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攝影人只有在現場拍攝的過程中才能體會到攝影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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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現在有一種現象,但凡是玩幾天攝影的人都崇尚攝影為藝術,都以藝術家、攝影藝術家自居。說起話來一套一套的,開口就是藝術,張嘴都是網上來的套語,也不管別人愛不愛聽。我倒不是反對,只是我個人覺得攝影首先應該是一種行為,一種親歷的行為。因為不管是誰,不管你用何種照相機,不管你是否滿腹經綸,也不管你是何種類型的攝影——風光、藝術、行為、紀實……你所要做的首先是行動,要到現場拍攝。一個攝影人只有在現場拍攝的過程中才能體會到攝影的意義。
照片是你在現場的一種印證,攝影人最終是用照片來說話。蘇珊桑塔格在《反對闡釋》中有句話:「攝影是對某物之一瞥,剎那間一遇,內容微乎其微,微乎其微。」一瞥是觀看,剎那是碰撞,內容是最後的結果。你的能力、你的思想、你的攝影最終要在照片上體現出來,好的照片自己會說話,會提出問題,會吸引讀者的眼球,能打動受眾。
如果一個攝影者自己說自己的照片如何如何往往會顯得蒼白好笑,因為別人看到的和你說道的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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