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今年《婚姻法》的改動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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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婚姻法
今年《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又出來了,引起了廣泛關注。近幾年似乎每一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出來,都會有一波熱點新聞出來。
首先需要解釋一下,什麼是「司法解釋」。
它是法律解釋的一種,詳細的解讀了法律的執行規則,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決時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釋。
新變動
今年的司法解釋里,能看到今年的婚姻法又有了一些改動。
1、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增設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新制度
3、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規則變動
4、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責任
5、過錯賠償原則寫進新婚姻法
爭議
其中爭議最大的是關於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的規定:
(1)個人的婚前所有財產
就是在結婚前自己的個人財產,永遠都屬於自己,就算是離婚時,也是屬於自己的!就是個人的婚前財產只屬於個人。
(2)外界資金給與個人的賠款以及補償等
簡單說,就是個人保險、工傷的補償、還有就是退伍軍人的退伍費等,也是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也是屬於自己的。
(3)個人日常生活物品
就是在家裡使用的個人物品。這些東西也是不會財產平分的。不過大多數人也不會在意這些小東西的。
(4)個人一方經繼承所得的財產
在沒離婚時,還是在一起時,一方的父母去世留下的遺產,遺囑是給誰的,離婚時是不平分的。除非遺囑上說屬於兩個人的。
(5)一方經過贈與所得或者其他法定情況所得的財產
簡單說,就是結婚時,父母給子女全款買的房子,離婚時,也屬於個人,不予平分。
看法
如果對於今年《婚姻法》的改動,你也有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想法,歡迎留言,大家一起探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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