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修凈業,當理事並進,而尤須以事為修持之方
佛學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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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節選
勸修凈業,當理事並進,而尤須以事為修持之方。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終日事持,即終日理持。若理事未能大明,一聞理持,便覺此義深妙。兼合自己懶惰懈怠,畏於勞煩持念之情,遂執理廢事。既廢於事,理亦只成空談矣。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
?增廣卷一
?復范古農居士書一
參考今譯
勸他人修持凈業,應當理事並進,而尤其須要以事相作為修持的方法。為什麼呢?因為明理的人,全體事相就是實理。整天在事相上修持,就是終日在實理行持。如果對於理事沒能全部明白,一聽到理持,就覺得這個義理很深妙。又符合自己的懶惰懈怠,畏懼於疲勞麻煩,持念佛號之心,於是執著理性廢除事修。既然廢除了事修,理性也只成為空談了。
【范古農】(1881—1952),浙江嘉興人。號寄東,又號幻庵,筆名海屍道人。早年遊學日本,返國後,熱心弘法。民國二十年(西紀一九三一),任上海佛學書局總編輯,編有海潮音文庫,佛學百科叢書等。著有幻庵文集,古農佛學問答。
——如誠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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