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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積極倡導以文化為取向的城市考古

中國考古學事業及力量的發展路徑有一個從中央到地方不斷遞進、擴大、下沉的特點。從1928 年前後開始的地質調查所、中研院史語所獨大,到 20 世紀 50 年代後中國科學院考古所、華東工作隊、北大等國家隊、省隊、大學隊多家並立,再到 20 世紀 80 年代後各省及大學先後成立考古所或擁有團體領隊資質,再到 21 世紀初前後多個城市考古研究所(院)的紛紛建立。今天可以說,城市考古研究機構的大量出現,標誌著中國考古學進入了百花齊放、深耕基層、城市為主的新時代。中國有太多的千年古城,我們迫切需要更多的城市考古所。在「城市化」的今天, 「市民」成為城市的主人,每個城市都需要自己的文化根系、文化自尊、文化自信、文化品牌、文化故事、文化地位、文化價值,而考古學恰恰是城市文化建設中的重要「資源」和「價值」的提供者。

過去,城市考古首先以「城市沿革史」為研究目標,這當然是一個重要並寶貴的傳統。在具體實踐中,重點尋找城牆、城門、城河、街道、宮殿、衙署等遺迹。但必須指出,這不是城市考古的根本目標,根本目標是城市文化的研究與呈現。

首先,考古學自身邏輯運動的過程證明,其最突出、最核心的學術功能是「文化」研究。經過數百年的發展,20 世紀 20 年代,「文化」視角的考古理論和學術目標終於出現,通過米勒、科辛納、柴爾德等人的探索,考古學家們最終選擇了「考古學文化」這樣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論作為新的學術目標,許多新的科技手段也逐漸為考古學所廣泛採用。考古學的「文化」取向可以把發現的遺存由年代特徵擴大到人以及傳統、地域、都市、動力等一系列的特徵,它表明考古學的研究完全可以從遺存本身出發,擺脫文獻及年代的束縛,揭示出人類文化的多樣性、複雜性、創造性、獨特性、動態性。

考古學文化的理論引入中國後,產生了仰韶文化、龍山文化、殷墟文化等一系列偉大的發現,其中「殷墟文化」已經是一種成熟的城市文化或代表國家文明的都城文化。一直到蘇秉琦先生的區系類型學,「文化」考古始終是支撐中國考古學發展的關鍵性理論和方法。

其次,倡導城市考古的「文化」視角,還與 20 世紀70年代以來考古學的「文化遺產學」取向的發生有關,今天在國際上,考古學已經是人類文化遺產事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取向的城市考古可以更好地發掘和發現城市的公共文化資源與文化傳統及其價值,保護、傳承、發展城市文化遺產,讓城市更有故事、更有魅力、更有特色、更有競爭力,也讓城市考古事業獲得政府與社會更多的理解與支持。

每個城市都會有它的「文化系統」,城市考古應該可以精確為「城市文化系統」的考古,這樣可以把包括郊區墓葬、手工業遺存等都納入一個系統考慮。城市的環境、空間布局、結構要素、內外交通、給排水、手工業、商業、文化(如禮制系統、宗教、休閑娛樂、藝術等)、軍事防禦系統、墓地、物質形態及功能演變等,都是城市考古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城市是活態的,今天面對的城市遺址,過去都是一個活的城市運動系統。我們今人所做城市考古,目的是發現當年活的城市系統、活的城市文化共同體,學術的目光應當不是局限於僵化的城市框架沿革或具體的某些遺物遺迹,而是要把遺物、遺迹放到一個城市文化系統中加以動態化觀察、分析,要從微觀到宏觀的系統中揭示曾經存在過的活的城市文化傳統或者城市文化共同體。

此外,在城市考古實踐中,每個城市的考古機構和學者又是區域乃至國家更大系統的學術組成部分。為此,我們的城市考古同仁需要「文化思維」,一種系統、綜合、複雜、戰略、動態,協調的思維,而不是孤立、單線、簡單、眼前、靜態、封閉的思維。特別是「文化」作為不同維度的時代、族群、地域和內涵互構的「共同體」,各自為政又缺少「文化考古」方法論的「城市考古」會導致學術碎片化,從而降低或損害了「百花齊放」的城市考古的劃時代意義。

城市的靈魂、地位在於文化,在於特定的人群擁有和創造的文化空間和文化生命體,不同城市間是文化共生的關係,誰也離不開誰,誰也代替不了誰,誰都有精彩,作為人文科學的考古學,任務就是要揭示不同城市文化的本質特徵和非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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