌頌朋友。(詹姆斯·鮑斯威爾的《約翰生傳》實際上是日記,雖然隱藏較深;它同時也是第一部偉大的傳記作品,在諷敵頌友兩方面都很出色。)托尼·布萊爾那位精明強幹的新聞秘書阿拉斯泰爾·坎貝爾(Alistair Campbell)之所以寫日記,顯然是為了掙大錢。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最資深的將領,陸軍元帥艾倫布魯克勛爵把日記當作安全閥,在裡面大發牢騷,免得自己公開與溫斯頓·丘吉爾和美國將領大吵大鬧起來。
有些人寫日記是為了幫助歷史學家,為了自我辯護,或者給自傳準備材料。每當我遇見一位身居有歷史意義的高位的人士,都會敦促他寫日記。大約一半人說他們會寫,但只有十分之一真正會寫。(有些政治家寫日記是為了自我辯護,不過在美國,日記可以作為庭審證據,所以很少有美國政治家冒這個風險。)
但我一直懷疑,我們記載自己每天生活的真實原因是,我們心裡有一種雖然微弱但不斷增長的恐懼:我們不重要,我們做的事情、說的話或寫的東西都不重要,至少重要不了多長時間;等我們一死,我們就完全無足輕重了。我們擔心,未經記載的生活是空虛的、無價值的生活。
花費成千上萬個小時記錄我們做過的事情,我們就能告訴自己,我們的生活現在就很重要,或者有朝一日會讓別人覺得有意思,說不定是數百年之後。所以,寫日記是一種可悲的、不符邏輯的、註定失敗的手段,向冷漠的上天努力證明自己的重要性;我們這些日記作者缺乏理性,內心裡居然相信我們能夠引誘後世,讓他們對我們感興趣。於是日記開始主宰我們了。
我今年五十五歲了,應當比較理智才對,但我還是會去做一些自己不是特別想做的事情,去一些自己不是特別想去的地方,純粹是希望能給日記增添內容。這很荒唐,但我相信不止我一個人會這麼做。我相信日記作者普遍有這樣的心理障礙。從艾倫·克拉克和伍德羅·懷亞特的日記里肯定能發現他們這種瘋病已經很嚴重了。只要我們和其他日記作者談談,尤其是那些長期患有最嚴重形式日記紊亂症的人,他們一定會供認不諱。
很多人有強迫症,一定要做一些事情,以便死後別人覺得他們的生活不無聊;他們寫日記,因為他們當真相信只要自己每天在一個小本子里記下昨天發生的事情,他們的生活就有價值了。這種現象應當有一個醫學術語才對。絕大部分人簡單地過自己的生活,不會被寫日記的強迫症奴役。日記作者為什麼做不到呢?
當然,我們知道日記提供的歷史證據多麼重要。日記記錄的是當天發生的事情,不是多年後的回憶,所以更準確。過去四年里我為自己的新書《丘吉爾:與命運同行》(今年10月推出中文版)做研究的時候,就強烈地感受到了這一點。
溫斯頓·丘吉爾(1874年11月30日—1965年1月24日)
溫斯頓·丘吉爾於1940年就任首相後,命令軍隊、政府和公務員系統里任何人不得寫日記。假如德軍入侵英國,繳獲的日記就會有不可估量的軍事價值,而德國宣傳部長約瑟夫·戈培爾博士就能選擇性地摘引日記內容,炮製絕佳的宣傳。但幾乎無人服從丘吉爾的命令,就連他的私人秘書約翰·"喬克"·科爾維爾(John "Jock" Colville)也寫日記。他的日記後來成為歷史研究的寶庫。外交大臣安東尼·艾登寫日記,他的私人秘書奧利弗·哈維(Oliver Harvey)和常務外務次官賈德干爵士(Sir Alexander Cadogan)都寫日記。喬治六世國王的私人秘書艾倫·拉塞爾斯爵士(Sir Alan Lascelles)寫日記,國王自己也寫,我為了寫書研究了國王的日記。丘吉爾身邊大約有五十人寫了日記。他們覺得自己正在經歷超乎尋常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時代,未來的人們會對他們的所作所為興緻盎然。他們想得對。
但今天我們寫日記,不是因為我們相信未來的人會貪婪地閱讀我們寫下的每一個句子,因為他們對我們這個後英雄時代的生活感興趣。我們寫日記的動機已經成為我們思維的一部分,並且是相當瘋癲的思維。但我們知道自己還會繼續寫日記,也許一直寫到失明(塞繆爾·皮普斯停止寫日記就是因為失明了)或者直到我們時日無多,無事可記。
