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越來越多的人買了房卻還不起貸款,全國到底有多少人斷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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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買房一直是近些年的熱門話題,有錢沒錢都得有個房子住,房子總是供不應求,近些年,我國大多數城市的房價,都經歷了不斷上漲的過程,買不起房一直困擾著很多的人。
如果貸款者真的走到無法償還的地步,我們該怎麼做,首先我們要明確還款責任。在產權為過戶前,開放商才是還款責任人,銀行無權向貸款人催款,只好找開發商協商。如果已經轉交房產證,那貸款人可是逃不掉法律追究,實在無錢償還,銀行會將先前抵押的房地產依法拍賣,所得財產彌補受償。貸款人連續六個月以上未還款,有法律判決,房產共有人、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不過還要償還銀行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各種繳納稅。
貸款人該如何對付,可以選擇暫停還款,接下來幾個月本金可以暫時不償還,天上從來不會掉餡餅,每個月利息依舊照付,暫停幾個月也必須往後延續幾個月,後面的壓力還是很大。貸款人還可以選擇延長貸款年限,也就是一樣的貸款金額由短期內償還延長至更長的年限,這樣每個月償還金額也就大大下降,緩解自己的生活壓力,大不了以後大發了一次性就還上了。為了避免斷貸,年輕人在貸款前一定要考慮好接下來幾年自己收入水平,想得周到一點,切勿一時糊塗,賠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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