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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爭議多,罪魁禍首是秦皇

原標題:焚書坑儒爭議多,罪魁禍首是秦皇


焚書坑儒是指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這一事件。



秦始皇因焚書坑儒留下千古罵名,被人稱為大暴君。在長長的中國歷史長河中,殺人成千上萬的事情多不勝數。而秦始皇坑儒這數字其實不算什麼。但是,這件事情最大程度上得罪了文人儒生集團,而到漢武帝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更讓儒家掌握了政權。他們得志後,把罪名指向秦始皇,所以秦始皇成為萬世暴君、遺臭千年。


但歷史上關於焚書坑儒存在著許多的疑點和爭議。

一、「焚書」與「坑儒」不是一回事。


許多人把「焚書坑儒」看作是一回事,其實「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它們一前一後,背景各異,性質有別。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秦始皇統一六國和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是在激烈的鬥爭中進行的,他獨尊法制。然而,這一系列的改革遭到了其他各家學派的攻擊和誹謗。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以儒家博士淳于越為首的復古派,對秦始皇實行的郡縣制橫加攻擊。他要求廢除郡縣制,恢復分封制,並在政治上提出一切都要「師古」。李斯一針見血地揭發儒生「不師今而學古」,「道古以害今」,是擾亂民心,開歷史倒車。如果不禁止這種行為,勢必造成君主的權勢下降,而臣下結黨活動蔓延,統一可能被破壞。所以李斯建議:


(1)除《秦紀》、醫藥、卜筮、農家經典外,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銷毀。令下三十日後不交的,處以黥刑並罰苦役四年;


(2)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3)有願習法令者, 以吏為師。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議。在宴會散後第二天,就在全國各地點燃了焚書之火。


這樣中國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獻,都化為灰燼。留下來的只有皇家圖書館內的一套藏書。這就是歷史上的「焚書」事件。


焚書」的第二年(公元前212年),盧生、侯生等方士和一些復古的儒生,串通一氣,議論朝政。說秦始皇「剛戾自用」、「專任獄吏」,「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秦始皇聽後十分惱火,就把他們逮捕,嚴加拷問。諸生招供違犯禁令(即「偶語《詩》、《書》」,「以古非今」之類)並轉相引告,牽涉了四百六十多人。奉始皇將他們皆坑殺於咸陽。這便是歷史上所謂「坑儒」。



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東漢王充是第一個把這兩件事區別開來的學者,他在《論衡·語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兩件事,「燔《詩》、《書》,起淳于越之諫;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焚書」是書厄,不見人禍;「坑儒」是人禍,卻無主名,這在中國文禍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二、關於焚書存在這幾種觀點。


1、焚書是秦始皇所為。絕大多數歷史學家持這種觀點。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也有記載。

2、不是秦始皇所為。持這種觀點的是清人劉大櫆。在《焚書辨》中,他力證官書不燒,認為博士收掌之書未焚於秦始皇,而是項羽屠咸陽、燒宮室時才被燒毀,因此焚書的罪魁是項羽而不是秦始皇。


三、秦始皇究竟焚了多少書。


後世對秦始皇焚書有很多議論,其中一大議題是秦始皇究竟焚了多少書。歷史上有以下幾種觀點。


1、有些歷史學家認為除《秦紀》、醫藥、卜筮、農家經典外,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全部要上交焚毀。


2、秦始皇並沒有焚盡天下書。據《史記》所載,當時法令規定應焚之書共三類:史官收藏的除秦國史料以外的其他六國的所有史料;儒家的《詩》、《書》;「百家語」。

3、關於官藏之書有沒有燒


(1)司馬遷在《史記》所得比較含混。


(2)王充在《論衡·正說篇》中認為,法令規定只燒私人所藏的《詩》、《書》、百家語,博士官所收掌的不燒。後世學者多沿襲其說。


(3)近人章太炎認為王充誤讀了《史記》原文。他在《秦獻記》中說,原文「倒言之,即是: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非博士官所職者。正謂《詩》、《書》、百家語非博士官所職也。」他認為按法令規定,除秦國的歷史文獻和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其他書無所不燒,無所不禁,不存在博士官所掌不燒之事,因為博士官本來就不掌《詩》、《書》、百家語。


四、「焚書令」的實際效力有多大?


雖然朝廷頒布了「焚書令」,但要真正做到將書燒盡事實上是很困難的。司馬遷指出:除秦國之外的六國史書燒得最徹底,而《詩》、《書》尚有餘燼。後世學者多認為秦始皇沒有也不可能做到將天下之書都燒盡。宋人鄭樵,近代康有為、章太炎等人對此都有所指證。鄭樵甚至說:「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亡。」[


五、有無坑儒之事。


第一種觀點是歷史上並無焚書坑儒一事,這純屬後人的杜撰。持這一觀點的是民國時期興起的「疑古派」。但近幾十年的出土文物,證明了「疑古派」觀點的不成立。


第二種觀點是的確坑了一些人,不過那只是些方士,或稱術士。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在司馬遷所著的《史記》中,從未提起過「坑儒」二字。他們認為以司馬遷的學識和所處高層的地位,焚書坑儒這樣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因此坑儒生之事純屬烏有。


六、「坑儒」所坑何人?

1、所坑者為方士。坑儒事件的起因,即是因為被秦始皇委派尋找長生不老葯的兩個方士,候生、盧生逃跑。秦始皇震怒,旋即下令坑殺大量方士。


2、所坑者為儒士。方士和術士的意思雖然同是研究天文星相、長生仙術的職業群體,但在一些古籍中,術士還有另一個意思。術士的「術」為通假字,同「述,又稱為述士。《禮記。學記》云:「蛾子時術之」所以術士和述士意思一樣。古代學者遵從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條,學述(學術)而不自造作(創作)。此亦「學術」一詞的本源和本義。古代的儒生都學習孔孟經典,被稱為述士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因此,《史記·卷121·儒林列傳》中記載的」坑術士「,即坑殺儒生。


3、所坑者有儒生也有術士。譬如,歷史小說《大秦帝國》作者孫皓暉認為,有一部分學者與王立群持相同觀點,認為秦始皇坑的全是術士,但這個觀點太絕對,他不敢苟同。「根據司馬遷和其他史學家的記載,秦始皇確實是坑儒了,還坑了術士,這一點史書上都有記載。」


七、焚書坑儒是不是秦始皇首創?


因為秦始皇實行「焚書坑儒」,所以在歷史上留下「暴君」的罵名,有的論者甚至將秦王朝的短命與「焚書坑儒」聯繫起來,認為它使秦王朝迅速崩潰。


其實,從歷史傳統方面考察,「焚書坑儒」並非是秦始皇的發明,無論是「焚書令」還是以「坑殺」方式處理秦王朝不喜歡的人,都是先前有過的方式。相比長平之戰,白起坑殺俘虜四十萬,這可是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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