我不知道自己的日記將來有沒有機會出版,甚至不知道它有沒有出版價值,但我希望等我開始老糊塗的時候,這些日記還能向我提醒那些讓我覺得喜歡、覺得有趣的人和事。我幻想自己坐在大扶手椅里,一邊讀自己的日記一邊咯咯笑,愛撫一大堆日記本,就像守財奴愛撫自己的金銀財寶一樣。
政治日記的作者需要三樣東西,他的日記才能成功,不管是約瑟夫·戈培爾還是英國外交大臣道格拉斯·赫德(Douglas Hurd),還是工黨財政大臣休·道爾頓(Hugh Dalton),還是記者C.P·斯科特(CP Scott),還是BBC高管約翰·里斯(John Reith),還是保守黨外交大臣哈羅德·麥克米倫(他是數量極少的寫日記的首相之一)。第一樣東西是成功。日記作者絕大部分為男性,他需要在正確時間處在關鍵位置,記載人們的言行。保守黨議員艾倫·克拉克懊惱辭去下議院議員位置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從此離開了事件發生的焦點。
第二個必備條件是細緻的觀察力,能夠迅速捕捉事件和人的個性。日記作者並不需要出色的文學才華,但必須對人物和時刻有一種敏銳的把握,哪怕是偏見。也不需要強大的政治判斷力:塞繆爾·皮普斯支持英國的昏君詹姆斯二世,艾倫·克拉克捍衛極其平庸的約翰·梅傑爵士,「奇普斯」·錢農仰慕很可能是20世紀最差的一位首相內維爾·張伯倫。
最後一個也是最困難的一個條件是,日記作者自己必須是有趣的人物,他的弱點、熱情和道德(或不道德)發展本身就值得關注。我們很願意和塞繆爾·皮普斯喝一杯波爾多葡萄酒,與詹姆斯·鮑斯威爾喝咖啡,參加「奇普斯」·錢農位於貝爾格雷夫廣場的派對,一起喝摻有苯丙胺的雞尾酒。
英國外交大臣和後來的首相安東尼·艾登爵士的日記,在中斷兩個月之後,於1944年11月18日的文字很好地概括了寫日記這種活動深處的悖論。「近期我太懶惰,沒寫日記。我的懶惰不可原諒,因為最近幾周發生了很多特別有趣的事情,」他寫道,「但也特別牽扯精力,所以我完全沒時間寫。」一個奇怪的事實是,最偉大的日記作者往往不是決策者,比如很少有首相每天都寫日記,而是那些處於事件邊緣的人。真正創造歷史的人往往太忙碌、太疲勞,沒法寫。
塞繆爾·皮普斯是海軍部首席秘書,算不上英國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奇普斯」·錢農只不過是議會秘書,這是最低級的政府職位。艾倫·克拉克從來沒當上內閣大臣,哈羅德·尼科爾森在任上只待了一年,並且是不起眼的角色。但他們的日記的生命力比他們那些更有權有勢的同時代人更強。「喬克」·科爾維爾和丘吉爾相處很長時間,他的有趣日記的標題為《權力的邊緣》。與人們的直覺相反,流傳最久的日記往往是邊緣人寫的。
不過,即便寫日記的時候已經與實際事件隔了一段時間,但只要日記沒有受過事後竄改,就仍然比後來寫的敘述更能生動形象地反映當時的真實生活。很多閃光的小細節往往值得用很多頁去描繪。在詹姆斯·鮑斯威爾的《約翰生傳》和他的精彩日記里,善於捕捉不尋常之處的目光往往能像夜空中的閃電一般照亮晦暗的細節。親臨現場的人寫的日記里的幾句話,有時比連篇累牘的官方文檔更有價值。對於歷史研究,日記是寶貴的史料,因為日記作者不知道下面會發生事情,這很關鍵,而回憶錄作者已經知道了去來龍去脈。
三十多年來,我從事歷史研究,閱讀了數百本日記。依我愚見,完美的日記作者是擅長觀察細節、有嚴重性癮的下層政治家。對歷史學家來說幸運的是,英國下議院里擠滿了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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