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民俗:教育中絕跡的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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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我國民間的教育制度在二十世紀前主要是私塾。戊戌變法後新學興起,所謂「洋學堂」出現。無錫私塾的興起據可靠記載,大致在元代。私整中的塾師民間尊稱為「先生」,其妻呼作「師母」。塾師的報酬叫「束脩」,一年中在六個節日致送,即清明、夏至、七月半、重陽、冬至、年關各二個年四季中,春、秋各一個,夏、冬到上述節日,家長用紅紙把學費包好,上寫「脩金」兩字,般由家長送上,有錢人家則用拜盒由僕役送去。
每個月逢初一、月半,學生還要向老師送香燭錢,拜孔子牌位。一年中逢主要節日,學生要送「節禮」,如清明送青糰子、熟藕,立夏送鹹蛋、酒釀,端陽送粽子,夏至送西瓜,中秋送月餅,重陽送重陽糕,年關送年糕等。新學興起後,送「脩金」和「節禮」的風俗逐漸消亡。
舊時塾中教師有至高無上的威權。學生背不出書,字寫不好,文章蹩腳,常要受到老師體罰。輕的立壁角、關飯(夜)學;重者打手心,罰跪。過去打手心的木尺叫「戒方」,長尺余,寬、厚各三四公分,用硬木做成。責打幾下,手心立刻紅腫。更有嚴厲殘忍的老師叫學生把手放在台角上,這樣打下去痛徹心肺,常常傷筋動骨。學生怕打手心疼痛,想些辦法補救,最常見的是到田野中去挖俗稱野荸薺的植物根塊(生半夏),塗在手心上,據說塗後麻木,打起來可減少痛楚。也有消極的辦法,個別學生將「戒方」偷走或扔掉。
解放後政府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上述對學生的暴行基本絕跡,種種陋俗也隨之湮沒。
本文摘自《無錫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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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無錫漫生活
圖:來自網路
編輯:覆卿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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